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3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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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会绩评[2020]第1026号
项目名称: | 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单位: |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管部门: | 嵊泗县人民政府 |
评价类型: |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R |
评价方式: | 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R |
评价机构: | 第三方机构R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3
二、评价人员 4
三、评价报告 5
(一)项目基本情况 5
1.项目概况 5
2.项目绩效目标 7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7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0
1.项目决策情况 10
2.项目过程情况 11
3.项目产出情况 11
4.项目效益情况 1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2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3
(七)有关建议 14
(八)附件 15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 |||||
项目编码 | 2019-330922-65-01-010261-000 | |||||
项目单位 |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管部门 | 嵊泗县人民政府 | |||
项目负责人 | 孙懿鋆 | 联系电话 | 0580-5070379 | |||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 | 项目支出属性 | 新增项目 | ||||
项目开始时间 | 2019年3月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0年6月 | |||
预算安排(万元) | 490.70 | 实际到位(万元) | 429.27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490.70 | 县财政 | 429.27 | |||
实际支出(万元) | 224.07 | |||||
项 目 概 况 | 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装修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指挥中心建设、建立智慧的城市管理平台,包括业务支撑平台、日常精细化管理平台、综合指挥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2019年经费预算总额为 490.70万元,实际拨付429.27万元,已完成投资额457.58万元,实际支出224.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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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陈 明 |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潘王璠 | 审计助理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徐煜婷 | 审计助理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填报人(签字):
2020年8月31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0年8月31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章):
2020年8月31日 |
(1)项目背景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系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建设目标提出,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系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而嵊泗县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来说比较粗放,没有相关的信息化系统来支撑城市管理日常问题的发现、处置、评价等闭环流程。管理方式主要以管理人员人工巡查发现管理问题为主,这样导致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多数城市管理问题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使得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低下。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普及,需要有一个可以改变城管领域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管理滞后现状并缩短城市管理事(部)件处置时间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提高城市管理事(部)件处置的办结率,满足城市管理的需求。
(2)项目实施情况
①项目批复情况
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19年3月4日经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嵊发改〔2019〕20号)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3月7日经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概算的批复》(嵊发改〔2019〕21号)对工程概算予以批复。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装修指挥中心总建筑面积462平方米,建设数据中心、城市日常管理平台、统一流媒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应急指挥平台、指挥中心机房和扩音等系统,安装前端物联感知设备等。项目总投资概算490.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5.75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②项目组织管理和建设情况
本项目由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实施,项目建成后由下属单位嵊泗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管理使用。通过邀请招标确定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为嵊泗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信息化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监理单位为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为北京国研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东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中装修工程于2019年7月24日开工,2019年10月31日完工;信息化工程于2019年7月18日开工,2020年3月10日完工。项目于2020年3月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3个月,于2020年6月完成最终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本项目实际完成的建成内容:①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场所装修,主要包括84平方米左右城管指挥大厅及视屏会议室等场所装修;②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数据资源中心、日常精细化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指挥平台、统一流媒体平台等系统模块及AI视频街面抓拍系统10套、智能井盖7个、智能消防栓10个等配套设备。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因项目工程审价尚未完成,根据明细账及合同等资料统计,本项目已完成投资额457.58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429.27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24.07万元。
本项目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有效服务民生为宗旨,通过资源整合、手段创新、功能拓展,建设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快速发现问题、高效解决问题、全方位分析问题和智能化预警问题的智慧城管大平台,实现城市管理要素、城市管理过程、城市管理决策等全方位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推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静态向动态、粗放向精细、无序向规范转变。
1.绩效评价目的
为深入了解本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以及实施效果,指出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更好地推动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工作,确保项目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今后加强嵊泗县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提高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是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评价时间范围为2019年3月-2020年6月。
3.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绩效评价应职责明确,综合考虑各方面。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四大指标体系,其中:项目决策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目标、资金投入等二级指标以及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目标合理性、项目指标明确性、概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三级指标;项目过程主要包括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二级指标以及组织机构、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资金到位率、到位时效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级指标;项目产出主要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投入有效性等二级指标以及AI视频街面抓拍系统实际完成率、智能井盖实际完成率、智能消防栓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成本节约率、使用有效性等三级指标;项目效益主要包括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等二级指标以及管理智能化水平、公共服务能力、综合指挥能力及执法效率、安全秩序、宜居质量、项目开展的可持续性、管理人员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等三级指标。
指标体系中项目决策指标总分10分、项目过程指标总分30分、项目产出指标总分20分,项目效益指标总分40分,合计100分。按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5.绩效评价依据和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依据《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关于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嵊发改〔2019〕20号)、《关于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概算的批复》(嵊发改〔2019〕21号)等文件。
本次评价工作中主要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关键指标法、因素分析法、综合评议法和问卷调查法等方法。通过收集与项目实施单位相关的业务资料与财务资料,并对其整理、分析,实施询问、统计和检查等程序。
6.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嵊泗县财政局委托,对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以注册会计师为项目负责人的3人绩效评价小组(以下简称评价组),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成员对相关政策和文件进行学习讨论,结合本次评价对象实际情况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对应评分标准。2020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评价组通过听取汇报、询问项目相关负责人、检查业务档案及财务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开展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评价组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对比分析,针对有疑问的地方与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定打分后编写评价报告,在征求委托方和被评价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报告。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嵊泗县城市管理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管理水平。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评价组对照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评定,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0.44分(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00分,得分9.00分。
《嵊泗县智慧城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建设方案》中虽有相应的定性目标,但未将该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定量指标,项目指标不够明确。项目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2.00分)扣0.50分。
《关于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概算的批复》(嵊发改〔2019〕21号)中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但概算未经过第三方审核。概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2.00分)扣0.50分。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30.00分,得分27.00分。
根据《嵊泗县智慧城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建设方案》及相关资料,项目建成后由嵊泗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管理使用,但项目立项后无明确工作分工计划。组织机构指标(满分3.00分)扣1.00分。
在项目资料查阅过程中,发现过程规范性方面存在以下2项不合理之处:工期统筹安排不够合理,装修工程与信息化工程工期存在冲突;初步设计前期调研不够充分。日常管理有效性指标(满分4.00分)扣1.00分。
在凭证及项目资料查阅过程中,发现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存在以下2项不合理之处:个别工程变更项依据不足;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3.00分)扣1.00分。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20.00分,得分19.00分。
根据《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记载,由于装修工程时间安排冲突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化工程延期两次共250天。完成及时性指标(满分4.00分)扣1.00分。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40.00分,得分35.44分。
通过对相关单位及受益对象发放的调查问卷整体分析,加权计算综合满意度,管理人员综合满意度为100%,受益对象综合满意度为81.60%。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及现场走访等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效益指标扣4.56分。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经验及做法如下:
1.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通过召集各相关科室中队对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热点进行了解,就智慧城管的实际需求进行调研分析,初步形成嵊泗县智慧城管建设的总体框架、建设思路和应用模式,并赴杭州、绍兴两地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了解智慧城管在实际日常管理当中的工作成效,学习成熟的智慧城管运行模式。积极对接北京国研公司舟山分公司完成智慧城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建设方案,做好项目软件投资以及指挥中心硬件投资经费预算,与承建单位舟山移动积极对接项目安排以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2.有序协调项目各方工作开展。
在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领导下,项目各方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方对项目所有建设内容进行了全程监理,以严格的监理规范和流程、公正的监理立场,做好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进行合同、文档、信息的管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已能满足建设要求,项目各方对整个项目内容进行了严格测试和检查,同时监理方对承建方提交的试运行记录及时签收确认,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建方及时进行修改和反馈,并对修改完成的每个问题进行确认,以确保问题修改完成。对验收需要的文档进行多次审查,整理完善全部资料文档,经过近几个月的试运行,项目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3.充分发挥智慧城管指挥功能。
自2020年3月份试运行以来初步形成了智能化城市管理的格局,打破了以往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管理滞后的情况,建立了一套符合嵊泗本地特色的城市管理系统。截至8月份,智慧井盖有效报警146次,为应急内涝防汛抗台提供了技术决策依据;智慧平台事部件登记下派4899件,改变了以往人工巡查的粗放模式,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开设公共服务平台“我要爆料”功能模块,市民可以通过“嵊泗城管”微信公众号拍照上传对各类重点问题进行上报,主要包括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市政公用设施、紧急突发事件、城市绿化等6大类问题,增加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截至8月份,市民爆料共计188件,办结处置175件,有效处置率93.1%。
1.前期设计及统筹工作不够到位。
(1)初步设计前期调研不够充分。信息化工程大屏幕初步设计面积为11.34平方米,但实际建设面积为9.92平方米,实际面积减少12.52%,主要是因为前期调研时未充分考虑边框两侧安装音响的影响。
(2)工期统筹安排不够合理。装修工程合同计划工期为120天(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10月26日),信息化工程合同计划工期为90天(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0月8日),装修工程与信息化工程工期存在冲突,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信息化工程共延期250天,直到2020年6月24日才完成最终验收。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资金使用率不高。
根据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2019年7月9日签订的《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合作协议》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甲方支付人民币795,000.00元,初验通过后支付人民币795,000.00元,终验通过后支付人民币927,500.00元……”,第一笔预付款795,000.00元实际付款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未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根据验收报审表,信息化工程分别于2020年3月10日和2020年6月24日完成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进度款,造成财政资金暂时闲置,截至2020年7月末财政资金使用率只有52.23%。
3.个别工程变更项依据不足。
根据项目变更备案表第6项反映,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增加了大屏安装包边费1项2,880.00元。但大屏包边属于大屏安装必要程序,不应在合同外另行计算工程费用。
4.后续使用有效性有待加强。
(1)智能分析摄像机数量偏少,影响智能化运作效果。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项目新建智能分析摄像机10个,数量偏少,实际数据采集能力和监控覆盖面不高。
(2)数据缺乏异地备份机制。本项目未对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异地同步备份,缺少必要的数据防护措施。
(3)软件功能与硬件存在不匹配现象。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中已完成日常精细化管理平台开发,但由于投入经费等原因部分需要配套的前端设备未进行采购,导致智慧照明、智慧停车等模块无法使用。
1.进一步加强前期统筹安排工作,充分考虑项目各工程间的影响,同时可以引入第三方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核,提高项目概算编制的准确度,确保项目顺利、有序开展。
2.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进一步加强工程变更审核工作,特别关注工程调增事项合理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4.进一步加强设备、数据后续维护工作,加大后续配套设备投入,以保证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保障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产生良好的绩效。
附件1-嵊泗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得分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