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渔农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1-04-2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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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渔农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的议案
案号: 11
议案领衔人: 姜亚婷、刘淑芬
附议人: 30名代表
案由: 关于提高渔农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的议案
内容摘要:

渔农村主职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领头雁,他们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办理村级公共事务、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在改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职村干部的待遇也得到了相应提高。然而,对于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偏低的问题社会关注度还不是很高。

一、村主职干部退休后的生活窘境

多数村主职干部都干了一届又一届,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为村里各项工作呕心沥血,贡献了大半辈子。退休后,年龄普遍很大,身体疾患多,创收困难,除微薄的生活补助金或养老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由于当时退休待遇偏低,他们正逐步成为农村新的弱势群体。社保制度改革不完善、物价飞快上涨、退休待遇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是造成其退休生活窘境的主要原因。

二、提高村主职退休待遇的重要意义

提高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健全保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充分体现党对退休村主职干部的重视和关爱,有利于社会保障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主职干部退休待遇政策制度,完善了退休村主职干部待遇保障体系;三是提升了村主职干部退休生活质量水平,使大家都能分享发展成果,幸福安度晚年;四是解决了现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的干事业的动力;五是实现“劳有所得”和“老有所养”的民生愿景,激发了有为青年投身农村工作的热情。

三、收入情况对比分析

(一)全县居民人均收支情况

2019年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294元,比上年增长8.6%。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801元,增长8.3%;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92元,增长8.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517元,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943元,分别增长7.0%和8.3%。

(二)低保户/特困户月收入情况

目前全县低保户老年人每月补助810元,基本养老每月收入210元,每月总收入可达到1020元(不包括村里所发的福利和老渔民的收入);特困户老年人每月补助1315元,基本养老每月收入210元,每月总收入可达到1525元(不包括村里所发的福利和老渔民的收入)。

(三)村书记退休月收入情况

2006年1月起,未购买社保的退休村书记政府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基数为每人每月30元,再按每任职满一年加3元计算。购买社保的退休村书记依据社保缴费情况按月领取养老金。一名兢兢业业工作了30多年的退休村书记,社会养老保险只有15年(其中本人补缴了3—5年)。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不到2000元,额度只有企业退休职工的60%(算成自由职业者),只够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工作年限短的村主职干部退休后收入更低。

(四)退休村书记享受慰问金及补助情况

2017年起,正常离任且未享受行政事业干部退休保障待遇的村书记,已到达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按照任职年限分别给予一定的慰问金补贴。慰问金标准为,累计任职1-5年的每年1000元,5-10年(含5年)的每年2000元,任职10-20年(含10年)的每年3500元,任职20年以上(含20年)的每年5000元。同时,对村书记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获得过省、国家级综合荣誉的,退休后给予每年600元的补助。对获得“杰出社区、村惠民好书记”、“十佳社区、村惠民好书记”荣誉称号的,退休后每月发放600元的优秀津贴。

(五)综合对比分析

任职30年以上的村主职干部退休后年总收入(养老金加慰问金)约为2.6万左右。从可支配收入角度比较来看,其远低于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占54%左右;从生活消费支出角度比较来看,其略高于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特困户老年人相比,收入(均含福利)相当。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相比约占60%。

综上所述,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水平明显偏低。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而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基本无变化,这种差距会越拉越大。同时,物价上涨导致消费开支会越来越大,退休村主职干部的老年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因此,提高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迫在眉睫。

四、提高村书记退休待遇的对策建议

当前,对于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保障制度设计不够健全,仅按是否购买社保情况分别采取发放生活补助金或养老金办法予以保障。对于在职时间跨越社保政策实施前后,只享受社保缴纳年数养老待遇的退休村书记不能做到兼顾,缺乏公平性,而且村干部退休待遇普遍偏低,尤其是社保制度实施前任职的村书记或主职干部。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修订村主职干部退休生活补助金发放办法

退休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为正常离任、未因违法受刑事处分、未因违纪受过撤销党内外职务及以上处分、未享受行政事业干部退休保障待遇、在职期间未参保或部分在职期间未参保、已到达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村主职干部。

退休生活补助金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村书记在职未购社保年数×80,补贴政策实施后每隔五年按1.2系数递增,逐月发放直到终老。

该退休生活补助政策兼顾了在职未参保和部分在职期间未参保的退休村书记,对因在职未参保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对象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充分体现了公平性。实施该项补助政策后,退休村主职干部年总收入虽任然低于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适当提高了退休待遇,改善了退休生活,解决了因在职未参保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矛盾。

(二)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把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到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来对待。将嵊委办〔2005〕41号、嵊党政办发〔2014〕211号、嵊党政办发〔2017〕76号等文件内容与村书记退休生活补助金发放措施深度融合,制定《嵊泗县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在职村干部待遇激励举措和正常离退村书记退休待遇政策,为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的法规制度保障。

主办单位: 县委组织部
类别标记: A
复函:

姜亚婷、刘淑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渔农村主职干部退休待遇的议案》 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渔农村主职干部是嵊泗渔农村干部队伍的领头雁,是基层 工作的主心骨,在推动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加快蓝色海洋经济 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渔农村主职 干部队伍建设,深化退休后关心关爱举措。今年,围绕议案中 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开展调研,及时调整完善 有关工作。

一方面,积极落实主职干部退休待遇保障。 目前实行的政策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渔农村基层老干部生活补助, 2006  实行,发放的数额由基数和按工作年限增长两方面构成,并于  2012年对基数进行上浮调整,每年覆盖约130名老干部; 二是离 任村书记(含未参保的村主任) 七一专项慰问金补贴,   2017年实行,按照任职年限发放,覆盖人数约100名。三是党员 关爱基金。采取定期补助、临时补助等方式,每年对350名优   秀、困难党员进行补助,其中大部分为担任过村干部的老年党  员。 以上三项政策实行以来,基层反响较好, 已成为老干部退  休待遇保障的有力补充。随着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今年我  们积极向财政等部门争取,拟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活补助和慰问  金自然增长机制,并起草了具体调整工作方案,为县委县政府  决策提供重要参谋和依据,奠定了继续提高老干部退休待遇保  障的工作基础。

另一方面,深化渔农村干部统筹管理和激励机制。 2020  年村社组织换届以来,全面实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  管会社长 一肩挑 渔农村主职干部正式迈入专职化管理体 系。结合贯彻落实《渔农村脱产干部激励保障办法》 ,大幅提  高现职村 一肩挑干部薪酬待遇,同步提升社保缴纳基数, 推动全县37个村社全员缴纳社保,村主职干部的退休待遇得到  较大幅度增长,解决了后顾之忧。在2017年制定出台的《关于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若干意见》 基础  上,拟定《关于激励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 ,推出晋升管理、待遇保障、 两个担当良性互动等14 项工作举措,并面向在任村党组织书记推出乡镇副科级领导岗 位公开比选,持续释放 让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

感谢你们对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2021629

 

 

 

 

 

(联系人: 陈海燕; 联系电话: ****861 135****0644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