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食堂蔬菜、肉类等供应建立优惠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4-23 16:0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食堂蔬菜、肉类等供应建立优惠政策的建议
案号: 6
议案领衔人: 姜亚婷
案由: 关于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食堂蔬菜、肉类等供应建立优惠政策的建议
内容摘要:

近年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各村、社区相继建立了养老院、托老所、居家养老食堂等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给老年人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也解决了子女们对老人的牵绊。目前,这些社区村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行,主要靠乡镇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经济兜底,给社区村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例如,渔农村老年人没有退休金,只有老年人生活补贴费,根据全县目前的居家养老助餐收费是8-10元餐,再加上管理运行上的水电、人工等成本,无疑是亏本运行,不利于这些养老服务机构的长久、健康运行。

    为此,建议政府为全县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县农贸市场供应的菜篮子等机构建立优惠政策,降低蔬菜、肉类等各种食物采购成本,确保社区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

主办单位: 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菜篮子综合服务中心
类别标记: A
复函:

姜亚婷代表:

您好!您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之中提 出的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食堂蔬菜、肉类等供应建立优惠政 策的建议 经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后,已将该 建议作为大会建议、批评意见转交民政局给予办理答复,市监局 和县财贸办协助办理。我局在看了建议后,对此建议非常重视, 经局党组讨论后,由分管社会福利的副局长与市监局和县财贸办 进行沟通之后对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县菜篮子公司提供的蔬菜、肉类等各种食物零售价格是在保 证县菜篮子公司正常运行情况下的最低价格,若要在此基础上再 提供优惠价格,则需要得到县财政的支持。为降低我县非营利性 敬老院、养老院、托老所、居家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等机构的运 营成本,确保正常运营,我局会在做好全县敬老院、托老所和照料中心等机构蔬肉类等食品采购金额数据统计测算的基础上,加 强与县财政和财贸办降价贴补政策的协商工作。加强与县市监局 的协作,联合市监局定期对敬老院、养老院、托老所、居家照料 中心和老年食堂等机构开展检查,检查购销协议签订情况,查验 定点供应单位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资格 (粮油、调味品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农产品需要营业执照), 定点供应单位所供应的蔬菜、肉制品是否来源合法有否进行采购 查验等。每月对食堂餐饮加工场所清洁、食品原料保质、餐具每日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进行检查,及时对食堂餐饮操作不规 范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社会养老工作相关问题的关注以 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 作。

 

 

 

嵊泗县民政局

2021 6 22

 

 

 

(联系人: 陈海明   联系电话: ***390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