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疫苗接种,跨省游、组团游……浙江有新要求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1-11-09 15:06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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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九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朱海闵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能详细介绍一下浙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吗?

夏时畅:

目前浙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点工作有三项:

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所有人对新冠病毒均易感,儿童是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人群之一。临床试验和大规模人群接种表明我国的疫苗是安全有效的。疫情在全球持续流行,境外儿童感染率在不断上升,儿童中的重症或者死亡病例时有发生;同时,儿童感染后作为传染源单独管理的难度大、又容易在学校、幼儿园等人员集聚场所造成聚集性疫情。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浙江第一时间启动了3-11岁人群接种工作。各地要按照属地防控办统筹部署和“条抓块统”工作原则,结合人群年龄特点和工作实际,安全有序推进接种工作。教育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学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提高接种覆盖率;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接种单位和医疗机构做好接种服务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配合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工作,早日完成全程接种工作。若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当地疾控中心和接种点医护人员。

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工作。加强免疫可以数倍提升抗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免疫水平。在今年年底前,重点围绕5月31日前已完成全程接种的18岁以上人群(完成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的人群),开展加强免疫。为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群的加强免疫,前期省防控办已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并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重点人群监管责任,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和动态管理,减少感染和传播风险;社区也要加强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的宣传发动,做到“应接尽接”,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在此,也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其他人群,按照接种间隔时间要求尽快地接受加强免疫接种的免费服务。

60岁以上人员查漏补种工作。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显著高于其他成年人和儿童,今年以来,对国内多地散发聚集性疫情初步分析表明,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出现感染、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明显低于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社区要加强排查,加快做好60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查漏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人群全程免疫覆盖率,巩固免疫屏障。

近期甘肃、宁夏、四川、云南等多个省份暂停跨省游,浙江旅游社组团出游政策有无变化?

朱海闵: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抓好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从紧从严20条举措”的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目前公布暂停跨省游的省份,都是已经出现中高风险地区,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的结果。浙江目前并无中高风险地区,所以并没有暂停跨省游业务。但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仍必须继续从严从紧、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旅游出行管理,包括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暂缓组织赴有本土感染者的设区市旅游,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采取旅游“熔断”措施。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精准精细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省里部署要求,文化和旅游部门还要按照区域协查要求,立即响应,积极配合,规范、及时地提供涉疫旅行团数据,确保能够既快又准地实施风险人群管控,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当前浙江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防控举措有哪些?

夏时畅:

加强入境人员和货物的隔离管控力度

严格防范口岸疫情输入。坚持“物理隔离+闭环管理+人物同防”要求,加密货物和环境等核酸检测频次,强化各环节风险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航空、海港口岸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人员和货物闭环管理。航空口岸严格落实“两集中”“四指定” “四固定”要求,海港口岸规范做好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换班和船舶维修工作。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货物流通监管,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口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到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可追溯,最大限度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

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和闭环管理。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的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各项制度,提前储备隔离能力、严格做好硬件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严防交叉感染,严禁风险外溢。强化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原则上将境外和境内人员安排在不同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在不同楼幢、楼层或区域实施隔离,同时关闭公用通道。加强对隔离场所保洁、安保等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强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消毒、垃圾处理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解除隔离后“点对点”转运、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

加强国内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排查管理

闭环做好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区域信息协查和相关人员管控工作。充分发挥大数据排查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第一时间做好涉疫风险人员的信息排查、流调追踪、人员管控、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单位和公民个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醒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浙返浙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酒店、所在单位报告,倡导疫情发生省份来浙返浙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合理安排出行。如已来浙返浙的,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另外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等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持续强化社会面防控措施

加强防控政策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筑牢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网。景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省内旅游景区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控制会议、论坛、会展、培训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会前认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人数,落实会前准备、途中和会中各项防控措施;我们一定要吸取省外口岸、旅游景点、公共交通工具、娱乐场所疫情传播的深刻教训,那就是工作责任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疫情风险未管控、信息报告不及时、应急响应反应速度慢,防控能力储备不足,措施不严不细不实导致疫情传播扩散,对人民群众健康带来威胁、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我们要把教训变成教材,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轮疫情涉及江西葛仙村、上海迪斯尼乐园等多个知名景区,当前浙江对旅游景区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疫情防控,保障游客安全?

朱海闵: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浙江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督促旅游景区针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五方面要求:

坚持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督促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景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疏漏、全覆盖。

强化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游览管理。对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体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要求。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引导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员工疫苗接种、健康监测和报告,强化疫情防控培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

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加强清洁消毒,强化重点环节安全保障。特别要加强对游客中心、演艺场馆等重点场所和游船、交通车辆、索道、游乐设施等重点精准防控。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地旅游景区在加强常态化防控同时,应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控应急演练。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动,及时做好突发和异常情况现场管理与应对处置。同时,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大监控检查力度,深入基层到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省防控办和属地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责任履行到位、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