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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17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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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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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花鸟岛客运中心建设工程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花鸟乡东南角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改扩建1层客运站房总建筑面积约275平方米,并建室外广场、电瓶车停车区等附属设施。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施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建设单位只有部分材料露天堆放,对露天堆放的材料和土石方用篷布进行遮盖,且定期进行洒水保持一定的含水率。 2)施工废水中的设备清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清洗废水,施工单位经过收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底部沉渣收集重新利用。 3)施工期产生的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水平,夜间未进行打桩等高噪声设备操作。 4)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为减小工程营运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报告要求进出场站的车辆必须使用满足国家要求的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同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场站内汽车行驶路线及行驶距离,减少在道路拥挤区域的行驶,减少汽车怠速时间。 2、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一级标准后排海。 3、声环境 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报告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加强船舶动力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对高噪声的动力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2)在客运站布设一些具强吸声效应的绿色植物,减少人群噪声的混响效应; 3)安排专人引导旅客进出码头。 4、固体废弃物 建设单位在客运中心设置垃圾桶,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花鸟乡政府免费统一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不倾倒入附近海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617日至2021624日。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监察大队)

联系邮箱:sshb007@s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