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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财政预决算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0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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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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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的统一征地;参与调研、拟订有关征地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协助处理全县土地征用工作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供征用土地的投资概算;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费进行检查督促;承办嵊泗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二、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38.3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31.14万元相比,增长807.21成元,主要原因是集体土地征收成本支出增加。
(二)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收入预算1038.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81.69万元,占84.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66万元,占15.09%。
(三)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支出预算1038.3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38.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1.68万元,占13.64%;日常公用支出35.61万元,占3.43%;项目支出861.06万元,占82.9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6.66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66万元。
(五)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0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66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事务(项)156.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等。
(六)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年初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市局等兄弟县区局来我县开展监督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嵊泗县统一征地事务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应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