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17:02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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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叶羽菁家庭不再符合本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我局决定对该保障家庭取消保障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保障家庭姓名
享受公租房保障形式
取消资格原因
备 注
1
叶**
实物配租
工作调动
取消实物配租
特此通告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