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1 09:36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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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要求立即整治嵊泗县燃气行业安全隐患的督办函”文件精神,以落实金鑫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关停处置措施为抓手,为切实保障金平居民群众日常供气问题,确保金平燃气供应市场稳定和平稳过度,进一步规范我县瓶装燃气的钢瓶市场流通行为,推进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县燃气行业管理健康稳定发展,现就金鑫燃气企业关停瓶装燃气钢瓶处置补助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补助依据
《嵊泗县金鑫燃气企业关停瓶装燃气钢瓶处置补助实施方案》(嵊综执〔2020〕12号)
二、补助方式
本次补助针对的是持有原金鑫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不合规钢瓶的金平燃气用户。为防止原金鑫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不合规钢瓶进入市场,尽可能消除燃气用户安全使用隐患,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有燃气经营许可资质,能规范、有效提供燃气供应保障的民泰燃气有限公司对金平用户手中持有的原金鑫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不合规钢瓶进行统一回收,并予以免费置换。再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对民泰燃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处置行为进行补助结算。
三、补助条件和要求
1.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及金平当地政府的要求,能尽快组织人员、气源增设金平临时瓶装燃气供应点,提供供气、配送等服务,保障金平当地群众的实际购气需求。
2.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能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金平群众树立规范用气、安全用气的意识,能正确认知钢瓶处置规范要求。
3.严格执行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登记、二维码认证等规范化操作程序,进一步改善我县燃气安全管理现状。
4.委托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观意识,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尽职履行好本次燃气供应应急处置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日常生活秩序。
四、补助标准
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对金鑫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关停所涉钢瓶处置事宜进行监督、核算,民泰燃气有限公司置换给金平用户的八年使用年限新瓶按160元/只予以补助;四年使用年限保养瓶按120元/只予以补助,考虑原金平用户钢瓶使用四年进行强制保养时需自行承担约60元/只的保养费,经双方协商,由政府另行补助20元/只的原金平用户需承担的保养费用,金平用户不再承担向民泰燃气公司支付该置换保养瓶的保养费用。所有民泰燃气有限公司置换回收上来的原金鑫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瓶装燃气钢瓶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其进行报废处置,报废处置钢瓶按20元/只予以上交。本次钢瓶处置补助最终结算费用为:(八年使用年限新瓶数量×160元+四年使用年限保养瓶数量×120元+四年使用年限保养瓶数量×20元)-(八年使用年限新瓶数量+四年使用年限保养瓶数量)×20元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