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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0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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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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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牵头负责对口援建工作。

3.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4.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5.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负责指导全县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权限发布成本信息。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6.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8.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9.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0.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12.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13.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县内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推动全县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拟订或参与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资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负责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负责规范引导全县民间融资。负责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嵊泗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嵊泗县政府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26.7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6.78万元,下降26.51%。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划出以前年度在承担发放的全县低收入群众价格补贴专项项目,使收入支出总体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32.2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2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95万元,占收入合计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40万元,占60.80%;项目支出602.54万元,占39.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9.1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9.35万元,下降27.05%。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划出以前年度承担发放的全县低收入群众价格补贴专项资金,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0.63万元,下降24.11%。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划出以前年度承担发放的全县低收入群众价格补贴专项资金,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1.70万元,占91.34%;卫生健康(类)支出52.64万元,占3.4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万元,占0.66%;住房保障(类)支出68.43万元,占4.5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主要原因是中途调整项目预算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2.64万元,支出决算为79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咨询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26.68万元,支出决算为39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延续下年度中使用,以及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节约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完成上年度结转和结余的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7.9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完成上年度结转和结余的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8.43万元,支出决算为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万元,完成预算的46.4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及公务接待人次和批次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增减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增减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3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10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和批次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万元,完成预算的46.44%。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以及接待来嵊洽谈投资等项目业务活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提倡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接待标准和减少陪同人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累计73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以及接待来嵊洽谈投资等项目业务活动支出。接待732人次,69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目前我县开展的绩效项目不分等级,本单位绩效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66%。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县重点储备项目前期经费及嵊泗县金平第二通道建设专项规划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县重点储备项目前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83.96万元,完成预算的94.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内审核完成乡镇部门申报的项目前期所需的资金工作,保证了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二是确保乡镇部门项目前期资金拨付工作的及时到位,使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前期预算还不够深入调研;二是项目单位人员的变动导致前期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实行项目亮灯通报,督促前期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业主单位前期工作意识。

    嵊泗县金平第二通道建设专项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内编制完成项目规划,并通过县委县政府领导召集的规划审议,有效支持了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二是项目预算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节省了预算计划,支出也合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规划论证相关的前期研究未安排必要的资金,导致规划方案个别内容依据不足;二是因各种原因,后续研究暂不能启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一定资金开展前置支撑性研究;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适时启动后续项目推进工作。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01万元,下降22.48,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支出,压缩办公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绩效自评表.xls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