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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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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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你单位2021年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197万元。
望你单位接文后,请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嵊泗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嵊财社[202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