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嵊泗县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14:40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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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年度各项任务完成,完善工作督查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制度。现将《嵊泗县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办法》予以印发,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确定一个负责督查工作的业务科室和一名联络员,并填写好《乡村振兴工作联系单》(附件2),于4月12日下班前报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任务清单(附件1)上报《嵊泗县2018年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计划表》(附件3)。任务清单责任单位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排位第一的牵头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其他责任单位请及时将季度工作计划上报牵头单位,附件1和附件3请于下周三(18日)下午下班前上报。

联系人:岳志良;联系电话:15088656880/621880;邮箱:413951230@qq.com;传真:5087990。

嵊泗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嵊泗县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确保全县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督查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由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实施。日常工作由县农林水利围垦局承担。

二、督查对象

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对象为承担年度工作任务实施责任的乡镇和负责全县工作牵头的县级责任部门。

三、督查内容

1.督查各乡镇以及县级牵头单位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视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工作措施等。

2.督查《2018年嵊泗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嵊泗县美丽海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实施进度情况。

3.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督查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督查方式

1.定期书面报送。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于每月18日之前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乡镇、本单位年度任务实施推进情况的书面报告,同时填报《嵊泗县2018年乡村振兴任务清单月进度报表》。书面报告要重点反映组织领导、政策措施、特色亮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等。任务清单责任单位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排位第一的牵头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其他责任单位请及时将工作进度上报牵头单位。

2.开展现场督查。由专项督考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督查,实地了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3.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检查,督促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

4.通过新闻媒体以一定方式进行监督。

五、督查情况处理

1.对全县工作的督查结果情况,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工作专报。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任务实施进度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2.上报县委县政府督考办。各乡镇、有关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常规督查工作内容之一,并作为乡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

3.通过新闻媒体对各地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1.要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督查工作。建立完善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能及时、准确掌握每一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

2.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接点报送书面报告和进度报表。所有材料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到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1344376707@qq.com。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13967230085/660085;5089535,5087990(传真)。

附件:1. 《嵊泗县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月进度报表》

2. 《嵊泗县乡村振兴工作联系单》

3. 《嵊泗县2018年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计划表》


附件1:

嵊泗县2018年乡村振兴任务清单月进度报表

填报时间:

序号

任务名称

细化任务项目

任务

责任单位

月进度
(能用数字量化的填报已完成的数量;不能用数字量化的填报已经开展和完成的具体工作,以及形象进度百分比)

1

全域建设美丽乡村

1.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A级景区村)创建

完成2个(黄龙乡峙岙社区村、五龙乡黄沙社区村)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县旅游委

黄龙乡

五龙乡


2.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完成3个(洋山镇圣港社区、枸杞乡东昇社区村、五龙乡会城社区村)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洋山镇

五龙乡

枸杞乡


3.县级美丽渔农村创建

完成1个(洋山镇城东社区)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洋山镇


4.美丽乡村主题风景线

五渔村全景村游线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五龙乡

黄龙乡


5.美丽庭院创建

完成500户

县妇联

各有关乡镇


6.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

完成1个(黄龙乡峙岙社区村)

黄龙乡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2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1.抚育彩色健康森林(含重点彩色景观林)

完成1000亩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2.新植珍贵树

完成8万株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3.绿化与特色植物景观恢复展示区建设

完成1处(和尚套)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3

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升

完成3个村(菜园镇石柱社区村、五龙黄沙社区村、花鸟乡花鸟村)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菜园镇

五龙乡

花鸟乡


4

清洁村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舟山市清洁村庄二年专项行动”年度任务

完成6个乡镇18个社区村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各有关乡镇


2.“整治田园”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田间地头、沟渠及海边滩涂的农膜、渔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废弃物。

县供销社


5

壮大渔农村集体经济

1.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增长

渔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在10万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社区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30万以上。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各乡镇


2.创建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社区

2个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各有关乡镇


6

低收入渔农户增收

1.低收入渔农户增收

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实现当年重点帮扶的低收入渔农户(不含低保低边户)8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

县精准扶贫办

各乡镇


7

深化渔农村改革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县国土资源局

各乡镇


8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1.省级岸线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分解任务

完成3.27公里

县海洋与渔业局

各有关乡镇


2.蓝色海湾整治

积极申报国家海洋局蓝色海湾整治项目

县海洋与渔业局

各有关乡镇


3.特别保护区管理

加强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

县海洋与渔业局


9

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

1.开展渔业资源产权化管理试点

开展渔业资源产权化管理试点

县海洋与渔业局


2.海钓中心基地和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

建设嵊泗中心渔港海钓中心基地,所有休闲渔船、海钓船纳入智能化管理平台。

县海洋与渔业局


3.玻璃钢新型渔船建造

不少于3艘

县海洋与渔业局


4.新型休闲渔船建造

建造4艘

县海洋与渔业局


5.“最美渔村”建设

启动1个

县海洋与渔业局

各有关乡镇


6.休闲渔业龙头企业培育

培育1家

县旅游委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7.电子商务渔村建设

建设2个

县经信局


8.增殖放流

开展海钓场、休闲渔场资源增殖放流

县海洋与渔业局

各有关乡镇


9.渔业良种场建设

重点推动马关贝类良种场项目

县海洋与渔业局


10.渔业文化产业园建设

建设贻贝文化产业园

枸杞乡

县海洋与渔业局


10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

1.健全渔业安全

生产管理机制

4月底前完成12米以上渔船固定式北斗示位系统设备安装入网;探索休闲渔船安全管理新模式。4月底前完成所有休闲渔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通讯监控设备到位、气象信息保障到位、监管措施到位;探索推进渔港电子化建设。9月底前实现所有一级以上渔港电子化管理。

县海洋与渔业局

各有关乡镇


11

“一打三整治行动”

1.落实“一打三整

治”工作措施

压减国内捕捞产量7%。加强“平安”海区建设,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全面实施“湾(滩)长制”,实施海陆联动,捕捞、流通、加工全链条严打。

县海洋与渔业局

各有关乡镇


12

渔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1.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综合治理

开展2座,完成1座。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各有关乡镇


2.洞库蓄水试点工程

深化花鸟岛洞库蓄水试点工程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花鸟乡


3.大陆引水工程

实施嵊泗(上海至泗礁岛)大陆引水工程

大陆引水指挥部


13

推进美丽河库建设

1.水利工程设施标准化建设

完成9个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各有关乡镇


2.水库加固

完成1座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14

改善渔农村人居环境

1.30吨以上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完成2个

县住建局

各有关乡镇


2.村庄规划设计试点

完成1个


15

渔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

1.渔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

完成378户

县住建局

各乡镇


2.困难群众危房治理救助

完成17户

县住建局


16

“四好农村路”建设

1.路面维修

完成5公里

县交通局


2.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完成2公里

县交通局


17

耕地保护工程

1.高标准农田建设

完成100亩

县国土资源局


18

地质灾害

综合治理

1.基本消除2017年汛期后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消除3个

县国土资源局


19

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1.新建渔农村文化礼堂

全县推广海上文化礼堂

县文明办

各乡镇


20

乡村治理“三治”结合

1.创建法治示范村

完成2个

县委政法委

县司法局


21

“美丽群岛幸福社区”建设

1.美丽群岛幸福社区扩面建设

总结“幸福社区”示范点建设经验并上报精品项目,配合对扩面社区进行培训指导与评估验收工作。

县民政局

各有关乡镇


22

提升渔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完成1家

县民政局


2.增加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城乡社区

增加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55%以上的城乡社区

县民政局

各有关乡镇


3.渔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

动态管理渔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

县民政局


4.新(扩)建养老院

启动枸杞乡敬老院建设项目

枸杞乡

县民政局


23

“放心粮油”工程

1.“放心粮油”配送企业

建成1个

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2.“放心粮油”供应网点

建成6个

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24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1.提升推进粮食仓建设水平

保持县粮食收储公司地下洞库省级“三星级”粮库管理水平

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25

中心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中心镇卫生院能力建设

加强洋山、嵊山镇中心卫生院能力建设

县卫计局


2.卫生乡镇创建

巩固提升卫生乡镇创建水平国家级、省级、市级比例分别达到10%、45%、100%。

县卫计局

各乡镇


26

渔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建立完善渔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

开展村级组织“回头看—履职践诺”活动,对全体社区村班子进行履职体检和任职评价,加强村干部精准考核,强化村干部底线管理,推行村干部“规矩指数”和不称职村干部“停职教育”制度,坚决调整不称职的村班子和干部。

县委组织部

各乡镇


27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1.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系列行动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村镇、“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系列评选活动,全面推进渔农村移风易俗,提高渔农村思想道德素养。

县文明办

县委宣传部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各乡镇


28

强化渔农村金融服务

1.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全年信贷投入5000万服务乡村振兴,新增丰收驿站3家,实现200人以上行政村70%金融服务全覆盖,普惠金融建档率达到50%,评定信用户1000户,为经济薄弱村发放促增贷款50万元。

嵊泗农商银行


29

乡村电网改造建设

1.精品台区带、台区建设

完成1个精品台区带、3个精品台区建设。

国网嵊泗县供电公司


备注:各责任单位每月将任务清单月报表上报给最首位的牵头单位,再牵头单位汇总上报至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嵊泗县乡村振兴工作联系单

上报乡镇(单位)


责任科室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QQ


附件3:

嵊泗县2018年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计划表

任务清单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作要点任务目标分解计划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底形象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