2014年,我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为抓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规范公开程序,提高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府公开领导机构和监督组织,明确了领导及各办(中心)的工作职责,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镇政府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各社区(村)也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工作制度,结合镇情实际,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政府公开深化年”活动,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考核办法、年度报告、主动公开办法等工作制度。并按照“组织实施、规范完善、总结验收”三个步骤,督促各社区(村)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政府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切实抓好日常管理,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丰富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工作实效。突出公开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镇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并依照镇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公开目录,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群众公开镇政府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特别是对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以及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和群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公开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主,在公开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扶贫救灾、民生项目等政务事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高度关注广大群众通过网络、电信等方式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办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使广大群众通过访问菜园镇门户网站,及时了解掌握全镇的各类信息。2014年,全镇共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00多条(次),通过公告栏、宣传册等其它方式公开信息4千余条,主动公开信息电子化达99%以上。
三、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督查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现场督办、联合督查、网络抽查等有效形式,适时对全镇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完善了《菜园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真实、有效,全镇上下呈现出了“公开意识显著增强、公开内容规范及时、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公开重点高效突出”的工作格局。加强民主监督,及时将各项政务信息,通过网络、电视、座谈会、听证会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阳光意识”,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如在重大决策以及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
一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镇社区(村)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抱着无所谓态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看成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工作,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对他们的工作没有多大的关联,致使他们没有用心关注和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信息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加上平日要应付和忙于其他工作事务,有时忽略了,使政务信息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和发布,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栏目设置不切实际;有的栏目流于形式、有的栏目缺乏针对性、有的栏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需求,进而出现了一些栏目无内容或有内容一直没更新的状况。对于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正和解决。
2015年我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切,突出重点,回应热点,完善机制,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等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行乡镇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乡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问题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解读工作。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定专门人员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职责,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