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嵊泗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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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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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嵊泗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嵊泗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截至12月31日,按照规定在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4条,机构设置9条,政务信息公开67条,普法动态82条,通知公告2条,行政复议结果2条,法治宣传11条,政策法规1条,意见征集反馈1条,财政预决算1条,计划总结1条。主要反映我局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民生领域是群众关切的领域,对相关政策的针对性解读较少;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加强,各股室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不够;三是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了解、不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思想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高度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同群众的关系、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不断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是逐步完善政策解读、民生领域公开这些方面的内容,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重要政策解读的范围和程序,积极利用新媒体的功能,拓宽宣传渠道,有效利用各种会议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开政策动态,切实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知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与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