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泡沫浮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0-04-0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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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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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泡沫浮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议案
案号: 22
议案领衔人: 王彩红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泡沫浮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议案
内容摘要:

开展海水养殖泡沫浮球整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已写入县党代会县委工作报告、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目前,我县已经出台《嵊泗县海水养殖泡沫浮球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了分阶段淘汰传统泡沫浮球的目标。总体来看,新型浮子需求量和老旧浮子存量较大,在下一步逐步淘汰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一是泡沫浮子企业尚处在发展起步阶段。以嵊山镇为例,截至2019年底,共有养殖户91户,实际养殖面积1915亩,已投入使用的传统泡沫浮球约23.7万只,养殖户库存传统泡沫浮球约7.7万只,已使用新型环保泡沫浮球约1.11万只;按照30%:40%:30%的三年计划,据测算2020年度嵊山镇的新型泡沫浮球需求量约9.3万只左右。目前嵊山有一家企业新建了新型浮子生产线和回收处理设施,但当前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采用租赁形式向养殖户供货,企业无法快速回收生产成本,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本地新型泡沫浮子的供货数量和产品品质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到2020年整治工作的推进。

二是废旧泡沫浮子回收处理积极性不高。根据方案要求,需要对现有的老式泡沫浮球进行回收和处理。必须要建设相应的回收临时堆放场地,雇佣人员从事回收服务,处理、外运回收的泡沫浮球,回收企业压力较大、积极性不高。

   为确保海水养殖泡沫浮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快速投入生产运营。给予相关企业在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方面一定的政策优惠,设立奖扶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正常运营,帮助新型泡沫浮子生产企业能够迅速投入生产。同时将企业出租的新型浮子纳入渔业互保并鼓励和扶持企业进一步开发质优价廉的产品,进一步减轻养殖户负担,以便新型泡沫浮子迅速占领市场,提高养殖户更换浮球的主动性。

二是出台奖扶政策,帮助建立泡沫浮球回收常态化机制。经过协商,由新型泡沫浮球生产企业负责废旧浮球的回收和处置,虽然浮球处理后仍有一部分价值,但回收和处置的相关费用比较高,利润率很低,企业积极性不高,建议县级相关部门出台回收处置奖扶政策,提高企业回收、处置废旧泡沫浮子积极性。


主办单位: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王彩红等 11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泡沫浮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议案》已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海水养殖行业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关心。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加大回收泡沫浮球力度,扶持回收企业创新生产,确保海水养殖业泡沫浮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使海洋环境得到保护等相关问题,也是县政府高度关注之事,并已在落实之中。

      根据已出台《嵊泗县海水养殖泡沫浮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已按于 2020 年 2 月 1 日起,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县海水养殖领域分阶段淘汰传统的泡沫浮球,禁止在海水养殖活动中新增泡沫浮球,至 2022 年底全面完成新型环保养殖浮球的替代。新型环保浮球必须防水、耐腐蚀、不易撕裂、无污染。加快解决我县养殖海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对海上养殖使用环保浮球企业升级改造,加大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针对您在议案中提到,废旧泡沫浮子回收率不高,回收企业压力大,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沟通和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嵊泗县海水养殖泡沫浮球回收办法》,充分细化并落实责任主体,从办法出台、日常监管、落实主体等方面开展泡沫浮子回收、使用、创新等工作,加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促使养殖业泡沫浮子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补助政策,设立科技研发补助资金,全力支持养殖业浮子替代产品关键技术的研发。提高新型养殖浮球的研发支出比例,以便加快环保型养殖浮子早日投入市场,为科技成果转化保驾护航。

      第三,我局将继续按照《嵊泗县小微企业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养殖泡沫浮子回收企业创新活动、技改投资进行财政资金扶持。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每年度受理一次,以提高企业改造升级的能力,为企业减轻负担,推动小企业良好发展。

      第四,将通过短信群发,张贴通告,电子广播、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相关宣传,组织人员不定时地对回收点和养殖海域进行巡查,监督并确保废弃泡沫浮球的回收,规范海水养殖管理工作,消除海水养殖泡沫浮球使用产生的环境污染,推动我县海水养殖业转型升级。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海水养殖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此项工作会圆满完成。

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 年 5 月 18 日

(联系人:杨海红,联系电话:135****2050)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