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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2020年12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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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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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泗礁岛车客渡码头工程疏浚和炸礁工程

位于李柱山车客渡码头北侧,拟建的泗礁岛车客渡码头工程前沿及其回旋水域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本工程为泗礁岛车客渡码头工程配套的疏浚和炸礁工程,拟对客运平台前沿及南侧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回旋水域附近需挖泥疏浚,疏浚设计底标高为-7.0m,疏浚方量约26000立方米;对客运平台西北侧143.5m处有暗礁实施炸礁,炸礁设计底标高为-7.0m,炸礁方量约2800立方米。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一、船舶通用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洄游的主要季节(5~9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选择安装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船舶,船舶生活废水和含油废水经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后在航行途中排放;或在船上安装污水收集设施,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水上或岸上接收设施;疏浚物处理区在川山抛泥区处置,弃礁运至后方陆域进行场地平整;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均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管理,保证船只的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控制空气污染的法规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设施;加强对施工船舶噪声的控制;划定作业带,限定施工船舶的活动范围;落实航行警示标志的设置。 二、疏浚施工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疏浚施工技术,精确定位、定深;按照水下边坡系数施工,避免滑坡或坍塌;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定期对挖泥船和泥驳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运泥途中的跑冒滴漏;恶劣气象条件下禁止疏浚作业;合理倾倒疏浚土 ,得倾倒许可证。 三、炸礁施工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毫秒微爆技术进行炸礁工作,控制单响用药量;炸礁作业前引爆小量炸药以驱赶海洋生物,并辅以赶鱼设备进行驱赶;爆破废物不得随意抛于水域;炸礁爆破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确认所有船舶处于安全距离时,方可实行爆破作业。 四、海洋生态:开展海洋生态补偿,采用增殖放流和底播增殖等多种方式;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和竣工后验收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29日至20201216日。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监察大队)

联系邮箱:sshb007@s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