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深化文明创城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4-2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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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深化文明创城的建议
案号: 2
议案领衔人: 韩淑君
案由: 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深化文明创城的建议
内容摘要:

自去年起,嵊泗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党委中心工作为中心,增强大局意识,恪守监督职责,为创城助力“清堵”。从菜园镇整体环境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治面貌尚好、交通出行文明监管到位、但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还有一定的差距。此议案从微处着眼,放大一个不足点,为我镇的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献一计。

有一位参加文明创城路管的朋友跟我说起,他每次站在路边协管文明交通时,总会发现行人随地吐痰现象尤为严重,分布人群老年、中年居多,还有个别青年。他的路管反馈使得我在路上行走时开始刻意关注,这一问题确实这样存在着而且不可小觑,吐痰行为破坏了嵊泗人和这座城的整体形象,更甚的是,“小小一口痰 细菌千千万”的危害可致细菌传播,传染源可能悄然无声地渐渐扩大,现在新冠病毒依然猖狂,制止吐痰行为势在必行。

面对这一问题,可见很多居民公共卫生意识薄弱,创城检查部分可借鉴“乱扔垃圾”、“不戴头盔”等乱象整治的做法。首先,写一封面向全镇居民题为“不随地吐痰倡议书”;然后,在各社区、各单位举行倡议宣誓活动,在各学校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宣传改变居民的意识形态。创城检查部门承接监管任务,志愿者协助管理。第一阶段:提醒引导,遇到有此行为的居民,管理人员上前劝导,发放“不随地吐痰倡议书”;第二阶段:任务惩罚,遇到还有此行为的居民,罚其抄写“不随地吐痰倡议书”,然后戴上红袖套执行“以三抵一”任务,找到三个与其有类似“吐痰行为”的居民,重复其做过的事;第三阶段:现金罚款,如这一阶段还有居民不收敛更正自己的行为,创城检查部门以现金惩罚方式责令其纠正不良行为。

创城工作需要创城检查部门的监管,当然更需要每个嵊泗人的自律,这种自律源于居民原有的公共意识,更多的是来自教育宣传后的醒悟和对监管部门各种惩罚的敬畏。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韩淑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深化文明创城的 建议》 已收悉。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建议 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治理随地吐痰陋习,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提高公 民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嵊泗县综 合行政执法局开展 随地吐痰专项整治行动。

一、宣传引导,提高素质。

随地吐痰作为卫生陋习一直存在于公众身边,因其存在 的普遍性等因素一直未受到公众重视,仅以公德规范禁止收效甚 微,须以执法形式加强公众对此违法行为的认知。为进一步强化 认知,也为紧跟的执法行动做好铺垫,减少群众反感情绪,县综 合行政执法局利用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巡逻宣传等途径,广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线上线下共同宣传的形 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规知识宣传及公共卫生常识普及工作。

二、多管齐下,引导劝导。

以落实沿街商铺门前三包为抓手,对沿街经营户进行责 任告知,尤其对理发店、水果店、小餐饮店、棋牌室等周边随地 吐痰现象较为突出的商铺,逐一上门宣传,让店主劝导引导居民 和行人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加强执法,形成威慑。

随地吐痰的发生具有突发性、短时性、广泛性,对证 据抓取存在较大挑战,导致该领域的执法行为一直存在空白,只 能采取事后教育的方式进行引导。为克服执法困境,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运用街面联勤执法形式,设立专项行动小组,配齐硬件设 备,强化监控运用,有效提升执法效率与可行性。截至目前,共 查处 3 起,通过街面巡查现场查处 1 起,通过县智慧城市智慧中 心监控调派查处 2 起,及时起到了警示震慑成效。

四、及时曝光,扩大影响。

处罚不是目的,文明习惯的养成才是最终目标。为了将执法 成效最大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嵊泗媒体,运用微信公众号、 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曝光,进一步强化群众对于随地吐不文明行为的认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 5 25

(联系人: 付增,联系电话: ***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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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