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2020年嵊泗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4%。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获得的有效监测数据,全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51期,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201期,占日报总期数的57.3%,空气质量为良的141期,占日报总期数的40.2%,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的7期,占日报总期数的2.0%,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的2期,占日报总期数的0.6%。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04mg/m3,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14mg/m3,一氧化碳年平均值为0.5m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32mg/m3,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14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浓度年平均值为93 mg/m3,均低于《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2020年嵊泗县酸雨污染较严重,降水样品中pH<5.60的样品数占总样品数94.8%,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92.2%。
2020年嵊泗县年均降尘量为2.3吨/平方公里·月,低于浙江省确定的5.0吨/平方公里·月的降尘指标。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0年全县列入地表水水质常规监测断面的共2个,分别为长弄堂水库和基湖水库。根据监测结果,2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0年全县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断面的共1个,为长弄堂水库。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0年全县列入地表水交接断面的共1个,为基湖水库。根据监测结果,基湖水库交接断面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0年全县列入千吨万人及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监测的断面共1个,为基湖水库。根据监测结果,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
三、城区声环境质量
2020年,我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1.0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限值要求。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表明:两个1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一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和一个4类声环境功能区,各功能区测点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