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3 08:22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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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嵊泗县审计局于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5月12日对嵊泗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事项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34.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1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来源4.6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4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度,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3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5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度,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4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5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2020年末,全县政府性债务(均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31.01亿元。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全县无隐性债务,债务规模安全可控。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县财政局认真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全域统筹能力,有力保障民生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逐步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管理有待加强
1.土地出让收入2192.16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国有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9988.5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预算编制不严谨。县财政局对11个专项资金采取暂编待下方式安排年初预算。
(二)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规范
1.本级专项资金执行不到位。2020年在上报县人大审查和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中,县本级财政安排的29个政府专项资金有11个执行不到位。
2.转移支付资金7636.58万元未及时下达。
3.本级政府性专项资金3099.52万元下达滞后。
(三)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截至审计日,县财政局未建立教育发展专项、公共文化体育专项、规划专项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现有的生态建设专项、旅游发展专项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不适用,亟待更新完善。
2.待结算款等10887.36万元资金未及时清算。
3.一般债券资金拨付不规范。截至2021年2月底,2020年一般债券资金共计885.34万元因工程项目进度缓慢滞留在部门单位。
(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有待完善
1.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保障性住房入账不完整。
2.长期借款190万元未抵消。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嵊泗县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予以整改落实。目前,嵊泗县财政局对审计揭示的问题除个别事项外,均已完成整改,我局将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