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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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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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区住宅及散楼装修监管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议案 | |
案号: | 20 |
议案领衔人: | 周海龙 |
附议人: | 10名代表 |
案由: | 关于加强小区住宅及散楼装修监管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议案 |
内容摘要: |
这些年来,一些住在小区及散楼居民为改善居住环境,纷纷对自家住房进行装修,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装修所引发的扰民现象和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并成了社区治理的一大难点,也给创城带来一定影响,需政府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管,规范小区住宅及散楼装修行为。 目前,小区及散楼居民在装修过程中存在着随意破坏承重墙、超时间施工及施工所产生的噪声、装修材料及垃圾乱堆放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引发邻里及上下楼居民间的矛盾纠纷。由于没有确定的监管部门,所以没有有效履行好监管责任,导致监管缺失。所在社区由于事先不知情加上无行政执法权,对装修所产生的矛盾纠纷调解和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小区住宅及散楼装修虽是民生小事但也是社区治理和创城工作大事,政府应在加强监管上有所作为。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社区、小区物业联动协作机制,制定出台居民住房装修行为规范,推行居民住房装修备案制和承诺制,居民装修前必须向所在小区物业及社区报备,并签订履行住房装修规范承诺书,一方面规范居民住房装修行为,另一方面方便社区随时做好跟踪服务和督促工作,在源头上杜绝和防范扰民现象及矛盾纠纷的产生。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装修现象,确保居民房屋装修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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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协办单位: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菜园镇 |
类别标记: | A |
复函: | 周海龙等 10 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住宅及散楼装修监管、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主办,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部分居民在装修过程中随意破坏墙体、深挖基土、扩建门窗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已开展一系列工作规范房屋装修行为。 一、积极探索,制定装修管理方案。于今年年初着手研究装修管理流程、时限、适用法条及执法部门等实操方案,并于三月份会同县法制办、菜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业协会专家和执业律师等多次商讨装修管理申请、备案、现场查勘、审核、监管、执法等一系列步骤与注意事项,最终由县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屋装修管理 助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通告》(嵊政发〔2020〕5 号)(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装修管理具体要求。 二、扩大宣传,唤醒业主意识。根据《通告》相关内容,我局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筑业协会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讲解装修备案流程,落实各城市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同时结合装修管理法律法规与相关案例,制作装修管理宣传手册,截至四月初,已发放 15000 余册。 三、规范流程,落实装修备案制度。自 4 月 1 日起,房屋装修人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提交申报登记所需材料,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统一至住建审批窗口申请备案。备案登记中存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由建筑业协会现场查看提出相关建议。截至四月底,我局已处理房屋装修信访 12 起;受理房屋装修备案 20 余起,办结 16 起。目前看来,备案办理流程顺畅,各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也均能严格落实小区装修监管。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房屋装修管理,以切实保障群众居住安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5 月 29 日 (联系人:吴桢,联系电话:***5325) |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