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公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避免因人员交叉接触造成疫情传播,现就公租房办理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社区窗口暂停公租房保障申请受理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已经受理的公租房保障申请件,请尽快流转至联审环节;已经公示获得公租房保障准入资格的保障对象,待疫情平稳后,由住建局通过电话告知合同签订时间。
三、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或浙里办APP上的公租房申请正常接受受理。
咨询电话:655326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