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6 11:01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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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嵊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单位,建立了由办公室扎口管理,各职能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了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根据《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将规范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实施政务公开,保证了公开的效果。一方面利用嵊泗县政府门户网站、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与经营者、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务信息,展示我局工作动态,并以应用为导向,以需求促发展,逐步提升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舟山日报》、《舟山晚报》、《市场导报》等各类报刊及新兴媒体的社会宣传效应,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并利用“食安通”短信平台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三)加强培训考核,落实保密审查。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我局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培训计划,全面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整体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考核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纪律,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的工作局面。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既推动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局各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真正实现保密审查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信息发布。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又通过省政务信息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手机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42万多条,其中许可信息5768条,处罚信息82条,政务信息 570条,组合消费警示42万余条。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食品抽样检验、证照注册登记、专项整治情况、安全消费警示以及查处信息等。

(五)发挥平台效应,开展热点舆情回应。发挥QQ群、微博等网络平台和基层管理系统短信平台的宣传效应,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宣传政策、解疑答惑,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此外,还通过宣传栏、公示牌、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嵊泗门户网站上更新新版市监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便利,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微博中、县长信箱、各论坛中涉及市监工作的舆情及时填写舆情转交单,第一时间交由相应科室予以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网上回复。2020年度,发挥12315和12345投诉处理平台作用,全年调解消费纠纷2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9万元。通过投诉监督电话、网上举报信箱等平台,落实专人积极做好群众投诉及来信来访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全年受理并处理各类信访件17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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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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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40

 57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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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1

 82

行政强制

 8

 +1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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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2994672.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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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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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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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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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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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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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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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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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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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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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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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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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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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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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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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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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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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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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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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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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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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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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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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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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尚不完善,难以适应群众日益增加的获取政务信息的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改进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与平台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我局将不断创新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理念,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确保政务网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同时,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进一步研究完善实用、便捷的网上办事方式,打造“一站式”服务门户,展现服务型市场监管局的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与机关办公的制度衔接,整合信息公开与公文处理、政务信息审核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公开范围、方式。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细化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政务信息和行政行为,为公众、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