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0 16:42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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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工作的通知》(浙扶贫办〔2020〕4号)文件精神,着力构建我县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和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就做好我县低收入渔农户认定标准线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线“两线合一”工作(下文简称“两线合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是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解决相对贫困的推进之年。“两线合一”工作,是我省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合力抓好落实,确保“两线合一”工作平稳过渡、有序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明确低收入渔农户构成对象。低收入渔农户由行政村内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其他经济困难对象(低保边缘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构成,以省大救助信息平台的人员名单为准。
三、确定低收入渔农户认定标准。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低收入渔农户认定标准上限为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1.5倍(含)之内的家庭。
四、明确工作职责。县民政局负责做好低保对象、其他经济困难户认定工作,录入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县扶贫办在此基础上,会同乡镇发挥拾遗补缺作用,协助县民政局调查家庭收入情况,通过协助申请机制将因特殊性、临时性原因未纳入大救助信息平台的对象,推送至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审核,县民政局要及时完成核准。
五、充分识别对象。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舟政发〔2020〕7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要坚持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大其他经济困难户识别认定,强化预警监测,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灾,特别是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等农村困难人群,要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状况的调查了解,对可能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县扶贫办、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之间要主动开展工作对接,确保及时认定、应纳尽纳。
六、加强数据核对。各乡镇要对2019 年扶贫系统认定的低收入渔农户数(其他经济困难户)进行逐个核对、逐个排查,并经村民主评议后,对可能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在5月底前通过省大救助信息平台进行协助审核。后续工作中发现的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也要及时推送至平台。
七、实行平台系统数据的动态调整。各乡镇通过省大救助信息平台获取数据后,及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动态调整。
嵊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民政局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嵊扶贫办〔2020〕4号嵊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民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