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3 15:36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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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房某,男,29岁,原系山东某公司负责云南地区的业务人员。该业务员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挥霍公司货款20余万元,并于2020年10月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离职,携公款藏匿,并将货款挥霍一空。后经该公司举报并经某县公安局多方侦查,该人员于2021年3月份被公安机关在广西地区抓获。
后经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