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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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经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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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切实将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转变理念,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县审批办证中心经信窗口设立咨询点,通过嵊泗政府网、“嵊泗经信”微信公众号公开相应信息。

(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和充实,公开内容具体包括:省市县各级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向上申报各类项目资金;局机关开展的各类服务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信息;全县工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及监督情况;政府机关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局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措施。加强各职能科室责任,及时根据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和审批表,及时上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同时,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并纳入每年局属各科室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618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局将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考核,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