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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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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90963010M/2021-28438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12-20

  • 文号:

    嵊政办发〔2021〕51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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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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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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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嵊泗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事故发生后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并得到有效的控制,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事故后发生的次生和衍生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嵊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陆上)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海上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城镇燃气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处置不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控制。

2)以人为本,生命第一。把保障人身安全作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事故发生后,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处置突发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必须保证抢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3)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相关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对应行业领域内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技术专家作用,针对海岛救援特征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置技术,依法规范应急力量、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5 事故分级

1.5.1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5.2 Ⅱ级(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5.3 Ⅲ级(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5.4 Ⅳ级(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当事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时,相对应的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表示。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设立嵊泗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嵊泗海事处、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为成员。如有需要,领导小组可增设相关部门。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启动和结束应急救援工作;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任命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授权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确定事故发展态势,及时向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在嵊市属以上单位和驻嵊部队的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2.2 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作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办事机构。县应急管理局分管事故应急救援的副职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0580—5081655、12350,并以县情报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为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

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以及有关部门、从业单位落实本预案的执行情况;本预案启动后,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负责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并提出应急相关建议。

2.3 专家组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专家组,专家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县危化品应急工作需要,组织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技术咨询专家组。应急专家组人员应充分结合相关专业协会的技术骨干力量,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专家组主要任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业务技术咨询;协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救援工作的业务技术咨询;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参与事故现场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等工作,并提出现场处置方案的技术意见或建议。

2.4 成员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本预案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应急专家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技术人员、医护人员的收集、协调工作;承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负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工作。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组织应急专家组技术咨询及各救援组织、单位的应急联络与协调;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本预案事故信息发布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组织事故及应急救援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对事故新闻的报道,协调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应急救护和区域警戒的重要公告;负责论坛、微博等网络舆情的应对及处置。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开展监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输油管线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输油管线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参与应急救援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善后处置,及时恢复生产。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本行业应急抢险物资和救援设备的调配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信、网络的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期间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善后处置,及时恢复生产;负责组织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和调运;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

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按权限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承担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协调、联系、配合“122”“119”开展交通管制、应急抢险工作;负责事故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并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控制。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应急抢险物资和救援设备的调配方案;负责制定本预案所涉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济保障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指导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参与事故发生地受灾群众的救助及善后处置工作,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

县财政局:负责本预案所涉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保障,审核并确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家组和各成员单位的应急物资与救援设备的配置与更新,为消防、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备必要的专业防化、洗消车辆及救援装备提供经费支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调派挖掘机、吊车、铲车等工程设备、设施以及建筑材料等,并参与抢险救援;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善后处置,及时恢复生产;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方案;负责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制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船舶等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并负责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船舶、码头、渡口及装卸设备的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善后处置,及时恢复生产;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医护人员的调配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事故伤害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援、伤亡人员统计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确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事件的主要救治医院;指导相关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善后处置,及时恢复工作;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方案,并提供技术、人员支持;经县政府授权,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城市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需要;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相关公共区域废弃物的清洁与清理。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并提出控制措施。

嵊泗海事处:负责海上船舶、设施等发生危险化学品污染海域的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船载危险化学品溢漏污染海域的应急处置。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组织海上搜救,实施海上交通管制。

县气象局:负责制定本预案所涉事故的现场气象监测、气象保障处置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开展事发现场及其影响区域的气象监测,并提出现场处置方案的技术意见或建议;负责提供影响火势蔓延和气态污染物扩散的气象要素预报。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制定本预案所涉事故的现场抢险、疏散等应急处置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灭,在相关专家指导下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被困人员的搜救工作;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抢险物资、救援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方案。本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及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协助各应急队伍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安置、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善后处置,及时恢复生产;经县政府授权,参与事故调查。

驻嵊部队:如需调用当地驻军进行救援时,由县危化品事故救援领导小组负责联系;应急救援行动由驻嵊部队领导统一协调指挥。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责及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5 现场指挥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经领导小组批准,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

现场指挥部应急职责: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和现场处置措施;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的信息汇报与通报;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并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现场总指挥应急职责: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

2.6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按照应急救援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及所在单位职责,分成10个专业应急救援组,具体组别及主要负责单位如下:

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由专业技术人员、消防救援大队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援、伤员转运、伤亡人员统计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必要时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该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装置的冷却、喷水隔爆、防止污染物扩散、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人员由企业专职、义务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伍组成。该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组成。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和船只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工器具和后勤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组织车辆、船只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政府组成。该组由相关各乡镇政府负责。

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分及其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指导人员撤离(疏散)和消除环境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该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负责。

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和危险化学品技术专家组成。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沟通、事故新闻和应急公告发布。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组成。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善后处理组: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工作。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乡镇政府组成。该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2.7 事发单位

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事发区域平面图、设备设施等相关资料。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措施

3.1.1 信息监控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当地政府和企业对可能造成Ⅳ级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2 预防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主要来源包括上级部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全国较大事故等预警信息,重大危险源监控发现的预警信息,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事故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县领导小组在媒体上发布事故预警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领导小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发生事故时,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区应急办,通报其他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启动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Ⅳ级以上(含Ⅳ级)响应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接到事故单位或事故单位所在乡镇及企业主管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增援请求;

3)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危险化学品事故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险情较大,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

5)经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4.2 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情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应视情指令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力量先期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并确定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当本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可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确定现场总指挥。办公室或县情报指挥中心应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立即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现场总指挥可根据事故的性质与程度,按照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组建现场救援工作组。现场总指挥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救援现场的有关工作情况,保持信息的畅通,并接受领导小组的指令。

现场救援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工作职责,勘测现场、确定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各项救援行动。各相关部门应当服从现场总指挥和救援工作组牵头部门的指挥,有效履行各自救援职责。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提供各类技术资料和信息。

当救援行动出现本预案所列结束条件时,现场指挥部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经批准后,结束应急响应。

4.3 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

1)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自救,尽力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

3)事故报告的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交通路线;

②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泄漏等)、介质的载体、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涉及范围;

③事故原因、化学品名称和数量、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事项;

⑥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各乡镇政府或应急中心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应急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县监委和有关部门:

1)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市应急管理局;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

3)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应急管理部。

以上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急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各乡镇政府确认事故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启动当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处置,尽力控制灾情。

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当地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企业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对于事故抢险救援措施相关问题可以向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进行咨询。

4.4 指挥和协调

4.4.1 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先期处置指令后,各有关成员单位应立即调集相关应急物资、救援设备和专业队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4.4.2 本预案启动后,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达指令集中地点,并按预案要求提供相应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技术人员的资料,提供相关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或措施。主要负责人不在事发地的,应授权相关负责人参加。

4.4.3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尽快组织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4.4 专家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见附件4),提出处置实施和防范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4.4.5 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4.4.6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污染物洗消工作,由县应急管理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4.4.7 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部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4.4.8 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所有应急力量均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4.4.9 对交通不便的悬水小岛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应遵循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原则。

1)领导小组办公室或“110”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2)现场指挥部立即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和设备,赴指定码头集中。

3)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指令,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车辆、船只的调集,并通知专家组成员,一起到达指定码头。

4)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充分考虑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运输时间、顺序及合理性调度,确保救援力量的及时和有序。应充分考虑事故的性质、化学品属性、处置措施及救援物资、设备的配置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5)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按职责组织开展救援行动。

4.5 人员疏散

4.5.1 设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及其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所涉及的范围设立事故警戒区、扩散区和泄漏危险区,并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负责进出救援车辆、设备及人员的登记,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4.5.2 紧急疏散

事故泄漏危险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关停一切设备、设施和作业行为,被围困人员由安全疏散组负责搜救。事故扩散区内的所有单位及人员应提前关停一切设备、设施和作业行为,做好紧急疏散准备;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疏散。

4.5.3 扩大疏散

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现场指挥部应综合专家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实施群体性人员紧急疏散的建议,建议应当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与方向。

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经领导小组批准,及时发布周边地区人员紧急疏散的公告;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有序、全面、安全地实施人员疏散,妥善解决疏散群众的临时生活保障问题。

4.6 信息发布

各类信息要按规定经相应级别的部门核实、审批后,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发布。

信息的发布要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及时的原则。

县委宣传部负责一般级别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及时为一般及以上级别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报道提供准确、详实的事故和应急救援信息。

4.7 应急结束

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受伤害人员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等应急结束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应急结束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由县政府报市政府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起草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报送县政府。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征用物资补偿及损坏征用物资的赔偿,协调保险公司及时按约理赔,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和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

5.2 总结评估

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及时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完成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并将总结报告报事故调查组、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村(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熟悉本预案和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操作流程及救援措施。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好本预案的培训工作,有效开展社会志愿者的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3 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经常性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现场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练。主要演练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练。主要演练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着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演练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相结合,演练前要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和程序,检查演练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建立健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公安、消防、卫生与应急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7.2 应急支援与保障

7.2.1 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7.2.2 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

7.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道路交通、港航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2.4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定期开展卫生应急队员技能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演练,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县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7.2.5 物资保障

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7.2.6 资金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7.2.7 社会动员保障

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7.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组建应急专家库,成立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危化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8 其他

参加一般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家组成员的指导下工作。

县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分工、联系电话变更时,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县应急管理局调整通信录。

本预案由县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附件:1.应急反应流程图

          2.嵊泗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册

          3.嵊泗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家组成员名册

          4.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范本)

          5.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油库溢油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7.嵊泗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汇编

 

附件1

应急反应流程图

 

 

 

 

附件2

嵊泗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册

 

序号

  

办公室

 

 

(虚拟号)

手机

(长号)

1

县政府办公室






2

县委宣传部






3

县应急管理局






4

县公安局






5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6

县民政局






7

县财政局






8

县交通运输局






9

县消防救援大队






10

县卫生健康局






11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12

嵊泗海事处






13

县市场监管局






14

县海洋与渔业局






15

县气象局






16

菜园镇人民政府






17

嵊山镇人民政府






18

洋山镇人民政府






19

五龙乡人民政府






20

黄龙乡人民政府






21

枸杞乡人民政府






22

花鸟乡人民政府






 

附件3

嵊泗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家组成员名册

 

 

 

    

从事专业

  

办公室电话

住宅

电话

 

(虚拟号)

 

中石化嵊泗支公司

石油储运

工程师

5081557


13957205553

 

中石化舟山分公司

石油储运

经济师

2023024

2044615

13587068005

徐玉朋

浙江海洋学院

油气储运

副教授

2551770

2027655

13750718191

包成华

中化兴中石油转运公司

安全管理

工程师

2310895

2588385

13506603610

黄维章

浙江和邦化工有限公司

化学工程

高级工程师

2055247


13706803268

钱华良

浙江和邦化工有限公司

石油炼制

工程师

2046115


13957210959

周要军

舟山蓝焰燃气公司

燃气输配

高级工程师

2820131

2589366

13957201155

 

洋山申港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13506607912

 

 

附件4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

 

 

1 嵊泗县危险化学品现状分析

1.1 嵊泗县涉危行业及危化品种类

危化企业一般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品企业,涉及的危化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性,对人员、设施、环境易造成伤害或损害。基于嵊泗县危化行业的基本现状,结合各危险品种类的危险特性,不同行业主要危化品种类如表1所示。

1嵊泗县涉危化企业危化品种类分类

企业种类

经营范围

主要危化品

危化品种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油库

生产、经营、储运

油品(柴油、汽油、其他)

3

加油站

水产制冷

使用、储存

液氨

2

船舶修造

使用、储存

油漆、燃气

3

机械加工

气体充装

充装、经营、储运

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有毒化学品

14568

化学药剂使用、经营

油漆经营

经营、存储

油漆

3

1.2 油品储运危险性分析

嵊泗县石油储运的种类主要有汽油、柴油、燃料油等。

1.2.1 汽油、柴油、燃料油危险特性

嵊泗县储运的成品油种类主要是汽油、柴油和燃料油三大类。这三类成品油的主要物性和危险特性参数如下表2。

2三类成品油的主要物性和危险性参数表

物质名称

汽油

柴油

燃料油

熔点

<60℃

-18℃

--

沸点

40℃-200℃

282℃-338℃

360℃-460℃

闪点

-50℃

45℃-63℃

>60℃

引燃温度

415℃-530℃

257℃

250℃

最小引燃能量

0.25mJ

--

--

爆炸极限

1.3%-6.0%

--

--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1

3.5

4.5

1.59-4

相对密度

(水=1

0.739

0.87-0.9

0.95-0.98

危险特性

易燃性

根据油品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危险化学品目录》分类,汽油属于低闪点液体;柴油和燃料油作为动力燃料,他们的闪点分别是45℃-63℃,大于60℃,都属于可燃液体。

易爆性

由于成品油的挥发和蒸发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和形成爆炸性气体,一旦在爆炸范围内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中毒

长时间的接触会出现脱脂、干燥、皲裂、角化性皮炎等现象。吸入这些成品油的蒸气、挥发气或者油雾都会引起人体呼吸不适、恶心、头晕等现象,长时间的吸入则会造成神经系统的损伤。

流动扩散性

成品油一般状态为液体,成品油比水轻,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在储运过程中容易发生漏油、溢油事故,加上液体的流淌扩散会使火灾危险扩大。

1.2.2 液氨危险性分析

液氨属可燃、易爆、有毒物质,危险类别为2.3类,其主要性质见下表3。

3 氨的属性及危化特性

液氨属性

分子式:NH3

气态氨相对密度(空气=1):0.59

分子量:17.04

液氨相对密度(水=1):0.706725℃

熔点():-77.7

爆炸极限:15.7~27.4%

沸点():-33.4

1%水溶液PH值:11.7

饱和蒸气压:882kPa20℃

火灾危险类别:乙类

自燃点():651.11

最高允许浓度:30mg/m3


毒物危害程度分级:IV

液氨危化特性

1)易气化扩散。发生泄漏时,由液态变为气态,液氨会迅速气化,体积迅速扩大,氨气随风飘移,易形成大面积染毒区和燃烧爆炸区。

2)易中毒伤亡。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到0.5-0.6%30分钟内即可造成人员中毒,在高浓度氨气作用下,头,面部等外露部位皮肤或造成重二度化学灼伤,还可出现昏迷,精神错乱,痉挛,也可造成心肌炎或心力衰竭,少数因反射性声门痉挛或呼吸停止呈触电式死亡。

3)易燃烧爆炸。 氨既是有毒气体,又是一种可燃气体,氨的自燃点为651℃,燃烧值为2.37-2.51J/m3,临界温度为132.5℃,临界压力为11.4Mpa,氨在空气中的含量达11-14%时,遇明火即可燃烧。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15.7%-27.4%时,遇火源就会引起爆炸。

4)易污染环境。氨可以污染空气,在风力的作用下,这种有毒气体随风飘移,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对人畜产生危害;如果液氨大量泄漏流到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污染,严重时该水域的水未经处理不能使用。

5)易发生次生事故。氨不稳定,遇热分解,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1.2.3 其他危险化学品危险性分析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其分类及危害特性见表4。

4危化品分类及危害特性表

危险品分类

类属定义

危险特性

1类:爆炸品

指国家标准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

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是指储存于耐压容器中的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1.易燃烧爆炸;2.扩散性;3.可缩性和膨胀性;4.腐蚀毒害性;5.窒息性;6.窒息性

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1.易燃性;2.蒸气的爆炸性;3.毒害性

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1.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2.自然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3.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1.燃点低,易点燃;2.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3.自身或燃烧产物有毒;4.自燃性

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

1.强烈的氧化性;2.受热撞击分解性;3.可燃性;4.与可燃物质作用的自燃性;5.腐蚀毒害性

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的物品。

1.腐蚀性;2.毒害性3.火灾危险性

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

未涉及

2 处置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主要措施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点火控制燃烧等。在企业启动自身预案时,还需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2.1 泄漏事故处置原则

2.1.1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人员的安全防护:

1)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介质,事故区域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并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如果泄漏物是有毒介质,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离式空气呼吸器。为了在现场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根据不同介质和泄漏量确定疏散距离,并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严格按专家组制定的方案执行。

2.1.2 泄漏源控制

1)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方案,由事故单位负责切断进料或隔离物料。

2)堵漏。经专家组制定方案后由专业检维修人员实施堵漏。

2.1.3 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堤内或堤外雨水阀,防止物料沿阴沟外溢。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或能抑制有害物质的中和介质,以加速气体溶解稀释和沉降落地。对于可燃物,应采用隔绝或覆盖窒息,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根据物料的相对密度及饱和蒸气压大小确定用干粉、泡沫、黄沙、灭火毯或其他覆盖物覆盖外泄的物料,抑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容器和管道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2.2 火灾事故处置原则

2.2.1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2.2.2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灭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先控制,后灭火。危险化学品火灾有火势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应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位于上风或侧风位置,切忌在下风侧灭火。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的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2.2.3 对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2.2.4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防止复燃。对于可燃气体没有完全清除的火灾应注意保留火种,直到介质完全烧烬。火灾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消防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2.3 可燃气体火灾事故处置原则

2.3.1 扑救可燃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如在扑救时或在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防止可燃气体泄漏,引起燃爆。

2.3.2 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2.3.3 如果火焰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搬离的应尽量搬离到安全地带,不能搬离的应采用足够的水量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2.3.4 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并关闭气源阀门。

2.3.5 储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卡管工具等)。

2.3.6 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储罐或管壁。火势扑灭后,应立即进行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2.3.7 如果第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2.3.8 如果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能靠水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2.3.9 现场指挥部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当出现以下征兆时,总指挥必须及时做出准确判断,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1)可燃气体继续泄漏而火种较长时间没有恢复稳定燃烧,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

2)受辐射热的容器裂口或安全阀出口处火焰变得白亮耀眼、泄漏处气流发出尖叫声、容器发生晃动等现象。

2.4 易燃、可燃液体火灾事故处置原则

当易燃、可燃液体着火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2.4.1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4.2 根据着火液体的特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2.4.3 对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对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建议使用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在扑救的同时用水冷却周围贮罐的罐壁。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建议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2.4.4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特殊条件下,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离式空气呼吸器。

2.4.5 扑救重油等具有沸溢性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可能发生沸溢的可能性和观察是否有沸溢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退至安全地带。

2.4.6 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口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塞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面上的流淌火焰,再扑灭泄漏处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附件5

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目的

1.1 为控制和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根据油库库区及码头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地理环境等因素,预测在火灾发生后,如何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2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各油库库区及油品装卸码头。

3 内容

3.1 定义和术语

3.1.1 重点部位

根据实际将重点部位确定为在发生火灾后可能影响全局的部位,主要包括:库区、油品装卸区、动力和保温设备等。

3.1.2 灭火力量

各油库企业必须具备自己的灭火力量,灭火力量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总储量在10000M3以下的油库如没有条件组建专职消防队的,必须组建义务消防队。

3.2 组织机构

为适应需要,库区及码头实行全员消防制度,除专职消防队员外,其他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

3.2.1火灾应急指挥部

为了便于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全体人员在应急反应过程中的行动,油库应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基地)油库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基地)油库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副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

3.2.2 现场指挥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一般由专职消防队长担任现场指挥。无专职消防队的,由分管安全的(基地)油库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负责指挥火灾应急反应行动的全过程。

3.3 火灾应急职责概述

3.3.1专职消防队

迅速受理火警,实施重点部位灭火预案,进行火灾扑救。

3.3.2 义务消防队

按训练内容展开行动,协同专职消防队实施灭火预案。承担火场工艺处理、机械抢修、物资保障、火场警戒和人员救护任务。

3.4  应急反应能力

3.4.1 应急能力

油库的消防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配置,有应付初期和一般火灾事故扑救的能力。当发生灾害性火灾事故时,如油库现有灭火力量不够,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增援。

3.4.2 火灾应急消防队伍

火灾应急消防队伍分为:灭火组、工艺处理组、机械抢修组、物资保障组、火场警戒组、通讯组、救护组、机动组等,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

3.4.2.1 灭火组。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

3.4.2.2 工艺处理组。由储运调度科人员组成。

3.4.2.3 机械抢修组。由工务机修人员组成。

3.4.2.4 物资保障组。由综合科和驾驶人员组成。

3.4.2.5 安全警戒组。由安全检查人员及保卫人员组成。

3.4.2.6 通讯组。由工务电工人员组成。

3.4.2.7 救护组。由油品检验科人员组成。

3.4.2.8 机动组。由其他人员组成。

3.4.3 火灾应急消防设备。

油库火灾应急设备以固定式灭火装置为主,辅以移动式和其它灭火器材,形成固定式和移动式相结合的消防设备结构,消防设备布置应有明确的平面布置图。

3.5 通信联络

3.5.1应急通信联络

应有可靠的通信设备,三级以上油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

3.5.2 应急防备和反应行动的通信

3.5.2.1 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通过对讲机或电话进行联系。

3.5.2.2 现场指挥与应急消防队伍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

3.5.2.3 应急过程中对讲机均使用同一频道(消防频道)。

3.5.2.4 如无线通讯中断,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进行人工联络。

3.6 敏感区域火灾预测

3.6.1 火灾敏感区域

3.6.1.1 油品装卸码头

3.6.1.2 油罐区

3.6.1.3 油泵房

3.6.1.4 输油管线及阀门

3.6.1.5 锅炉房

3.6.1.6 变电所

3.6.2 火灾预测

3.6.2.1 明火引发火灾。违章用火、在禁烟区内吸烟、机械碰撞、摩擦等引起的火灾。

3.6.2.2 静电引起火灾。作业时流速过快、违章着装、静电导除装置失效等引起的火灾。

3.6.2.3 电器火灾。电器设备产生的火灾。

3.6.2.4 雷击、地震、战争等引起的火灾。

3.7 火灾反应程序

3.7.1 报警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后都必须立即通过现场报警装置报警或拨打(基地)油库内部消防电话报告火警。

3.7.2 受理火警

消防电话值班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问清情况,立即发出出动讯号,同时通知消防泵房,然后拉响火警警报,告知全油库人员,并通过“110”或“119”报警,同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580—5081655,12350—1。

3.7.3 应急反应行动

3.7.3.1 专职消防队

1)专职消防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到达火场后迅速展开灭火行动,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实施火灾扑救。

2)消防泵房迅速启动消防泵,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向火场供水和泡沫混合液。

3)消防队长从接到火警时刻起,承担应急现场指挥职责,随消防车出动,到达火场后根据火情,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3.7.3.2 义务消防队

迅速到预案指定的地点集合,明确任务后,迅速佩带好个人装备赶赴火场,实施灭火预案。单位有专职消防队的,则协同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

3.7.3.3 (基地)油库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总指挥职责,立即到中央控制楼,实施火灾应急的组织与指挥。

3.7.3.4(基地)油库副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分派应急消防队伍的各小组任务,协调配合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没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油库副主任承担现场指挥任务,负责指挥灭火行动的全过程。

3.7.3.5 义务消防员

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按下列各组明确任务后立即投入应急行动。

1)工艺处理组。根据火情,提高或降低液面,隔离油路等。

2)物资保障组。提供火场所需的器材物资,进行火场运输等。

3)机械抢修组。及时修理应急设备,保障扑救过程中电力能源供给。

4)安全警戒组。负责火场警戒工作,保障增援及撤退道路畅通。

5)通讯组。负责应急指挥部与灭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确保命令的下达和火场各种信息的反馈畅通。

6)救护组。及时进行火场人员救护。

7)机动组。适应火场变化需要,听从现场指挥的命令进行工作。

3.8 应急撤退方式

当预测到燃烧的油品有发生沸溢、喷溅的可能时,现场指挥应果断下令全体应急人员撤离火场。

根据油库及码头的地理环境和预案中确定的撤退线路,指挥员应根据着火部位及风向,确定安全的撤退线路,组织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3.9 说明部分

3.9.1 本预案按油库正常工作时间制定,如遇节假日或夜间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总指挥将由值班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由消防值班人员担任。在组织库区有关人员投入应急扑救的同时,及时报告油库相关领导。

3.9.2 本预案主要用于油库企业在火灾发生后的自救。如灾情扩大,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企业的应急指挥部服从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所指定的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的指挥,协助现场应急总指挥带领企业全体应急人员继续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附件6

油库溢油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1.1 防治来自船舶、码头、装卸设备、油罐、输油管线、其它设施以及相关油类作业造成的溢油污染损害,保护水陆环境和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

1.2 充分考虑码头、油罐区、输油管线及阀门、装卸设施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溢油事故做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

2 适用范围

2.1 油码头装卸设施以及停靠在油码头的船舶等溢油源导致的污染事故。

2.2 储油罐区、输油管线、阀门以及其它可能对海域造成危害的陆上设施导致的溢油污染事故。

3 内容

3.1 定义和术语

3.1.1船舶

是指油轮或燃油船舶及任何可能造成水域油类污染的船舶。

3.1.2 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类油)物质,主要包括:原油、柴油、汽油、航煤油、燃料油等。

3.1.3 溢油源

是指船舶和码头、装卸设施等,同时考虑可能存在对水域造成溢油污染的陆域设施(罐区管线及阀门、排污口)。

3.2 溢油事故分类

3.2.1 参照JT/T458|—2001《船舶油污染事故等级》将区域内溢油事故分为:重大溢油事故、大溢油事故、一般溢油事故、小溢油事故和溢油事件5类。

3.2.2 重大溢油事故:溢油量>10T;经济损失>30万元。

3.2.3 大溢油事故:5T<溢油量≤10T;10万元<经济损失≤30万元。

3.2.4 一般溢油事故:0.5T<溢油量≤5T;3万元<经济损失≤10万元。

3.2.5 小溢油事故:250Kg<溢油量≤0.5T;1万元<经济损失≤3万元。

3.2.6 溢油事件:溢油量≤250Kg;经济损失≤1万元。

3.3 组织管理

3.3.1 组织机构

3.3.1.1 溢油应急指挥部

油库企业设立溢油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基地)油库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安保部领导或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现场指挥及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组成。

3.3.1.2 现场指挥

溢油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现场指挥负责指挥溢油应急反应行动全过程,仅对溢油应急指挥部负责。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调度长担任。

3.3.1.3 溢油应急处置小组

指挥部内按各自职责设立溢油应急小组:溢油清理组、通信组、工艺组、设备保障组、警戒组、防火组、物资保障组、防污处理组、现场救护组,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

3.3.2 溢油应急指挥部及各小组职责

3.3.2.1 指挥部

1)发出指令,启动应急程序;

2)组织指挥污染的控制与清除;

3)审核和批准使用清污技术和设备;

4)下达应急任务,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与有关单位保持联系;

5)发生较大规模溢油事故时,作出请求区域协作的决策;

6)及时组织消防力量,防止火灾的发生;

7)组织培训和演练。

3.3.2.2 溢油清理组

1)做好围控工作;

2)做好溢油清除作业。

3.3.2.3 通信组

负责溢油应急指挥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确保命令下达和现场各种信息反馈的畅通。

3.3.2.4 工艺组

及时关闭相关阀门,控制溢油源,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2.5 设备保障组

1)保障电力能源供给;

2)负责应急设备的维修。

3.3.2.6 警戒组

1)保持交通畅通,注意现场警戒;

2)注意溢油漂移动向,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3.2.7 防火组

1)保护现场,控制着火源防止火灾发生;

2)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3.7条火灾反应程序报警,并投入灭火战斗。

3.3.2.8 物资保障组

提供防污染所需的器材、材料。

3.3.2.9 防污处理组

负责清理、运输油污物,防止二次污染。

3.3.2.10 现场救护组

负责现场救护和运送受伤人员。

3.4 溢油应急反应能力

3.4.1 应急能力

3.4.1.1 油库物资准备应具备在短时间内控制、清除溢油量在5吨以下油污染的能力。

3.4.1.2 如发生大规模的溢油污染事故,应请求海事部门启动《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4.2 溢油应急处置队伍

溢油应急处置队伍,原则上由油库员工组成,按其所属部门,分别编入应急行动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指挥部可根据情况的需要,动员、调配储备的人力资源投入行动。

3.4.3溢油应急设备

溢油应急设备是直接用于控制和清除油污的设备,主要有:污油回收船、吸油材料、溢油处理剂、各类辅助工作船、集油桶、临时储油囊(罐、柜)、消防船(车)、废油接收设施、清洗设备及其他设施。

3.5 通信联络

3.5.1 应急通信联络

应有可靠的通信设备,三级以上油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爆型对讲机。

3.5.2 应急防备和反应行动的通信

3.5.2.1 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之间可以使用防爆型对讲机。其他应急小组之间亦可以使用防爆型对讲机。原油或汽油发生溢油时,应使用防爆型对讲机,不允许使用普通对讲机和手机。

3.5.2.2 应急过程中防爆型对讲机均使用同一频道(溢油应急频道)。

3.5.2.3 如无线电通讯中断,应急指挥部可采用人工方法联系。

3.6 敏感区域

3.6.1 油码头、油罐、输油管线及阀门、装卸设施等

3.6.2 油库其他生产作业(陆域)

3.6.2.1 中央阀区

3.6.2.2 计量站

3.6.2.3 油泵房

3.6.2.4 成品油泵房

3.6.2.5 燃料油泵房

3.6.2.6 污水站

3.6.3 其他潜在溢油源

3.7 溢油应急反应程序

3.7.1 报告和报警

3.7.1.1 溢油污染事故初始报告

任何部门和岗位人员,发现海上或陆域溢油污染事故应立即向溢油应急指挥部报告。

3.7.1.2 溢油事故的详细报告

溢油现场的指挥人员应将现场详细情况及时向溢油应急指挥部报告。

3.7.1.3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当发生大溢油及以上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县海事处总值班室电话:0580—5862086,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580—5081655,12350。

3.7.2 应急反应等级

3.7.2.1 本预案将溢油应急行动分为三级:一般应急、紧急应急和重(特)大应急。

1)一般应急。

溢油事故发生在非敏感区域,经初步评估溢油量较少(溢油量在小事故范围内),且预计不会对敏感区域造成影响,可以采取一般行动。

2)紧急应急。

溢油源在敏感区域内、并可能对海域造成严重污染(一般溢油事故)的溢油事故,通过协调本(基地)油库应急力量能够控制和处理的应急行动。

3)重(特)大应急。

超出本(基地)油库溢油应急能力(大溢油事故以上),需要请求政府部门启动相应预案的应急行动。

3.7.3应急反应行动

3.7.3.1溢油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采取的行动。

1)尽可能收集下列信息:目击时间、溢油源、溢油原因、油品种类和数量以及进一步溢油的可能性、已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清除污染或防止进一步污染的行动、报告人的姓名和联系办法。

2)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应急等级;制定应急反应对策和行动方案;通知附近海事处,指派现场指挥人员赶赴现场;通知各溢油处置小组做好准备。

溢油应急指挥部获取溢油详细报告后,应将发生溢油事故详情用电话和传真通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政府部门。

3.7.3.2应急小组的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油污染事件报警或通知后,应及时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溢油事故应急反应的各项工作,迅速进入事故现场。

3.8 污油和沾油废弃物的处置

3.8.1 污油和沾油废弃物的回收

回收的污油、类油物质和沾油废弃物交油污水处理单位负责处理或交锅炉房焚烧处理。

3.8.2 污油和沾油废弃物的回收要求

回收的污油和沾油废弃物,必须用集油桶放置,按要求处理以防止二次污染。

3.9 说明部分

3.9.1 本预案经企业负责人审批,报海事部门备案,以便海事部门协调处理在本码头、油罐区、输油管线及阀门、装卸设施附近水域内发生的溢油污染事件。

3.9.2 本预案按油库正常工作时间制定,如遇节假日或夜间发生紧急情况,由值班领导担任应急总指挥,在组织库区有关人员投入应急反应的同时,及时报告油库相关领导和企业负责人。

3.9.3 本预案主要用于油库企业在发生溢油事故后的自救。如事故扩大,应及时请求当地政府启动《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企业的应急指挥部应服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所指定的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的指挥,协助现场应急总指挥带领企业应急人员继续进行应急工作。

 

附件7

嵊泗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汇编

油罐车卸油时胶管脱落或开裂发生跑油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现卸油现场跑冒油

1.卸油时胶管脱落、开裂或油罐车阀门失效发生跑油时,大声呼救,立即切断油罐车出油口阀门

2.现场跑油数量较大,难以迅速控制

报告(通告)

1.大声呼救,并向指挥员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3.根据指挥员指令,开票员向公司紧急报告。站长不在时,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停止

营业

1.指挥员下令暂停营业,加油员停止加油,开票员切断加油机电源(如明确电闸处已存在较浓油蒸汽,则严禁拉闸);将现金投入保险柜,锁好票证,做好救援准备,视情况切断总电源或切断动力电源

2.视情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增援

警戒

疏散

1.放置警示标志,划定警戒范围,负责现场警戒

2.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和车辆疏散

3.严禁启动的汽车等明火源接近,劝阻附近人员打手机、抽烟等不安全行为

4.取出灭火器、石棉毯等灭火器材,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封堵

回收

1.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戴好耐油手套、(视情戴好防毒面罩)等,从上风口进入

2.用泥土包、沙包等采取隔断、围堵等处置措施,控制油源扩散

3.如油源已扩散流入明沟、下水道等,应紧急封闭下水道、紧急排水沟,防止油品沿下水道扩散,将油污水导入油水分离池,如无法进入油水分离池,在排污口进行隔断,防止油污水进入公共排水沟。

4.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棉纱、吸油毡、棉质拖把、铝质容器等进行回收

5.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渍,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报警

按指挥员指令向119/120报警

接应

救援

确保进出消防通道畅通,接应消防、急救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

复查和确认

1.检查集水井、油污排水口及其它可能留有危险的区域,清理残油并用洗衣粉(先用水搅拌)、消油剂进行中和,消除隐患

2.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做好外泄油品的确认、现场警戒、监控,做好台账记录及事故汇报材料,上报公司

3.清理现场,整理器材,确认隐患消除,准备恢复营业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防爆电筒、铜或铝制盛油容器、吸油毡、黄沙、油桶、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灼烫等。

 

油罐车卸油时储油罐发生冒油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现储罐冒油

卸油过程中,储油罐发生冒油时,应大声呼救,并立即切断油罐车出油口阀门

报告(通告)

1.大声呼救并向指挥员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3.根据指挥员指令,开票员向公司紧急报告。站长不在时,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暂停营业

1.指挥员下令暂停营业,加油员停止加油作业,开票员切断加油机电源(如明确电闸处已存在较浓油蒸汽,则严禁拉闸);将现金投入保险柜,锁好票证,做好救援准备

2.视情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增援

警戒

疏散

1.放置警示标志,划定警戒范围,负责现场警戒

2.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和车辆疏散

3.严禁启动的汽车等明火源接近,劝阻附近人员打手机、抽烟等不安全行为

4.取出灭火器、石棉毯等灭火器材,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封堵

回收

1.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戴好耐油手套、(视情戴好防毒面罩)等,从上风口进入

2.用泥土包、沙包等采取隔断、围堵等处置措施,控制油源扩散

3.如油源已扩散流入明沟、下水道等,应紧急封闭下水道、紧急排水沟,防止油品沿下水道扩散,将油污水导入油水分离池,如无法进入油水分离池,在排污口进行隔断,防止油污水进入公共排水沟

4.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棉纱、吸油毡、棉质拖把、铝质容器等进行回收

5.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渍,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报警

按指挥员指令向119/120报警

接应救援

确保进出消防通道畅通,接应消防、急救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

复查和确认

1.检查集水井、油污排水口及其它可能留有危险的区域,清理残油并倒入洗衣粉(先用少量水搅拌)、消油剂等进行中和,消除隐患

2.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做好外泄油品的确认、现场警戒、监控,做好台账记录及事故汇报材料,上报公司

3.清理现场,整理器材,确认隐患消除,准备恢复营业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防爆电筒、铜或铝制容器、吸油毡、黄沙、手摇泵、油桶、耐油手套、消油剂、防毒面具、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灼烫等

 

油罐罐顶冒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

巡检发现,立即确认,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流程

1.通知关闭作业泵

2.冒油罐液位不再冒油后,切断冒油罐进油关键阀门

3.检查确认该罐区水封井阀门是否关闭

4.关闭出库排水总阀门(无总阀门用砂包封堵下水道)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严防火种入内

人员

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疏散

冒油处置

1.实时监控冒顶罐液位情况,确认输转油料至该油罐安全容量(高度)

2.回收泄漏油品

3.用洗衣粉、消油剂消除油污。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增援力量

后期处置

24小时内,每2小时对冒油现场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如防毒面具;

2.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火源,视情况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8.用铜、铝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油品

应急物资

1.应急用具:铜、铝抢险工具、吸油毡、黄沙、回收泵、油桶、油罐车、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

2.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3.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

 

 

油罐罐根阀泄漏应急处置程序

步骤

       

发现险情

巡检发现,立即确认,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流程

1.通知停止作业

2.采取有效措施(紧固、木塞封堵等),减少油品泄漏量

3.检查确认该罐区水封井阀门是否关闭

4.关闭出库排水总阀门(无总阀门用砂包封堵下水道)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严防火种入内

人员

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疏散

泄漏处置

1.通知其他应急人员增援并现场指挥应急

2.回收泄漏油品

3.用洗衣粉、消油剂消除油污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后期处置

24小时内,每2小时对泄漏现场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如防毒面具;

2.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视情况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8.用铜、铝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油品。

应急物资

1.应急用具:铜、铝抢险工具、吸油毡、黄沙、回收泵、油桶、油罐车、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

2.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3.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

 

油罐底板漏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

巡检发现,立即确认,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流程

1.通知停止作业

2.检查确认该罐区水封井阀门是否关闭

3.关闭出库排水总阀门(无总阀门用砂包封堵下水道)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严防火种入内

人员

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疏散

泄漏处置

1.通知其他应急人员增援并现场指挥应急

2.通过排污阀对事故油罐进行注水,并实时监测水位高度至

收发油管口下沿

3.回收泄漏油品

4.用洗衣粉、消油剂消除油污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

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后期处置

24小时内,每2小时对泄漏现场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计量确定泄漏油品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如防毒面具;

2.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关闭现场的火源,视情况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齐进负责应急处置过程的信息记录);

8.用铜、铝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油品

应急物资

1.应急用具:铜、铝抢险工具、吸油毡、黄沙、回收泵、油桶、油罐车、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

2.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3.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

 

 

油罐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现场报告

发现险情后,立即向门卫值班室(主任室)报告

报警

通知拉响警报,视火情通知相关人员(门卫值班员)向119/120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

流程

1.通知关闭作业泵、阀(若有作业时),停止所有作业

2.关闭作业管线的阀门、管道呼吸阀并切断电源

3.关闭坑道防护密闭门

4.关闭出库总排水阀

消防系统启动

打开清水阀门,向坑道管沟内不间断注水。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

人员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疏散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火场处置

主任室密切注意火势发展,判断油罐短期内可能发生爆炸时,决定是否撤出人员至安全地带

后期处置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检查下水道有无浮油,对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测爆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2.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根据着火罐存油情况及火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考虑紧急倒罐;

4.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5.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介质、数量、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6.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7.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8.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档案室负责应急处置过程的信息记录)。

应急物资

1.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器具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

 

 

输油管线跑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

巡检发现,立即确认,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

流程

1.通知停止作业,切断管线泄漏点前后的关键阀门

2.采取有效措施(管箍、木塞等封堵、紧固),减少油品泄漏量

3.检查确认该区域水封井阀门是否关闭

4.关闭出库排水总阀门(无总阀门用砂包封堵下水道)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严防火种入内

人员、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疏散。

泄漏处置

通知其他应急人员增援并现场指挥应急

采用挖坑、围堵等方法减少油品流淌、扩散

回收泄漏油品

用洗衣粉、消油剂消除油污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

增援力量(必要时)

后期处置

24小时内,每2小时对泄漏现场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计量确定跑油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如防毒面具。

2.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用火火源,视情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8.用铜、铝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油品

应急物资

1.应急用具:铜、铝抢险工具、吸油毡、黄沙、回收泵、油桶、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各种管径管箍二套以上;

2.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3.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

 

 

码头油品泄漏(水体污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

巡检发现,立即确认,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海事(航管)部门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

流程

1.通知停止作业,切断泄漏点前后的关键阀门

2.采取有效措施(管箍、木塞等封堵、紧固),减少油品泄漏量

3.关闭出库排水总阀门(无总阀门用砂包封堵下水道)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严防火种入内

人员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船只疏散

泄漏处置

通知其他应急人员增援并现场指挥应急

采用围油栏、围堵等方法减少油品流淌、扩散

回收泄漏油品

用洗衣粉或消油剂(经海事部门批准后)消除油污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后期处置

24小时内,每2小时对泄漏现场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计量确定跑油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如防毒面具;

2.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用火火源,视情况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8.用铜、铝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油品

应急物资

1.应急用具:铜、铝抢险工具、吸油毡、黄沙、回收泵、油桶、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围油栏、各种管径管箍二套以上;

2.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3.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

 

 

码头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现场报告

发现险情后,立即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火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120、港航(海事)部门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

流程

通知关闭作业泵、阀(若有作业时),停止作业

2.关闭关键阀门

灭火

根据风向和地势打开灭火机进行灭火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

采用喊话形式警告过往船只不要进入危险区域

人员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船只疏散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烧伤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火场处置

指挥员密切注意火势发展,判断油船短期内可能发生爆炸时,决定是否撤出人员至安全地带

后期处置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对码头区域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测爆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2.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应急物资

1.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器具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溺水。

 

 

加油机起火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现起火

发现加油机起火时,大声呼救,并就近取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报告(通告)

1.向指挥员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3.根据指挥员指令,开票员向公司紧急报告。站长不在站时,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切断电源

开票员关闭加油机总电源(包括潜泵电源)

扑救、隔离

1.集中力量,站在上风口,扑救初期火灾。(从外而内扑救,打开盖板时,应戴好防护手套,且另一人应在一旁手持灭火器戒备,防止火外窜伤人)

2.视情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增援

3.视情对相邻设备用石棉毯进行隔离保护,搬移易燃物品

警戒、疏散

1.放置警示标志,视情况划定警戒范围并负责现场警戒

2.疏散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和车辆

报火警

按指挥员指令向119报警

抢救伤员

发生人员伤害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施救,拨打120救助电话或立即就近医院抢救

接应救援

确保进出消防通道畅通,接应消防、急救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配合灭火

保护现场

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确认,如有条件应进行拍照,并保存影像资料。

复查和确认

1.检查人员烧伤及设备损坏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整理器材,经公司同意,恢复营业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安全帽、水带、黄沙、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火灾、爆炸、车辆伤害、灼烫等

 

 

加油过程中出现跑、冒油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现跑冒油

发现加油现场跑、冒油时,立即停止加油,禁止顾客启动加油汽车

报告(通告)

1.向指挥员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3.站长不在站里,且现场出现大量油品跑冒时,根据指挥员指令,开票员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关闭

油机

关闭对应加油机、潜油泵电源(如明确电闸处已存在较浓油蒸汽,则严禁拉闸)

(视情)暂停营业

1.现场大范围油品跑冒时,指挥员下达暂停营业指令后,开票员切断动力电源,将现金投入保险柜,锁好票证,做好救援准备

2.视情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增援

警戒

疏散

1.放置警示标志,划定警戒范围,负责现场警戒

2.根据跑冒油严重程度情况,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和车辆疏散。如跑冒油数量很少,可在警戒范围附近疏散人员和车辆

3.严禁启动的汽车等明火源接近,劝阻附近人员打手机、抽烟等不安全行为

4.取出灭火器、石棉毯等灭火器材,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现场

清理

跑冒油品数量不多,可直接用黄沙或吸油毡覆盖,严禁现场使用铁锹等铁制工具,可使用竹扫把、棉质拖把等进行现场处理。

(视情)跑冒油品的封堵与回收

1.大量油品跑冒,应进行封堵和回收。取出吸油毡、洗衣粉(先用水搅拌)、消油剂、铝质容器、棉质拖把、棉纱等应急物资

2.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戴好耐油手套,(视情戴好防毒面罩)等,从上风口进入。用泥土包、沙包等采取隔断、围堵等处置措施,控制油源扩散

3.如油源已扩散流入明沟、下水道等,紧急封闭下水道、排水沟,防止油品沿下水道扩散,将油污水导入油水分离池,如无法进入油水分离池,在排污口进行隔断,防止油污水进入公共排水沟

4.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棉纱、吸油毡、棉质拖把、铝质容器等进行回收,吸油毡吸油后进行拧干,可再次使用

5.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渍,待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报警

按指挥员指令向119/120报警

接应

救援

确保进出消防通道畅通,接应消防、急救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

复查和确认

1.检查集水井、油污排水口及其它可能留有危险的区域,清理残油,消除隐患。

2.核实跑、冒油损失,做好外泄油品的确认、现场警戒、监控,做好台账记录及事故汇报材料,上报公司。(夜间计量应用防爆电筒照明)

3.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整理器材,确认隐患消除,准备恢复营业。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防爆电筒、铜或铝制容器、吸油毡、黄沙、油桶、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灼烫等

 

加油时汽车油箱口着火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现起火

发现加油汽车油箱口着火时,立即停止加油作业(枪不收回),抽出加油卡,大声呼救,就近取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报告(通告)

1.向指挥员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3.根据指挥员指令,开票员向公司紧急报告。站长不在站时,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切断电源

开票员关闭起火加油机电源(包括潜泵电源),并立即向经理报告,如火势严重应关闭加油机总电源(包括潜泵电源),并将现金投入保险柜,锁好票证,做好救援准备

扑救、隔离

1.集中力量,站在上风口,扑救初期火灾

2.视情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增援

3.视情对相邻设备用石棉毯进行隔离保护,搬移易燃物品

警戒、疏散

1.放置警示标志,视情况划定警戒范围并负责现场警戒

2.疏散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和车辆

报火警

按指挥员指令向119报警

抢救伤员

发生人员伤害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施救,拨打120救助电话或立即就近医院抢救

接应救援

确保进出消防通道畅通,接应消防、急救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配合灭火

保护现场

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确认,如有条件应进行拍照,并保存影像资料。

复查和确认

1.检查人员烧伤及设备损坏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整理器材,经公司同意,恢复营业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安全帽、水带、黄沙、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火灾、爆炸、车辆伤害、灼烫等

 

加油站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生交通事故

牢记肇事者特征及车辆牌号,及时报告

报警报告

根据指挥员指令,向110/120报警,并向公司报告。站长不在站时,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伤员救护

如果现场有伤员,立即向120报警求救,并安排人员接应救护

现场急救

对伤员进行简单现场应急救护

保护现场

设置警戒线,注意保护现场,防止肇事车辆逃逸

协助取证

寻找第三方证人,并协助民警记录事故过程

协助处理

配合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

事故上报

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上报公司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铜或铝制盛油容器、吸油毡、黄沙、油桶、耐油手套、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灼烫等

 

卸油过程中油罐车起火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现起火

发现油罐车在卸油过程起火时,立即切断油罐车出油口阀门和加油站卸油口阀门,停止卸油。并大声呼救,就近取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报告(通告)

1.向指挥员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3.根据指挥员指令,开票员向公司紧急报告。站长不在时,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切断电源

关闭加油站动力电源(包括加油机电源、潜泵电源等),保留照明电源。将现金投入保险柜,锁好票证,做好救援准备

扑救、隔离

1.集中力量,站在上风口,扑救初期火灾

2.视情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增援

3.视情对相邻设备用石棉毯进行隔离保护,搬移易燃物品

警戒、疏散

1.放置警示标志,视情况划定警戒范围并负责现场警戒

2.疏散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和车辆

3.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要求驾驶员尽可能将油罐车驶离油站。有油气回收的检查油气回收阀门是否关闭,无油气回收装置的站,要设法用石棉毯覆盖透气管,防止次生爆燃事故

报火警

按指挥员指令向119报警

抢救伤员

发生人员伤害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施救,指令开票员拨打120救助电话或立即就近医院抢救

接应救援

确保进出消防通道畅通,接应消防、急救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配合灭火

保护现场

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确认,如有条件应进行拍照,并保存影像资料

复查和确认

1.检查人员烧伤及设备损坏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整理器材,经公司同意,恢复营业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安全帽、铜或铝制盛油容器、吸油毡、黄沙、手摇泵、油桶、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水带、灭火器、石棉毯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灼烫、高处坠落等

 

 

油泵房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施救

发现险情后,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现场报告

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火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120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流程

1.关闭油泵房(棚)作业泵、阀,停止作业

2.关闭关键阀门

3.切断该泵房(棚)电源

4.用砂(泥)包等封堵下水道

5.关闭出库总排水阀

灭火

根据风向和地势打开灭火机进行灭火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

人员、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疏散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烧伤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火场处置

指挥员密切注意火势发展,判断泵房(棚)短期内可能发生爆炸时,决定是否撤出人员至安全地带

后期处置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2.人员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应急物资

1.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器具。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

油泵房(棚)泄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

巡检发现,立即确认,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报警

向公司报告

切断相关流程

1.通知停止作业,切断泄漏点前后的关键阀门

2.采取有效措施(管箍、木塞等封堵、紧固),减少油品泄漏量

3.用沙包等围堵油泵棚排水沟(水封井阀门是否关闭)

4.关闭出库排水总阀门(无总阀门用砂包封堵下水道)

人员抢救

1.转移中毒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警戒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严防火种入内

人员

车辆疏散

组织无关人员及车辆疏散

泄漏处置

通知其他应急人员增援并现场指挥应急

采用泥沙等导流方法减少油品流淌、扩散

回收泄漏油品

用洗衣粉、消油剂消除油污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后期处置

24小时内,每2小时对泄漏现场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险情排除时,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计量确定跑油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如防毒面具;

2.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疏散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用火火源,视情况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6.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7.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8.用铜、铝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油品

应急物资

1.应急用具:铜、铝抢险工具、吸油毡、黄沙、回收泵、油桶、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各种管径管箍二套以上;

2.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石棉被等;

3.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

 

配电房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步骤

处置

发现险情施救

发现险情后,切断相关电源,停止作业,立即使用现场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现场报告

向指挥员报告

报警

视火情通知相关人员(指定岗位)向119/120报警

向公司报告

 

警戒

人员疏散

灭火

通知相关人员携带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增援

划定危险区域、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

组织无关人员疏散

电器设备着火,应立即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直接扑救

配电室电缆沟着火,先停电,再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进行扑救,并注意保护电气设备和电缆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急增援力量(必要时)

人员抢救

1.转移触电、中毒、烧伤等受伤人员,并施行急救

2.持续进行急救,直到专业人员到达

后期处置

现场余火扑灭后,清点人数,保护现场

 

1.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均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2.报警时,须讲明险情地点、介质、数量、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3.油库不得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4.政府救援力量到达时,服从其指挥;

5.注意声像资料的采集保存

应急物资

1.消防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担架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触电

 

 

临近单位火灾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报告(通告)

1.毗邻或临近单位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立即向指挥员报告

2.应急预案启动

3.根据指挥员指令,开票员向公司紧急报告。站长不在站时,先后向站长和公司报告

启动应急程序

报火警

按指挥员指令向119报警

察看火情

密切关注火势情况,了解起火物质、现场风向、毗邻单位火情扑救情况等,随时向公司报告火灾进展情况

停止营业

1.停止油车接卸作业,如火势严重,下令切断电源,停止加油站营业

2.指挥站内车辆撤离加油站,并尽可能用石棉被包裹密封透气帽、人孔操作井

3.视情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增援

转移重要

物资

根据指挥员指令切断电源,对资金、票证、润滑油仓库及附房其他重要物品做好转移、防范工作

集中灭火器材

集中站内灭火器材,摆放到重要方向的位置上,站内人员做好临战准备

清理近火物

清理迎火方向的隔离带,火势严重时,清除一切可燃物,包括杂草、树丛等

物资援助

如毗邻单位请求援助,可提供一定数量灭火器材给予援助

复查和确认

1.检查人员烧伤及设备损坏情况,如无人员烧伤和设备损坏,上报公司后,整理器材、清理现场,准备恢复营业

2.如有人员烧伤,及时送医;设备损坏,及时取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公司,等候公司指示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警戒绳、安全帽、黄沙、水带、灭火器、石棉毯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灼烫、高处坠落等

 

 

急性油气中毒应急处置

处置程序

处置措施

发现油气中毒

发现附近油气较浓,人员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视物模糊、情绪反常异常烦躁甚至出现意识障碍、反射性呼吸停止等症状时,可判断为油气中毒。立即向指挥员报告

报告通告

立即上报公司

启动应急程序

视情报警

视情根据指挥员指令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人员接应救护

安全救护

如在储油罐内发生人员中毒时:

1.施救人员不要急于进罐救人;要戴好防护面具,腰上要系好安全绳,另一头拴在罐外固定物体上,在有他人现场监护的情况下,快速进入罐内抱或拖至罐口处,用绳索先将中毒者拉出(注意不要擦伤被救人员的皮肤);

2.将中毒者置于阴凉通风处平躺身体进行人工呼吸待其慢慢清醒后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3.如身上有较多汽油时,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并到紧急冲淋处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

如在卸收油作业或跑冒油或加油现场发生中毒现象:

1.应迅速将中毒者移到上风处让其呼吸清新空气慢慢清醒后送医院医治调理;

2.如身上有较多汽油时,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并到紧急冲淋处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

协助调查

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追究责任

适时对治疗救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中毒人员情况上报公司。

注意事项

1.如在加油区出现中毒症状,人员处置结束后要立即进行油气浓度监测;

2.现场救援人员应相互协助,关注其他救援人员状况,若有意外协助撤离现场;

3.如果无法控制,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后,服从政府相关部门抢险人员的命令;未经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4.严禁站内人员随意传播中毒人员及其情况的信息

应急物资

1.应急工具:铜或铝制盛油容器、吸油毡、黄沙、油桶、耐油手套、洗衣粉、消油剂、防毒面具、水带、灭火器、石棉被、警戒绳等;

2.急救物资:急救箱(含相关药品、绷带等)

危害识别

中毒、火灾、爆炸、灼烫等

 

 

液氨泄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步骤

处置

报警

发现事故征兆或已发生事故,立即向公司报告

物的控制

1.氨压缩机发生漏氨事故后,先切断压缩机电源,马上关闭排气阀,吸气阀(双级氨压缩机应同时关闭二级排气阀及二级吸气阀)。

操作人员应根据自己所处位置立即将机房运行的机器全部停止。如漏氨事故较大,无法靠近事故机,应到室外停机,停机后立即关闭所有油氨分离器进气阀及与事故机吸气相连的低压桶出气阀。迅速开启氨压缩机机房所有的事故排风扇。在处理事故时,用水管喷浇漏氨部位,使氨与水溶解,注意压缩机电机防水保护。

2.油氨分离器漏氨后,如压缩机正在运行工作中,应立即切断压缩机电源,迅速关闭该油分离器的出气阀、进气阀、供液阀、放油阀及关闭冷凝器进气阀,压缩机至油氨分离器的排气阀。

3.冷凝器漏氨(立式、卧式、蒸发式冷凝器)后,如压缩机处于运行状态,应立即切断压缩机电源,迅速关闭所有高压桶均压阀和其它所有冷凝器均压、放空气器阀,然后关闭冷凝器的进气阀、出液阀。工艺允许时可以对事故冷凝器进行减压。

4.高压贮液桶漏氨后,立即关闭高压贮液桶的进液阀、均液阀、出液阀、放油阀及其它关联阀门。如氨压缩机处于运行状态,迅速切断压缩机电源,在条件及环境允许时,立即开启与低压容器相联的阀门进行减压、排液、尽量减少氨液外泄损失,当高压贮液桶压力与低压压力一致时,应及时关闭减压排液阀门。

5.中间冷却器漏氨后,当压缩机处于运行状态,应立即切断该机电源,关闭压缩机的一级排气阀、二级吸气阀及与其它设备相通的阀门,同时开启放油阀进行排液放油减压。

6.低压贮液桶漏氨后,当系统压缩机处于运行中,应立即切断压缩机电源,关闭压缩机吸气阀,同时关闭低压贮液桶的进气、出气、均液、放油及其它关联阀门,开启氨泵进液、出液阀及氨泵,将低压贮液桶内氨液送至库房蒸发器内,待低压贮液桶内无液后关闭氨泵进液阀。

7.排液桶漏氨(在冲霜、加压、排液、放油工作中)时,应立即关闭排液桶的所有与其它设备相连阀门,根据排液桶的液位多少进行处理。如液量较少,开启减压阀进行减压;如液量较多时,应尽快将桶内液体排空,减少氨的外泄量。

8.集油器漏氨时,或在放油过程中,都应立即关闭集油器的进油和减压阀。

9.放空气器漏氨,应立即关闭混合气体进气阀、供液阀、回流阀、蒸发回气阀。

10.设备玻璃管破裂、油位指示器漏氨液时,当上、下侧弹子失灵,应立即关闭指示器上、下侧的弹子角阀,尽早控制住氨液大量外泄。

11.氨瓶漏氨,氨瓶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氨瓶必须每二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12年应报废。如发现瓶壁有裂纹、严重腐蚀、凹陷、鼓包、变形等缺陷以及未经定期检验,应禁止使用。在加氨的过程中漏氨,应立即关闭氨瓶出液阀,加氨站的加氨阀,用水淋浇漏氨部位,迅速将氨瓶推离加氨现场。

人身伤害控制

进入事故区域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穿好防化服、防毒面具、橡皮手套等。发生氨泄漏事故后,立即疏散周边进行疏散、撤离。

1.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重大事故发生后,向应急管理等上级部门汇报,根据上级政府部门指令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疏散,若明确疏散范围,则在上级政府部门领导下,配合参与人员疏散;

2.撤离方式:事故现场人员向上风或侧向风方向转移,负责疏散、撤离的现场人员引导和护送疏散人群到安全区并清点人数。在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可设立指示牌,指明方向,人员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泄漏区或污染区。如有未及时撤离人员,应由佩戴适宜防护装备的抢险队员两人进入现场搜寻,并实施救助;

3.撤离路线:依据事故发生的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和危害程度,以及当时的风向等气象情况确定疏散、撤离路线;

当事故威胁到周边群众时,及时向上级应急、生态环境、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由公安、民政部门、街道组织抽调力量负责组织实施

救援接应

打开应急救援通道,指派专人引导救援力量到达

应急扩大

通知扩大撤离人员区域,增加消防等隔离措施

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器具

呼吸系统防护:防毒面具(半面罩)、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化服,必要时着装重型防化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自救互救

1.在空气呼吸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退出毒区;

2.在使用保护器具前,切记要进行气密性检查;

3.如事故发生在夜间或无照明区域,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

4.伤者伤势严重、呼吸困难或停止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复苏,并速请医生诊治或立即送往医院;

5.在专业救援人员到来之前,对受伤者的急救不能终止;

6.救援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救援。

人员能力确认

1.非氨机操作持证人员禁止参加氨气泄漏区域停机停产抢险作业,非电气作业持证人员禁止参加电气作业抢险。

2.进入事故现场救援必须保证2人以上,严禁单独行动。

3.进入现场人员身体素质过硬,无身体任何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