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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0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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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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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嵊泗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局的指示;收集、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措施;组织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县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

3.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处突防暴工作;依法管理流动人口。

5.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及保安队伍管理;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辅警、防控队伍的管理。

6.依法管理本县范围内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制定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教育训练、警衔晋升、公安宣传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各类违纪案件;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11.规划、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收容教育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14.领导全县边海防治安管理;监督消防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领导全县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队伍建设。

15.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县委政法委预算和局属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其中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嵊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服务中心。

二、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嵊泗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1293.9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11838.82万元相比,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追加了人员增加调资、各类考核奖等。

(二)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11293.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39.08万元,占11.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54.85万元,占88.14%。

(三)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支出预算11293.9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293.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671.1万元,占59.07%;日常公用支出1409.83万元,占12.48%;项目支出3213万元,占28.4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54.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954.8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954.85万元。

(五)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54.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49.74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算增加了边防转改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9954.85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7637.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和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09.32万元,主要用于350兆、监控设备维护费、大练兵训练费、基层派出所房屋维修费、监控光缆线路租用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民警意外伤害保险费、三调联动工作专项经费、省补办案(业务)经费、省补业务装备经费、新建的五龙派出所业务及办公设备经费、移动办公(MOA0)业务及线路租用费、政法委经费、嘉奖、****专项经费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5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工作专项经费、禁毒专项经费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5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数字档案室专项经费、警犬工作点专项经费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六)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3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6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嵊泗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公安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82.84增加57.16万元,增长6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年初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98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1.93万元增长235.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兄弟县区来本县开展公务活动、办案业务次数增加,接待任务比较繁重,接待支出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4.93万元增长54.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巡逻、110出警、执法执勤、押解人犯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需要更换3辆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均达到报废年限)。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嵊泗县公安局本级、县委政法委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6.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1.12万元,增长27.95%,主要是边防改制,原边防派出所纳入县公安局统一管理,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数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嵊泗县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嵊泗县公安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7.3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