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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菜园镇
 生成日期 2020-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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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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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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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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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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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和相关科室:

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将《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菜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嵊泗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嵊安〔2020〕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5个专项实施方案。

一、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的安全生产工作导向,立足三年有重大突破的总体要求,聚焦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紧盯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交通运输、渔业船舶、文化旅游等5个重点领域,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遏重大、减总量、降较大、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浙江“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总体目标

事故控制方面,遏重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总量: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全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2017-2019年平均数;降较大: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在2022年底前努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能力提升方面,固本质: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底全镇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在规划引领、标准规范、科技兴安、源头治理等方面实现100%覆盖,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强智控:到2020年9月底基本完成“一库一网一平台”、“一图一端一指数”等精密智控体系建设,2022年底全面实现企业、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范数字化赋能,立体化监测、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提素养:2020年完成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100人,到2022年底全镇安全累计培训不少于300人,加快安全体验馆、消防体验点建设,全民安全素养明显提升。

(三)分项指标

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领域继续保持稳定,力争到2022年年底安全事故起数不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到2022年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消防火灾领域在2020年实现三年翻身仗既定目标,即火灾起数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50%,到2022年底,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渔业船舶领域力争到2022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二、工作体系

(一)重点工作

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系统架构“2+5”工作体系,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 “消防” “交通运输”“渔业船舶” “文化旅游”等5个安全专项整治。(各专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重点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学习不深不透,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研究解决不够,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贯彻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关不严、发展粗放,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四是风险防范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工作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五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现象突出。

(2)重点任务及分工。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选调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级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定期举办社区、村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培训班,3年内对社区、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轮训。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举办至少1次专题宣讲;地方主要媒体要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2021年底前实现平台100%覆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加快安全体验馆、消防体验点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镇实施细则,坚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相关科室要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2020年底前完成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工修订,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安全生产巡查,3年内要实现对社区、村巡查全覆盖。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加强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针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覆盖。五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用法计划。按照省、市、县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基础上,运用数字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强精密智控。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研究制定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等,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六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分级分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轮训并实现综合应急业务培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复训、专业领域业务培训100%覆盖。(镇安管中心牵头,镇委组织办、镇委宣传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社区、村负责,以下均需要社区、村负责,不再列出)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重点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较低,未能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三是企业未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不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人力资源支撑薄弱,员工安全素养不高,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团队缺乏;五是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还不健全。

(2)重点任务及分工。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底前危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2020年至2021年重点对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抽查。二是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2020年底前各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依托科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50%高危行业企业完成自评工作,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其他规模以上企业50%完成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三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到2020年底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领域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力争全覆盖;2022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0年底前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提升企业安全软实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2021年底前危化、建设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依法持证上岗,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0至2022年每年提升培训企业员工安全技能不少于30人次。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出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到2022年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基本全覆盖;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非事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金额占比要达到65%以上;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镇安管中心牵头,镇派出所、镇城建办、镇旅游办、镇经贸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科学性不够,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不均衡;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重点环节管控能力不强;三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用面不广;四是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差;五是基层专业监管人员不足、能力不够;六是政府部门监管合力不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合力尚未形成。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提升源头防控能力,科学规划布局,到2022年底,编制完成镇级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到2021年底,制定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二是提升全链条监管能力,加强储存环节监管,到2022年底完成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强运输过程监管,到2022年底实现对全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运卸全流程动态监管;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到2020年底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加强废弃环节监管,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覆盖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三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到2020年9月危化品许可企业和重点使用企业建立全员风险辨识、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20年底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监控;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危化品许可企业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按规定配置化工相关类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迭代升级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到2021年底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推进社会化服务,到2022年底实现危化品许可企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全覆盖。五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明确监管职责,到2021年底制修订完善镇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力量,到2022年底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镇安管中心牵头,镇经贸办、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城建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等“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妨碍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行业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综合应急救援难度大;三是老旧小区、出租房、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量大面广,互联网经济发展又催生“新三合一”“酒店式公寓”“分割式租赁厂房”“村建工业小区”等新经济新业态,存在较大火灾风险;四是村级消防安全基础较弱,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基层消防社会治理力度有所衰减;五是部分行业部门责任有所弱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没有落实落底。不少单位主体责任长期不落实,业主安全意识弱,消防日常管理混乱;六是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智慧消防需深度融入政府大数据建设;七是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偏低,外来务工人员人数众多且大多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2021年底前完成老旧小区实行生命通道“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二是实施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2022年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达100%。三是实施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2020年起,全镇将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全镇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2020年起,镇政府每年将把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改造列入实事工程或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2022年底,涉及政府挂牌的“厂中厂”“租赁生产”的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2020年起,每年组织基层力量对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合用场所落实100%隐患复查整治任务;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2020年底前,通过挂牌督办、搬迁关停等手段整改一批船舶修造行业突出风险隐患。四是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我镇要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2022年我镇要补齐市政消防水源“欠账”,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2020年实现镇级消防力量全覆盖,2022年,我镇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标杆示范,2021年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试点建设,覆盖寺院、教堂等主要宗教活动场所。2022年推广到所有宗教活动场所。2022年全镇民居类文物建筑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2020年完成教育、民政、文广旅体、卫健等其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六是加强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2021年底相关部门数据汇聚率达50%,2022年底汇聚率达100%;2020年底前,全县“智慧消防”应用系统、机构接入省级平台。2022年底前,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2020年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强自动感知系统建设。六是2020年,完成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的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培训。(镇安管中心。镇派出所、镇城建办、镇经贸办、镇旅游办、镇司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交通运输(港航)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失控漏管现象,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不到位;二是未深刻汲取近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以案示警、整改落实不严不实;三是对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不全面,对“灰犀牛”风险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四是对非法托运危险货物、实名收寄不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无证经营”、非法采运砂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力度不足,没有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五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安全监管合力不足;六是基础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监管力量和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偏低。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2021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订。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图斑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2020年底实现新开工国省道建设项目视频监控安装率100%。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水上专项治理行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专项整治等。四是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危险货物装卸等安全整治,2022年底健全水上搜救机制等工作。五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评估,实现重大危险源100%受控;强化水路运输企业管理,强制淘汰超龄运输船舶,实现超龄运输船舶淘汰率100%。六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020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镇安管中心牵头,镇城建办、这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渔船源头管理有待加强,“异地挂靠”渔船监管存在盲区;二是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高,安全设施设备配置、使用不规范,超员、超载、超抗风力、超航区航行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基层渔船管理组织不健全,渔船作业编组落实不到位;四是渔船安全精密智控水平不高;五是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渔船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共享和应急救援联动不足;六是渔业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源头管控,严把船舶入渔关、渔船交易关、船员准入关。建立渔船交易和船员数据库,开展渔船交易实船鉴证试点,2020年实现审批、检验和执法等信息互通共享;2021年开展船员培训考试改革,推行渔业劳动力中介服务市场化。二是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0年休渔开捕前,实现渔船检查建档落实率100%、高危渔船隐患整改落实率100%;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项整治,完善渔业、海事部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活动,2020年底前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监管;强化“脱管”渔船整治,明确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监管责任,2021年底前消除“异地挂靠”、长期在非船籍港地靠泊渔船等监管盲区;强化“证业不符”渔船整治,重点做好“证业不符”从事蟹笼、帆张网作业等高危渔船的整改;强化渔业船员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对涉氨冷藏、蟹笼、帆张网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船员缺配及“人证不符”整治,2021年底前健全渔业船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船员信息共享;强化渔业无线电管理整治,2020年底前实现大中型渔船“一船一码一设备”。三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构建综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主体责任落实,2020年底前调整渔业政策性互助保险理赔政策,实现保险权益与渔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挂钩;深化渔港“港长制”,推进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实现涉渔监管力量驻港管理,推动渔船监管关口前移;实施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能力提升工程,在实现渔船纳入基层管理组织覆盖率100%基础上,加强政策扶持,完善目标考核、奖补激励制度,整合、优化、提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推动渔船编组生产、动态点验等制度落细落地。四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渔船精密智控能力建设工程,2021年底前实现渔船编组脱单报警功能。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和处置流程,优化气象预警共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避风锚地、禁航通告等公共服务。五是提升监管效能。在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内设置渔业船舶安全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定期会商、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2022年底前建立起完备的全过程全链条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力量,加强基层渔业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基层渔业安全执法人员力量。(镇渔农办牵头,镇安管中心、镇派出所、镇经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7.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问题。一是文化旅游行业监管责任体系不够完善。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文化旅游行业人员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文化旅游行业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2021年底前制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导则,修订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加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二是针对行业发展新动态,借助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新型旅游业态项目的安全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对标整改,抓好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企业安全承诺、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严格执行企业责任保险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岗位培训,开展消防救援、技能操作等安全生产比武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进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完成三年文化旅游行业培训计划。四是加大文化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检查整治A级景区安全管理、旅游包车、火灾防控、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休闲渔业安全管理、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重点工作。(镇旅游办牵头。镇安管中心、镇渔农办、镇经贸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度安排

全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推进:2020年6月完成动员部署,2020年12月完成排查整治,2021年12月完成集中攻坚,2022年12月完成巩固提升。各专题、专项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按照《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实施(另行发文)。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深入查补问题短板,细化实化第二轮三年行动的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并报县安委办。方案编制要突出辖区特色、工作针对、指标量化、精密智控、本质安全五个方面重点,方案核定要重点检查是否站在高位、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拉高标杆、是否有缺项漏项、是否细化量化、是否举措有力等。

(三)工作机制

1.例会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1+X”组织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每半年召集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分管镇领导,听取各专题、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专班推进。镇安委办从各相关镇机关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定期跟踪通报工作进展,组织专家组开展分析研判,督促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3.定期报告。各社区、村和相关科室要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每半年向镇安委会书面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安委办要及时汇总梳理,提交镇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研究。

三、考评体系

(一)明查暗访。镇安委办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二)考核巡查。将“三年行动”纳入镇党委、政府有关考核内容,将整治情况纳入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巡查重点内容。镇安委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 交通运输(港航)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 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 文化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镇各社区、村、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照“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3年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实现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轮训100%覆盖,真正入脑入心,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宁可”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全面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3年行动,不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色。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镇对所辖范围安全生产巡查100%覆盖,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形成共建共享安全生产治理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1.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进一步加深理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学重要内容,建立社区、村一把手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定期举办社区、村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3年内对所辖社区、村领导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轮训,其中2020年底要完成30%以上、2021年底完成70%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

2.创新方式丰富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组织各级干部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020年底前嵊泗地方电视台对专题片公开版播放1遍,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综合运用好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开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上线精品课件,推动学习到位。

3.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社区、村、企业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100%覆盖。

(二)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4.集中开展专题宣传。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方案,举办至少1次专题宣讲。要在主要媒体推出一批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2021年底前实现镇级平台100%覆盖,兴起学习热潮。

5.精心组织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深化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特别是到2020年底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宣教内容进农村文化礼堂覆盖30%以上、2021年底覆盖70%以上、2022年底100%覆盖;2020年底农村、社区设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覆盖50%以上、2021年底覆盖75%以上、2022年底100%覆盖,全方位推进重要论述宣传贯彻。

6.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浙江省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坚持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社区、村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调整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020年底前要完成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工修订;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要求,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2020年底前完成栈道、滑梯、悬崖、秋千、观光车、拓展基地、动力三角翼、海上观光、海钓等旅游新业态排摸,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9.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0年底前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50%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其他规模以上企业50%完成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健全安全诚信体系、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2020年重点建设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信用体系,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2020年出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10.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镇安委会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加强警示、约谈、通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党政齐抓、全面覆盖、反馈闭环、结果运用等贯穿全过程的巡查机制,2020年底前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探索开展专项巡查,探索建立党委、政府专题听取本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制度;3年内镇对所辖社区、村、企业实现巡查全覆盖,切实发挥“巡查”利剑作用。

(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11.加强安全风险规划控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安全生产规划,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组织编制危险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并建立规划定期评估机制,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合理规划行业安全发展布局;明确并落实不同区域高危行业发展的鼓励、限制与退出意见。

12.严把安全准入关。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根据辖区主体功能定位及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明确高危行业项目准入条件,严格项目安全审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13.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针对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加工制造类企业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到2020年底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领域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力争全覆盖;到2021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65%,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50%;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14.强化安全生产学法普法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并落实普法责任;常态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用法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

15.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改革。按照省、市、县部署,2021年底前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开展分级分类执法;优化监管方式,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基础上,综合运用数字化、大数据等工作手段加强精密智控,推动智慧监管,2020年9月底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16.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实施意见任务落实落地,研究制定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件政策,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

(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7.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要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0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60%、2021年底不低于70%、2022年底不低于80%。

三、配套政策

贯彻落实省里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制定出台《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地见效。

四、评价办法

(一)定期做好总结。各社区、村要定期总结,建立常态化的总结报告制度,每半年向镇安委办书面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同时及时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将及时汇总,定期研究,推动实施。

(二)加强明查暗访。加大对工作任务落实的过程性管控,各社区、村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督促落实到位。

(三)强化考核巡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巡查重要内容,确保任务落地;在每年考核巡查的基础上,2022年下半年将组织开展专题实施情况专题评估,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来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五、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题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重点推动、完善提升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村、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题实施工作,安委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沟通,强化指导督促;各社区、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举措落底。各社区、村、企业要把专题实施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加大人、财、物等各项保障力度,严格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特别是对于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问题困难,要注重收集分析、协调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任务有效落地落底。

(三)强化示范带动。全方位加强宣传推动,特别要注重宣传和推广各社区、村、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新举措和新成效,树立工作典型,示范带动引导,推动形成各方面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共建安全发展、全民共享安全成果的安全生产格局。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

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遏重大、减总量、降较大、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强化行政执法、数字化风险防控和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于2022年底前,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强化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实施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执法推动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底,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指标数;到2022年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遍落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力争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社区、村、相关科室要强化日常检查,2020年底前,各类企业100%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至2021年,采用现场抽查和数字化监管相结合,重点对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2022年,发挥数字化监管作用,持续推进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自觉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2020年底前,危化、矿山、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到岗履职,盯守现场,确保企业安全。2022年底前,各类企业第一责任人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班组长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020年至2022年,要重点对企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

(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4.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重点保障事故隐患治理、技术设备升级、应急设施配置、员工培训等,严禁违规挪作他用。要重点监督检查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2020年底前,各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2021年,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要强化双随机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5.依托科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发展应用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设施,淘汰各类落后工艺设备,着力推进涉危涉爆劳动密集场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广应用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监控,利用各类先进科技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精准管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

6.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管控和体系规范化运行,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生产持续动态规范管理。2020年底前,50%高危行业企业完成自评工作;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其他规模以上企业50%完成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等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标准化达标质量“回头看”,工矿商贸企业抽查10%以上。

(三)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

7.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企业要根据《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和有关行业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落实管控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继续推广企业可持续发展安全管理模式。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领域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力争全覆盖;到2021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65%,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50%;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

8.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发现、举报激励机制,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要分级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镇级重大事故隐患。2020年底前,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将有关数据信息及时准确纳入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系统平台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构建融合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管理、企业安全风险分区管理、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管理和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于一体的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平台,加大对重要储存设施及生产装置实时数据传输、监测、预警和视频监控,强化安全防控系统与业务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完善企业应急管理和指挥机制,通过全面的智能化管控,提高事故风险监测预警水平。2020年底前,在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等探索建立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应用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系统平台。2020年底前,按照省、市、县部署,基本实现省、市、县、乡镇安全生产重点网格和重点监管企业的六级安全风险立体化监测、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体系。

(四)提升企业安全软实力

10.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管理机构作用,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建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底前,危化、矿山、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11.强化依法持证上岗。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取证工作,确保“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切实把好高危岗位人员的“入口关”。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等单位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到2022年底前,实现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全覆盖。

1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和应急处置技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全面落实和深化《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和《浙江省高危行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至2022年,我镇每年提升培训企业员工安全技能不少于100人次。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13.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企业,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重点加强对企业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信用惩戒,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发生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落实任职禁止措施。探索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修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14.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危化、矿山、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5.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深化专家工作站、企业互助平台、安全生产体检站等多种服务模式,着重在小微企业中深入推广。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镇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到2020年底为40%,到2021年底为70%,到2022年底基本全覆盖。

16.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0年底前,应用安责险信息系统,落实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实现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全覆盖。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17.强化执法监管。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各项内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的重点,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突出危化、矿山、“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消防等事故多发重点行业领域,运用事故大数据分析,实施精准执法,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全覆盖,小微企业靶向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其他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

18.坚持安全生产培训“逢查必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依法严查企业培训违法行为。相关科室进企业执法检查时,必须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口头或书面抽考,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培训教育责任。

19.强化“举一反三”。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对发生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一般事故、其他一般事故的,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典型事故跟踪督办。强化执法督查,及时督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执法措施落实。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公布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20.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完善落实“低头捡黄金”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重点鼓励企业职工及家属、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落实登记保密制度和核查责任,及时进行核查并反馈;对经查实的,及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三、配套政策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规规章,明晰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内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标准》等,加快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文件,推动企业各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评价办法

(一)明查暗访。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和行业专项督查,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二)考核巡查。将专题行动方案内容纳入社区、村有关考核内容,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巡查重点内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全面完成。

(三)进度跟踪。结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目标及进度,分阶段开展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各社区、村、相关科室每月报送整治进展情况信息,每季度报送工作小结,每年报送工作总结。2022年底,报送专题三年行动工作报告。

五、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题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重点推动、完善提升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清单化管理,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抓好组织实施和督查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照图表进度,强化措施落地。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要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及进度控制表》要求,按计划落实,保证任务进度和实效。加快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既要发挥已有信息系统作用,又要与《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系统平台》对接协同,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强化线上线下监管,确保安全措施落地。

(三)加强执法推动,做优帮扶服务。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强化分类指导服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激励机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深化服务措施,着重在法律、政策、技术、培训等方面,加强组团服务,多方位助推企业安全发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细化考核评价,注重典型引路。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的考核评价,采取有效形式,深化贯彻落实举措,强化考核激励,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菜园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化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我镇危化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危化品产业高质量安全发展。提升源头防控能力,到2022年底实施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体系和项目准入安全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危化行业较大以上事故风险。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到2021年底危化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重点监管措施落实率100%,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21年底企业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总图布局、人员素质等环节重大风险消除或管控措施落实率100%。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到2021年底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有效管控各类危化品潜在事故隐患,防范危化品人员伤亡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危化品行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举措

(一)提升源头防控能力。

1.科学规划布局。全面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拟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企业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搬迁关闭工作计划和方案以及关停并转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重点对中石化菜园油库实施搬迁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深化提升(牵头科室:镇经贸办,配合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2.优化产业结构。到2020年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牵头科室:镇经贸办,配合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3.严格准入条件。配合相关部门分类建立完善危化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明确联合审查程序和审查要求。(牵头科室:镇经贸办,配合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二)提升全链条监管能力。

4.加强经营储存环节监管。危化品经营、储存、使用许可企业(以下简称危化品许可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到2020年6月完成前期自查发现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企业自评、部门抽核的原则,到2020年6月完成危化品许可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到2020年底许可部门完成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企业的发证条件“回头看”。(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到2020年6月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建立危化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加大危化品企业管控力度,到2020年9月划定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形成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企业清单,对具备原地整改条件的,到2020年底完成整改;对需要实施搬迁的,到2022年底完成搬迁。(牵头科室:镇经贸办,配合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深化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排查,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明确监管责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相关科室)

5.加强运输过程监管。加强协同合作,到2022年底实现对全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运卸全流程动态监管。配合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到2020年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相关科室)

6.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建立完善危化品使用单位数据库,精准辨识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经贸办、镇城建办)深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2020年底重点使用企业完成“安全评价+整改确认”,一般危化品使用企业按行业落实浙安委〔2019〕18号文提出的“十个一律”整治措施,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城建办等)到2020年底建立液化石油气储存使用企业清单,到2021年底完成规范化整治50%以上。(牵头科室:镇城管执法队,配合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镇经贸办)学校、医院、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规范储存、使用危化品,到2022年底完成储存、使用环节规范化建设。(牵头科室:镇社会事务办,配合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7.加强废弃环节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覆盖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经贸办)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经贸办)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全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2020年提升至96%,2021年提升至98%。(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三)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8.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危化品许可企业和重点使用企业建立全员风险辨识、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日作出安全承诺公告,每年向属地监管部门或企业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相关内容的新型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到2022年底危化品许可企业和重点使用企业新型标准化体系创建并达标的企业占比超过50%,其中重大危险源企业全覆盖。(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经贸办)

9.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施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到2020年底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监控。(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开展涉危化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氯乙烯气柜整治提升。(牵头科室:镇经贸办,配合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10.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危化品许可企业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按规定配置化工相关类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性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在2022年底应达到相应水平。(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培训,每年对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考核。(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2021年底10%以上重点岗位员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达到30%以上。(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经贸办、镇城建办等)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1.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按照省、市、县部署,升级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完善危化品使用企业基础数据,融入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拓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应用场景,到2021年底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相关科室)到2020年底,建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安全风险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及自动预警等功能。(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配合科室:镇相关科室)

12.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到2021年底全镇通过依托危化企业等方式100%建立专业救援力量。(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加强其他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分区域建设危险货物、生态环境等专业救援力量。(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13.推进社会化服务。加快引进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企业,到2022年底实现危化品许可企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全覆盖。(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1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牵线相关高等院校,定向培养危化品领域高级安全人才。(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五)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15.明确监管职责。到2021年在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内设置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或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牵头科室:镇安委办)

16.加强监管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提升危化品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到2022年底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不少于3个月,在职复训每年不少于2周。(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到2021年底,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化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17.加强监管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到2021年6月建立依托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执法制度,提升执法的针对性、专业性、有效性。(牵头科室: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四、评价办法

(一)进度跟踪。各牵头科室要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收集、分析出现的难点问题,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要定期总结,建立常态化的总结报告制度,每半年向镇安委办书面报告推进情况,首次报告时间2020年12月21日前。

(二)验收销号。各牵头科室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要及时对表销号;对进度滞后的,要采取挂牌督办。

(三)督导考核。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每年开展考核督导。镇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巡查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重点推动、完善提升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牵头科室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举措及时间节点。配合部门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生产特点,细化优化整治任务,明确承担整治任务的工作部门,落实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重大问题督导协调,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科室要结合专项整治目标,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在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注重引导危化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本质安全提升工作。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科室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应用一批长效举措和工作机制。要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嵊泗县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强化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层基础、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五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聚焦“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2020年,实现翻身仗既定目标,即火灾起数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50%,到2022年底,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工作举措

(一)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舟消〔2020〕14号)要求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县政府将对此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生命通道“一区一策”治理。根据我镇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结合县城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提升工程,充分挖掘小区可以利用的各种空间,相关部门通过改造小区道路、调整绿化布置、增划停车位、建立小区交通微循环等方式,全面提升老旧小区消防车通行能力。对问题突出的小区,根据县消防部门制定的“一区一策”治理方案,利用两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2021年底前100%整改到位。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根据县路内泊位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错时停车位、潮汐停车位的增加设置。根据县“差别化收费、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等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挖掘、社会停车资源盘活等工作。配合做好现有单位、住宅停车位的优化利用,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

4加强联合管理。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车通道日常管理,劝离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结合实际配备迁移车辆专用装备,确保灾情处置时能迅速迁移占道车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5.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幢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要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督促指导多产权、多业主高层建筑建立微型消防站。

6.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明确各管理部门、店铺、员工达标要求任务,纳入考核管理,优化落实制度。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要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0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三)强化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

7.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统筹推进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治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老旧场所,2020年起,根据县政府要求,将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全镇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8.抓好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要按照《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开展综合整治,逐家排查登记,建立台账。镇经贸办、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县经信局做好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租赁厂房及“厂中厂”消防安全管理,租赁双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要求。2020年起,根据县政府要求,每年将把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改造列入实事工程或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2022年底,涉及政府挂牌的“厂中厂”“租赁生产”的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9.抓好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配合消防部门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复查登记出租房(民房)。督促房屋租赁企业规范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对集中连片的居住出租房实施“旅馆式”管理。鼓励引导企业配建员工集体宿舍,推进公共租赁用房建设。2020年起,配合相关部门对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合用场所落实100%隐患复查整治任务。

10.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配合县消防部门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

11.抓好船舶修造行业突出风险治理。镇经贸办、综合安全管理中心要配合县经信局厘清全镇船舶修造企业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租赁作业过程中厂方与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电焊、气割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和现场监护措施。根据企业实际,指导完善应急方案,督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企业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结合全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船舶修造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员工(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层基础。

12.推进全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时组织编修城乡消防规划。2022年要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2022年要补齐市政消防水源“欠账”,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统筹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同步实施,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标准分类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无力建设的可采取联合建队模式或建强志愿消防队,常住人口超千人村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2020年实现镇消防力量全覆盖。镇政府每季度要组织镇专职消防队联合演练和集中培训,镇消防队纳入县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和联勤联动。

13.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镇特色小镇、小微企业、村办企业、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要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

1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力量建设。镇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按基层综合治理“一张网”建设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以现有综治网格为基础,依托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形势复杂、火灾隐患突出的村社应配备消防安全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网格员、消防安全专门工作人员消防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全镇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设,根据县消防部门制定修订发热相关建设标准,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建成微型消防站,实施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开展星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活动。

15.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治理。参照《重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综合治理指导标准》(浙消安委办〔2018〕45号),根据辖区火灾形势,落实治理“处方”和整改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加强保障,完善制度,建强基础,强化管理,抓好宣传,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待拆迁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2022年,镇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标杆示范。

16.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和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镇宣传办要积极配合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镇文化站要积极配合县文广旅体局开展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2022年,全镇民居类文物建筑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7.开展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配合市场监管、电力、消防等部门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把好源头质量关。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内容。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8.全面建设推广各类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智慧用电”、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和监测设备。2020年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强自动感知系统建设,拓展消防安全监测感知覆盖范围,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推广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客流,动态调整现场力量和监管措施。将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9.加强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消防志愿者队伍,对重点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上门开展防火检查和送平安服务活动。丰富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为社会公众就近提供宣传体验服务。

20.加强宣传报道。围绕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镇宣传办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21.配合做好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配合消防部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网格员、保安人员、企业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全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加强对各类企业负责人、管理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三、评价办法

(一)做好总结研究。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建立常态化的总结报告制度,及时归纳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县安委办、消安委办。

(二)加强考核督导。将工作举措纳入平安建设和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实行奖惩激励。加大对工作任务落实的过程性管控和奖惩力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请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表彰对象;对隐患突出、工作拖拉的行业和单位,经常性开展“黄红牌”通报警示约谈挂牌。

四、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重点推动、完善提升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村、相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工作专班,及时跟进整治情况,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二)强化长效机制。借助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将翻身仗工作机构延续到三年行动中,坚持每半月研判会商、每月调度指挥、每季度交叉暗访、每年考核评价等成熟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三)强化示范引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附件5

交通运输(港航)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交通运输(港航)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嵊泗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镇交通运输(港航)行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多行业的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镇交通运输(港航)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底,交通运输(港航)领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每年交通运输(港航)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指标控制数,确保我镇交通运输(港航)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治理范围

全镇交通运输(港航)行业各有关领域,重点突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较高(水路运输、行业危化品综合治理等)的行业领域。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和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2022年底前,重点企业提取覆盖面、足额提取率均达到100%。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港航)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4.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镇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5.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梳理安全生产24项重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图斑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根据县政府“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的要求,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6.深化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管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持续深化我镇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一是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陆海联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水路货运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证书不齐船舶和无证船员上船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提升船舶装卸作业源头规范化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新增非法作业点。三是落实违法违规货运船舶停航管控和分类处置等措施,坚决防止出现“黑名单”船舶。四是加强港内小型船舶治理,坚决取缔港内无证小型船舶。五是强化镇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增强水路货运安全管理专职辅助队伍管理能力。

7.强化水路运输企业管理。一是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二是加强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日常监管,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理,保持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8.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顶层设计与依法经营,无合法经营许可的,要停止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无证经营”的100%落实整改。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落实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评估,实现重大危险源100%受控。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要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档案,依法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考核或取得从业资格,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确保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100%达标,并按照规定完成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

(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9.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全镇交通运输(港航)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与有关民间救援组织建立合作,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10.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行业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根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和培训计划,切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1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四、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交通运输(港航)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对推进我镇交通运输(港航)行业改革发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强化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

(二)统筹安排,细化目标任务。各单位、相关科室要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抓住当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加强考核,务求工作实效。要将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纳入有关考核内容。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和底线措施未落实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肃问责,确保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在行动中要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在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事故防控上创新管用、实用的工艺、技术和监管措施,提高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四)宣传引导,增强行动合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顽疾”,曝光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加大对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行动计划重大工作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6

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

为切实加强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嵊泗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化海上“一打三整治”,聚焦渔业船舶安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渔业船舶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政策制度、装备技术和源头防控体系,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技能、渔船本质安全和监管能力,巩固和扩大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成果,实现渔业船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显提升。

2020年底前,商渔船碰撞、渔船“脱管”、“证业不符”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渔船检查建档落实率100%、高危渔船隐患整改落实率100%、渔船纳入基层组织管理落实率100%,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2021年底前,健全渔业安全正向激励、反向惩戒等政策机制,全面压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施渔船精密智控能力建设工程,实现海上渔船动态监管全覆盖,渔船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2年底前,进一步夯实渔船安全管理基础,实现渔船分类闭环监管,构建起完备的全过程全链条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渔船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9年下降30%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渔船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严把船舶入渔关。严查渔船建造、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等证书,及时更新船只持证相关信息,强化持证、换证服务工作,做到证书与实船相符,严防渔船“脱检”,发现安全缺陷及隐患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严厉打击“证业不符”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苗头。

2.严把渔船交易关。加强渔船交易环节管控力度,要求渔船交易双方必须做到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等相关证书齐全,防止新增涉渔“三无”船舶和“三证不齐”渔船,严防老旧渔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渔船等渔船进入海洋捕捞业。

3.严把船员准入关。强化船员证书培训考试服务,及时提醒船员进行培训、考试和换证,落实上船船员实名制登记,规范渔船船员安全责任书签订,对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船员,立即上报上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渔船应急演练,通过船上消防演练、应急求生演练等方式,提高船员自我救援能力。

(二)强化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4.强化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舟山市渔业安全“铁拳整治2020”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海洋伏季休渔“窗口期”,全面排查渔业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2020年9月16日全面开捕前,实现渔船检查建档落实率100%、高危渔船隐患整改落实率100%。

5.强化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组织开展商渔船碰撞防范警示教育活动,提升船舶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强化“黑色四小时”值守预警和避让操作。升级渔船通导设备,畅通商渔船联络,提升避让双方“互见”能力和效率。

6.强化“脱管”渔船整治。根据《舟山市出卖未过户渔船专项整治措施》,严格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全面落实渔船监管责任。加强辖区渔船的日常监管,重点做好编组生产、动态点验、船籍港休渔、年度审证和检验等制度;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做好进出港渔船检查工作,加强登船检查力度。

7.强化“证业不符”渔船整治。严格执行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作业方式从事捕捞生产,重点做好“证业不符”从事蟹笼、帆张网作业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危渔船的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一律上报县海洋与渔业局。

8.强化渔业船员专项整治。严格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渔船进出港报告抽查检查,全面治理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等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对涉氨冷藏、蟹笼、帆张网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船员缺配及“人证不符”整治。

9.强化渔业无线电管理整治。全面核查渔船AIS设备、九位码、北斗终端ID号,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不按规范使用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和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完成好2020年底前实现大中型渔船“一船一码一设备”的工作目标。

(三)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0.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渔业企业和渔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装备配备到位、救援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督查督导,使主体责任落实到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落实到渔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11.落实渔港“港长制”。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全力推进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推动渔船监管关口前移。全面落实以港长为统领,基层渔船管理组织为基础,驻港监管力量为支撑,进出港报告、定点上岸、船员违章记分为抓手的“港长制”,逐步实现依港管人管船管安全。全力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在2020年底完成菜园镇中心渔港建设工作。

12.实施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扶持,完善目标考核、奖补激励制度,整合、优化、提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配足配强专职管理人员。6月底前完成全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整合优化,实现渔船纳入基层组织管理覆盖率100%。规范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协助渔船管理、证书办理、船员培训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压实渔船安全协管责任,推动渔船编组生产、动态点验等制度落细落地。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3.实施渔船精密智控能力建设工程。全力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升级改造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海上AIS移动基站,2020年底前实现渔船动态点验自动化等功能,2021年底前实现渔船编组脱单报警。强化完善渔船差异化管理,实现精准化监管。

14.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底前,健全乡镇、村社、基层管理组织三级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渔业安全事故、台风防御等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置流程。全面落实各类渔业安全生产应对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严格落实 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优化海上气象预警信息共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避风锚地、气象预报、禁航通告等安全公共服务。

(五)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15.明确监管职责。按照纵深推进“一打三整治”工作要求,2021年底前,在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内设置渔业船舶安全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定期会商、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研究、部署和推进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重点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起完备的全过程全链条式安全监管体系。

16.强化监管力量。加强基层渔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基层渔管人员力量,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履职培训制度,强化培训教育,着力提升渔管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

17.加强监管行动。深化“一打三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定期开展全域覆盖、海陆联动、部门协同、打击精准的渔船安全执法大行动。加大对帆张网、蟹笼、氨制冷等高危渔船的检查频次和惩戒力度,严管、严查各种渔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县海洋与渔业局。

三、评价办法

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跟踪专项整治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一抓到底。把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各村、各基层渔管组织绩效考核内容,并与涉渔项目、资金安排等相挂钩。

四、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重点推动、完善提升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基层渔管组织须明确工作联系人,并按照三年行动总体安排,进一步细化量化整治任务及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收集、分析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村、基层渔管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本辖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引导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健全完善渔船违章扣分等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综合管控效能。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基层渔管组织要充分利用培训、会议、讲座等各类平台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做细做实渔民群众工作,确保行动平稳有序推进。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及时主动的上报信息材料,总结推广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

附件7

菜园镇文化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菜园镇文化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嵊泗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转变理念狠抓治本,全面彻底找出并解决我镇旅游行业存在的安全监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制度成果,扎实推进我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现全镇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文化旅游行业监管责任体系。

1.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完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结合上级通知要求与重大节日活动,对所有文化旅游企业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对全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要求,主要对旅行社、AAAA级特色小镇景区、旅游饭店、渔家乐、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影院等进行监管,特色小镇景区重点突出景区开放具备安全条件、高风险游乐项目和景区内的施工项目。 进一步制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导则,修订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制定企业自身的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确保每个风险隐患点都在可控范围内,各文化旅游企业至少每周对各风险隐患点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企业安全承诺、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严格执行企业责任保险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

3.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文化旅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消防救援、技能操作等安全生产比武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进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素质。

(四)加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4.强化AAAA特色小镇景区的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整改完善景区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等设置。2022年底前争取实现景区5G全覆盖,增设视频监控设施,覆盖景区关键区域。

5.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联合消防等部门对文保单位、景区、旅游饭店、民宿、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等情况。督促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促景区、旅游饭店、民宿等旅游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督促旅游饭店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和保存各个环节,完善卫生防疫消毒、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AAA级特色小镇景区、海滨浴场、旅游饭店等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督促景区、海滨浴场、旅游饭店等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

8.加强非开放区域的安全管理。集中开展全面排摸工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和视频监控。向民宿业主发布安全告知书,督促民宿业主切实履行安全告知提示义务。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开发区域的巡查监管,查处取缔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督促各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行前安全告知工作,严禁导游陪同或指引游客进入非开放区域游玩。2021年底前争取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9.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制定文旅系统《防汛防台指挥工作指南》,落实监管部门责任。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台风预报,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台风期间影响严重的区域旅游。指导景区加强夏季、冬季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10.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管控措施。准确把握疫情防控由静态向动态、由应急向常态转变的形势特征,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目标策略和以单位为主体精准化防控的基本要求,管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控制人员数量,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