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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枸杞乡
 生成日期 2021-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84W/2021-2804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枸杞乡

  • 成文日期:

    2021-04-19

  • 文号:

    枸乡政〔2021〕22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枸杞乡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15:1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枸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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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突出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平安社会建设,全方面维护枸杞乡的各项秩序,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印发 《枸杞乡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实施办法》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枸杞乡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实施办法

为突出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平安社会建设,全方面维护枸杞乡的各项秩序,提高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合规意识,大力建设“蓝海牧岛”附属旅游人文品牌,促进社会各行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乡镇总体协调、强化日常巡查、加大日常监管、组织联合执法、问题定期会商、推进协同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所在属地乡镇、相关派驻单位、县属执法力量下沉的资源整合、深度参与、统一组织、协同治理、全域管控的综合管理监管机制,形成完善的综合执法体系,为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乡镇主导、部门协调、条块联动、综合治理”的主导方针,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枸杞乡全面达到安全、有序、整洁的整体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枸杞乡综合执法管理领导小组,由付华军担任组长,周浩彬、徐亮担任副组长,戴嘉、王胜杰、傅志辉、金郑路、王瑜佳、单琦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枸杞乡各执法单位及枸杞乡人民政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枸杞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办公室联络人金麟(645305)。充分利用乡镇“四个平台”,建立属地乡镇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信息实时传达,问题及时处置的综合管理机制。

综合执法组成单位:枸杞乡人民政府、枸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鞍分局、海洋渔业局马鞍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马鞍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马鞍分局、三礁江交警中队、枸杞乡各村村委。

(二)执法机制

日常巡查和执法事项由各执法单位负责,上海液光市容环境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光集团)工作人员应配合协助执法单位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有必要的及时报送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前往依法处理。对于复杂疑难问题,由枸杞乡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进行整治。

综合执法中查处的违法案件,需要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中介机构)进行认定、检测、检疫和鉴定,或提供审批资料的,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认定、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扣押、收缴的物品按照具体执法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给旅游市场的环境和秩序带来危害且需要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单位中的专业法执法人员在现场取证的基础上,将案件移交给行政处罚主体机关处理。

建立综合执法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由枸杞乡人民政府召集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商量和协调下步整治中的重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2021年4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二)实施区域

综合执法设定主要区域与次要区域,综合执法重点为主要区域巡查监管,次要区域由各村依照本村制定的方案自行负责,在执法力量充裕情况下兼顾各村巡逻。

主要区域:以奇观村沿街商铺群为中心,向四周居民区辐射。

序号

区域范围

存在问题

整改目标

1

枸嵊线群艺街起向东延伸

店铺跨门经营、路面堆物;非机动车乱停放

所有店铺不得跨门经营,保持店铺沿街区域干净整洁;确保非机动车定点停放。

2

枸嵊线-环城路

店铺跨门经营、路面堆物,重点快递网点

所有店铺不得跨门经营,保持店铺沿街区域干净整洁,快递卸货完毕后及时放进店铺

3

沙墩巷全路段

店铺跨门经营较多

所有店铺不得跨门经营,保持店铺沿街区域干净整洁

4

环城路群艺街-环城路枸嵊线

水果、五金、杂货铺跨门经营、跨门作业

所有店铺不得跨门经营,保持店铺沿街区域干净整洁

5

环城路滨港路向南延伸

店铺跨门经营、路面堆物等

所有店铺不得跨门经营和路面堆物,保持店铺沿街区域干净整洁。其中,环城路滨港路向南延伸路段的店铺、餐饮店,原则上一律不准跨门经营,因区域夜间时段实行交通管制,不允许机动车辆通行,考虑到旅游高峰期游客需求,7月1日-10月8日期间特殊情况,允许餐饮类店铺在店内餐位已满前提下,经向村委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店外摆放,但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其他店铺经营,其他时间段一律不准跨门经营。

6

将军路全路段

非机动车乱停放

确保非机动车定点停放

次要区域:除主要区域以外的枸杞乡其他区域。

序号

区域范围

存在问题

整改目标

1

龙泉村小沙头方向路段

禁渔前后,渔网等渔具和养殖物资堆放影响环境卫生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渔具和养殖物资定点堆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2

龙泉村胜利巷至汤家楼墩路段

店铺跨门经营、路面堆物等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店铺不得跨门经营和路面堆物,保持店铺沿街区域干净整洁。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3

龙泉村两个渔用码头

渔用物资堆放杂乱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渔用物资定点整齐堆放。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4

龙泉村全区域

流浪狗较多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对流浪狗进行专项治理,减少流浪狗数量。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5

东昇村庙干自来水厂到三礁江桥头

沿线补网量大,阻碍车辆通行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网具定点堆放,保障道路整洁和车辆安全。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6

东昇村庙干自来水厂到乌沙码头沿线里侧

非机动车、三轮车乱停放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非机动车、三轮车定点停放。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7

东昇村乌沙老年协会门口沿线

烧烤机和旅游用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烧烤机和旅游用品流动摊贩统一在划分区域经营。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8

东昇村村委路口沿线

烧烤机和旅游用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烧烤机和旅游用品流动摊贩统一在划分区域经营。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9

里西村里西岗墩到村口

沿线补网量大,严重阻碍过往电动车、公交车等安全通行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网具定点堆放,保障道路整洁和车辆安全。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10

里西村岗墩区域

电动车乱停放、渔用、养殖物资乱堆放、垃圾房破损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电动车定点停放,渔用、养殖物资定点堆放,对垃圾房及时处理。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11

里西村码头至村委大楼路段

养殖物资摆放杂乱,路段打苗绳、电瓶车摆放乱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养殖物资、渔具网具定点堆放,电瓶车定点停放。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12

里西村环岛公路两侧路段

养殖物资未按规定放在村里分配的场地内

各村根据本村方案进行整治,确保养殖物资定点堆放。整治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以联系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前往处理。

五、管理重点内容

(一)村容环境日常管理

1.加强各区域内道路的巡查管理,及时纠正乱设摊行为,流动摊贩统一在划定区域内经营,引导“地摊经济”良性发展。

2.对区域内道路的乱堆物料、施工无维护、占道广告灯箱、沿街乱晾晒乱吊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影响乡容村貌的反复性行为及时进行劝导整改。

3.对区域内乱扔和堆放建筑垃圾现象进行整治和管理,杜绝此类现象。

4.对区域内道路的越门经营,“出店经营”进行整改,使沿街店铺外观整洁、有序。

5.区域内网绳网具等渔用和养殖物资应统一堆放到村委指定场地,禁止“占道堆放”“杂乱堆放”,保障道路整洁和车辆安全。

6. 考虑渔农村实际和渔民需求,需要补网作业的,必须到所在村委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村委规定执行。

7.对区域内流浪狗开展专项整治,宣传依法文明养犬,营造安全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街面商铺管理

1.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检查和督促商家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

2.发现乱堆杂物和暴露垃圾及时通知整改。

3.督促沿街店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等法律法规,搞好店内外的环境卫生,文明经营。

4.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于反映和暴露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跟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沿街店铺自备的垃圾桶和其他杂物统一放置在店内,台阶以下除公共垃圾桶外一律不准堆放其他杂物,商品卸货应及时进行处理,保持街面整洁。

(三)公共设施管理

1.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道路井盖破损、缺失等交通安全隐患。

2.及时发现并维护交通红绿灯、路灯、指示牌等各类主杆倾倒、变形,及照明失效等问题。

3.及时对道路沉陷、坑塘等破损情况进行上报及处理。

4.无架空线坠落与乱设。

5.发现自来水管破损或路面积水、地下污水冒溢及时处理。

6.巡查期间发现车辆滴漏抛洒现象,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治安秩序管理

1.禁止街头乞讨、卖唱、打牌众人围观等行为。

2.禁止非正常集聚、斗殴等扰乱社会治安行为。

(五)停车管理

1.加强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落实车辆专管人员,确保车辆停放定点定位停放,并整齐划一,确保道路畅通。

2.协助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不规范停放行为的劝导。确保车辆停放于划线的停车泊位内,并按统一朝向停放。

3.对于发现的“僵尸车”及时进行处理。

4.所有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做好货物包扎等防范工作,严禁沿途洒漏造成道路安全隐患。

5.其他涉及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事项。

六、管理考核

(1)考核主体

综合行政执法局马鞍分局负责对巡查情况、巡查效果进行监督和汇总,并将每个月度考核意见报送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由乡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作为考核主体,确定每月考核评分,提交乡党委政府报备审批。

(2)考核项目及内容

项目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必查

项目

1

乱设摊

无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宣传、兜售物品等现象

2

跨门

经营

无经营者超出门窗或划定区域经营

3

乱搭建

无乱拉遮阳棚、雨棚及乱搭建

4

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

无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放

5

乱晾晒

在主要道路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电杆等设施

上无吊挂、晾晒物品的现象

6

内部

管理

无衣冠不整、缺岗漏岗,在岗期间打骂嬉闹、玩手机,影响管理形象的行为

巡查

项目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置)

7

暴露

垃圾

无成堆、成片生活垃圾及无主建筑垃圾等

8

占绿

毁绿

无占绿、毁绿现象

9

乱堆放

占用道路堆放物品等影响乡容环境卫生的现象及时报告

10

违章

搭建

无新建违章

11

其他

其他需整治的内容

(3)扣分标准

①根据考核项目及内容,第一次发现辖区内存在考核项目未处置或未上报的情况,作警告处理;同一区域警告后30分钟内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②辖区内失控情况被媒体曝光或被上级有关部门点名批评的,曝光扣5分,批评的扣3分;

③巡查项目应及时上报,如已上报但相关部门未处置,则不扣分。

(4)考核形式

每月考核一次,根据扣分标准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计分,发现问题记录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考核的总分值作为液光集团当月服务费用及工资的结算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各综合执法组成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村要将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列入村本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狠抓各项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精心宣传,广泛动员。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鞭挞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增强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对违规现象坚决予以整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及时掌握信息,防患于未然,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依法查处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要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坚决遏制恶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