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谈吐风趣的“投资指导老师”骗了她1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21-01-04 11:22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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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4月的一天,若曦加了个微信名为“智缘”的微信好友。在他的微信朋友圈里,若曦看到的都是投资理财的巨大收益截图,心动了。她尝试向“智缘”求解生财之道。对方便开始了对若曦的耐心“指导”,并加入了所谓的“投资炒股50人群”。之后若曦便在“智缘”的指点下,开始在一款名为“富时罗素市场投资平台”的软件上投资炒股。短短几日,首次10万元的投入便所剩无几。但若曦并没有丧气,按照“老师”的说法那叫“股市有风险,新手交学费”。此时的她根本停不下手,对“智缘”偏听偏信,瞒着家人将剩余的43万元积蓄全部取出,陆续向“股市”内注入。然而,没过几日,43万元便在“金融动荡”之中付诸东流。此时的若曦对“智缘”产生质疑,在她存疑之际,群里的“小伙伴们”开始上演成功戏码,不时晒出的盈利截图很快让若曦打消疑虑。为了尽快回本,她痛下决心,向好友筹措50万元现金后再次入市,不过结果可想而知。当她欲取款退市之时,遭遇百般推辞,此时的她才觉得上当受骗。

【调查与处理】

嵊泗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初步侦查后发现,这个诈骗团伙常年在境外活动,服务器架设在香港,实施诈骗所使用的银行卡与微信均非实名登记,且得手后的赃款经过层层洗钱,踪迹难觅。自立案以来,嵊泗警方先后出动警力40余人次,10余次辗转广东、江西、湖南三省多地开展调查取证,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黄某等4人,查扣一大批涉案手机、银行卡,赃款数百万元,串并全国同类案件40余起,涉案总金额达2000余万元。日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分析】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团伙型互联网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微信添加好友的方式寻找作案目标,利用少数网民贪财的心理,以“高收益”为幌子,引诱被害人在制作的假平台上投资,编造种种理由诱导其一步步加大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三人以上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诈骗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犯罪集团中组织、指挥、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典型意义】

此案是嵊泗县有史以来同类案件中单案个人损失最大,实现退赃返还最多的一起案件。日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请逮捕。至此,一个“杀猪盘”诈骗团伙宣告终结。

若曦被骗案件是一堂值得每个人借鉴的法治课,警方告诫:“高收益、高回报”是幌子,投资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对于陌生网友无微不至的关心要保持警惕,对方看中的是你的钱;投资收益有个合理区间,对于高收益的理财要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