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洋航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建市[2014]15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连洋航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同意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20年3月23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87号)
邮政编码:202450
联系电话:0580-5082097
附件一:申报企业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业绩公示
附件二:申报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业绩公示
附件一_500.doc
附件二_5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