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县美丽海岛建设,提高渔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渔农民宅基地权益,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舟政办发〔2019〕121号)、《嵊泗县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试行)》(嵊党政办发〔2018〕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在确保“户有所居”和“一户一宅”管理前提下,制定《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可在2021年12月2日——12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一、通信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奇观路1号,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二、联系电话:0580-5082626。
附件:
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