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7 11:04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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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嵊泗县审计局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10日对枸杞(嵊山)骨灰纪念堂及火化殡仪馆工程(以下简称“殡仪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殡仪馆工程批复总投资2663.91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新建火化殡仪馆和骨灰纪念堂各一座,总建筑面积2826.7平方米,设置骨灰位3600个。工程于2017年10月10日开工至2019年11月29日竣工,2020年1月13日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总投资送审金额2911.27 万元,经审计审核,审定工程建设总投资2890.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2212.29万元,待摊投资231.76万元,设备器具446.71万元。核减送审投资额20.51万元,其中:结算工程款核减3.24万元(格位工程款核减2.28万元,主体工程款核减0.96万元),厨卫设备安装工程核减12.99万元,空调设备款核减4.2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关职责,施工管理上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达到预期目标。殡仪馆工程是当地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满足了枸杞乡和嵊山镇殡葬服务发展需要,解决了枸杞乡当地没有殡仪馆及火化场的实际问题,推进了文明丧葬,加快了“绿色殡葬”事业改革。但审计发现存在采购决策失当设备购置程序不到位、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被审计单位引起重视并落实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采购决策失当,设备购置程序不到位。3套火化炉及火化炉烟气除尘净化器处理设备采购超出批复范围,脱离实际需要,造成资源浪费。
(二)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
1.工程签证管理不到位,多结工程款0.96万元。
2.绿化工程结算审核不严,多结工程款0.54万元,该多结工程款0.54万元已于审计期间整改收回。
(三)其他项目费用挤占工程投资17.27万元。
1.厨房设备结算审核不严,12.99万元挤占工程投资。
2.空调设备结算不真实,4.28万元挤占工程投资。
(四)政策执行不到位。
1. 超标准设置工程质量保证金。
2. 26.81万元应付款未及时支付。
3.结算税费调整未按规定执行,多结工程款2.28万元。
(五)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1.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
2.殡仪馆火化设备后续处理工程未批先建。
3.未经批准,随意调整建设规模。
4.违规建设附属用房。
(六)工程建设技术指标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1.绿地率未满足规划要求。
2.超批准占用土地。
(七)重复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费5万元。
(八)价值0.65万元石料处置不当。枸杞乡支付石料补偿费0.65万元,该费用支出无相关图片影像、谈判记录等原始资料依据,枸杞乡在工程政策处理工作中管理不当。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嵊泗县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予以整改落实。目前,枸杞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