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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3号

发布时间:2021-11-0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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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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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泗县委党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开展嵊泗县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财监督〔20212号)部署,嵊泗县财政局财政国资监督局联合行财科组成检查组202182日至86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中共嵊泗县委党校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对嵊泗望海山庄进行了延伸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费用列支不规范

经检查,发现县委组织部的干部培训类费用在党校列支,其中部分列支与党校无任何关系,因经费划分原因也在党校列支,造成支出不规范。如2020年10月7#凭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服务费列支40000元,10月8#凭证嵊泗干部学习在线教育平台网站维护费列支10000元,9#凭证在线教育平台公务员子系统维护费10000元,10#凭证干部在线教育域名服务费5700元。

(二)资产、收入划分不明确

经检查,发现望海山庄的收入项目包括住宿、餐饮、场租费、培训费等项目,其中场租费是将党校的报告厅、教室作为培训场地收取租金,2020年场租费合计32409.51元,所得收入归入望海山庄。报告厅、教室属于党校资产,而场租费由望海山庄收取,租金收入沉淀在望海山庄,没有上缴,导致资产产权、收入划分不明确、不规范,造成行政单位收支不真实、不完整。

(三)望海山庄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

1、望海山庄收到经费转入其他应付款,未确认收入。如2020年1月23日22#凭证收到人员经费35882元,2020年2月29号13#凭证收到工资15206元等均未确认收入,经查系2017年县财政追加6名编外职工人员工资24万,该笔款项当年转入其他应付款,未做收入入账,延续至今。导致收入减少,影响会计核算真实性。

2、望海山庄收到党校职工的伙食费,直接冲减业务成本,未作收入处理。如2020年5月7日2#凭证望海山庄收到伙食费4104元冲减业务成本(借:银行存款4104,贷:主营业务成本4104)。

3、望海山庄2020年年终未进行本年利润分配。

(四)望海山庄的物资未实行出入库管理

望海山庄的日常物料消耗,如宾馆布草、纸巾、洗涤用品、厨房酒水等物品,购买时大量购入,后续也需不断补充,但检查中未发现建立规范的登记领用制度,导致物料领用情况不明确,管理不规范。

(五)加班夜餐费审批不规范

加班前已写明具体加班时间进行审批,如【财】JZ-07-0017凭证内6月份加班夜餐费审批单。

(六)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党校会计记账凭证随意涂改,不规范。如2020年9月25#记账凭证、资金支出单多处有涂改痕迹。

2、望海山庄会计凭证的制证、复核、记账、会计主管栏内缺少签名,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 “(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责令改正决定                       

根据《浙江省财政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以上问题进行改正:

(一)明确经费划分范围,规范各单位费用列支。加强对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的管理,明确各项经费的使用范围,避免列支与本单位无关的费用,进一步推动预算单位增强财政财务管理意识,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二)对资产、收入划分不明确的问题,应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规范移交、核算等手续,严禁不规范配置,明确资产产权管理和收入划分,确保行政单位收入真实、完整。

(三)对望海山庄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规定,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使用及核算,严格做好各项费用、收入等核算管理,切实落实期末账实核对、审核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账务处理。

(四)对望海山庄的物资未实行出入库管理的问题,应加强此类物品的管理,设立领用登记台账,规范日常使用与管理。对物资采购、出入库流程和凭据进行明确,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五)对加班夜餐费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应严格按要求填写,规范审批报销程序。根据表单要求对加班审批表进行填写,对工作人员加班内容、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统计、公示签审。

(六)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做到会计凭证无涂改、凭证内经手人员签字等基础会计事项。

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附有关复印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嵊泗县财政局财政国资监督局(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邮政编码:202450)。

 

                                      

                                   嵊泗县财政局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