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依法对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运营、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价格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价格、收费等政策。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做好全县医保业务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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