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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海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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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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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政干〔2020〕5号  

 

县政府决定:

何海国同志任县洋山开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傅恩忠同志任县洋山开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戴怡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海防缉私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海防大队大队长职务;

郑志刚同志任县公安局海防缉私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海防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邹松余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学校副校长,县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义伦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全国华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其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吕赛汉同志任洋山镇司法所所长;

免去钱海彬同志的县洋山开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徐金平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增辉同志的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良宏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