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1月,唐某某在家中剁菜,楼下住户刘某甲要求唐某某不要晚上剁菜影响他人休息,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不久,唐某某下楼敲开刘某甲家门,双方再次发生口角争执。
唐某某回家后,刘某甲通知其弟弟刘某乙、刘某丙(两人均另案处理)前来帮忙,二人分别携带刀具到达刘某甲家,后被刘某甲妻子缴下放于楼梯处。刘某甲、刘某丙先到唐某某家中,随后三人发生肢体冲突,唐某某家门被撞坏,杜某某、钟某某上前拉架,刘某乙持刀具赶至现场。
刘某乙持刀砍向唐某某,杜某某见状去夺刀,一番争夺,导致杜某某手被划伤,右大腿被刺伤倒地。随后有人拨打报警电话,杜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鉴定,杜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唐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情结果】
2021年6月17日,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甲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刘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普法君说法】
邻里产生矛盾时,要本着互相谦让的精神,多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法,切莫因冲动而出口伤人甚至拳脚相加,这样不仅会对两个家庭造成伤害,还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