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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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闲置农房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议案 | |
案号: | 19 |
议案领衔人: | 郑虎 |
附议人: | 11名代表 |
案由: | 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闲置农房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议案 |
内容摘要: |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蓝色海洋经济,2018年以来我县采取“三项举措”积极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既增加了渔农民财产性收入,又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实际性创造性成效。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也遇到一系列问题。例如嵊山镇,截止2020年年底已盘活闲置农房14套,仅占全镇所有闲置农房的9.46%;其中嵊山满咀头高端民宿集聚区建设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较为典型。 嵊山满咀头高端民宿集聚区位于嵊山镇泗洲塘村满咀头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12.4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5.9公顷。该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和村集体建设用地范围,现涉及各类房屋97栋(包括国资收购的民居53桩,村民所有的民居37桩以及村委会用房7桩),并采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政府+村民+投资开发商多种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当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法规政策制约较大。现行法规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规定分散且滞后,与新形势下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深化改革方向不一致。同时,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方面没有规范流转程序,制度机制有较大欠缺。二是农房确权形势复杂。海岛地形崎岖、平地较少导致宅基地比较分散,同时多年来“小岛迁、大岛建”带来的影响导致确权工作存在一系列难题。三是行政审批陷入僵局。主要是审批主体不统一的问题,以及随之带来的租赁利益分配、消防审批、经营办证等问题。四是利益分配存在反复。部分群众对利益期望过高,在得到第一笔收益之后,反复要求再次增加利益,耽误项目进展。五是业态打造进退维谷。周边区域涵盖多种地类,用地指标、林地指标严重不足,同时90户宅基地范围分散打造民宿综合体打造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左右为难。 为此,特提出几点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要素保障。建议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新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条文,结合嵊泗实际,积极探索提出相关政策举措,帮助基层解决宅基地“三权分置”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上的各类法律政策难题,积极推进宅基地确权工作,并在行政审批工作上大胆突破,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审批主体来进行宅基地审批。同时,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林地指标的对我镇“牧心蓝湾”海岛度假村项目能优先予以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建议县级层面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着重对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涉及各方的利益分配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予以制度保障。 三是灵活落实建设开发政策。建议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在渔家民宿建设、民宿综合体打造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问题上给予乡镇充分权限,允许乡镇因地制宜、灵活施策,助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
主办单位: | 县农业农村局 |
协办单位: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类别标记: | B |
复函: | 郑虎等 11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闲置农房推动 乡村振兴发展的议案》 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渔农村土地制度 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议案中肯定了近年来嵊泗在开展宅 基地“三权分置”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指 出了在推进工作中仍存在短板和不足,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具有 较强的针对性。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探索政策举措 根据现有的供地政策,集体建设用地仅适用于乡镇(村) 公 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村) 兴办企业及宅基地供地。对于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省级层面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指导意见, 操作方式选择上无法律依据。对于我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 市制度,结合各地实际做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积极探索 中。目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拟定了嵊泗县城镇标定地价、 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三大体系初步成果,并广泛征求 部门和乡镇意见。同时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舟山市渔农村宅基 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舟农发〔2020〕28 号) 文件精神,县 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局加强沟通,切实保障渔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有序衔接。 市农业农村局也在积极搭建全市统一的农房信息平台。2019 年,搭建起全市闲置农房信息发布平台 1.0 版,2021 年,市局将 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 2.0 版,将设置项目招商、闲置资源、 盘活典型、需求发布、交易(租赁)服务等 8 个板块,截至目前, 全市共发布了闲置农房信息 2300 余套。 二、坚持因地制宜,逐步规范闲置农房流转交易行为 根据《舟山市渔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舟农发〔2020〕10 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闲置农房盘活 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渔农民财产性收入,2021 年,县农业农村局转发了《管理办法》,督促乡镇逐 步规范闲置农房流转交易行为,统一按照《管理办法》 中的合同 模板,签订渔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租赁合同,建立农房使用权 流转台账。 三、坚持产业融合,灵活落实建设开发政策 目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宿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和《关于扶持发展民宿综合体的实施意 见》, 以量大面广的普通渔宿的升级改造为基础, 以主题民宿、 精品美宿、民宿综合体三种模式为方向,以“统一规划、统一平 台、统一规则”的民宿聚落为集成,构建发展新三元架构,加快 我县民宿产业能级提升和发展方式优化,推动民宿综合体发展。 同时,积极引导民宿产业融合发展,通过 “民宿+”路径,融合 本地资源禀赋,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形成“住有品质、食有特色、 游有内容、购有创意”的海岛旅游新格局,扩大民宿经营内涵, 实现民宿经济持续发展。 同时为深入实施万幢闲置农房激活行动,结合《嵊泗县闲置 农房利用盘活规划》,我县积极打造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 2020 年,成功创建花鸟乡花鸟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2021 年,我县重新梳理拟定示范区创建项目 9 个,其中重点打造 3 个 示范区创建提升类项目,3 个项目分别为枸杞乡龙泉村民宿综合 体项目、五龙乡会城村“左岸屿” 民宿综合体项目和菜园镇“十 里·金滩特色小镇”项目。三个乡镇计划围绕民宿行业发展,盘活 闲置农房,打造示范区创建。 嵊山镇泗州塘村满咀头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是我县拟 定的 9 个示范区创建储备类项目之一,建议嵊山镇可以通过打造 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完善闲置农房信息,整合闲置资源,结合村 庄旅游发展规划,有效提高渔农村各类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多 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渔农村土地制度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希望今后能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 马杰,联系电话:***2626 ) |
反馈意见: | 非常满意 |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