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渔业部分)分配表公示
根据《舟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年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综合因素补助)的通知》(舟财农〔2021〕26号)及《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渔业部分)指导性工作任务的通知》(舟海渔〔202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渔业部分)分配表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嵊泗县财政局5089857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5081560
附件: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渔业部分)分配表.xls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