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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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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6-2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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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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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嵊泗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的自身特点和预定目标,砥砺前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完善退役军人各项制度保障,统筹布局,协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厚植“心”文化——一心一意,坚定不移,不断增加社会救助体系精准程度

1、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救助对象精准识别、低保政策有效落实、社会救助日常监管等环节,持续深入抓好特困供养救助、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二线合一”排查、支出型困难对象以及依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单独施保、低保救助渐退期政策执行问题等,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县共有低保对象417户523人,其中因病单独施保11人,因残疾单独施保159人;低保边缘对象100户200人;特困对象119户127人。2020年新增低保对象32户52人,取消低保对象114户48人;新增低保边缘对象6户11人,取消低保边缘对象40户71人;新增特困对象72户79人。

2、积极落实扶贫领域困难家庭帮扶措施。针对困难对象水、电、有线电视等帮扶政策没有完全落实的问题,在县纪委组织牵头下,指导各乡镇落实整改措施,由外岛乡镇困难对象的自来水减免工作由乡镇根据减免政策各自做好水费的减免政策,在县城本岛居住的困难对象,由民政与县自来水公司进行对接做好一次性减免。民政同时与供电部门、华数公司认真做好对困难对象的电力减免与有线电视收视费减免人员的名单核对工作,对没有减免的困难家庭,及时协助困难家庭办理好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的减免登记手续,每月定期向二个部门提供困难家庭名单,确保的减免政策得到有效保障。

3、建立和推进困难群众定期探访制度。结合县扶贫办“一村一户一干部”工作,建立全县困难群众定期探访制度,围绕困难家庭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居住状况、就业状况、社会参与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困难群众探访基本信息表,按照高分县对象每周一次、重点对象每月一次、一般对象每季度一次的探访的要求,推进困难家庭定期探访工作,在探访中排摸和跟踪困难群众风险隐患,力所能及解决困难群众需求,进一步创新完善“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平日有人照应、生活有人帮助、困难及时解决”。

4、关注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困难发生群体临时救助的实际需求和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临时救助审批管理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范围、合理甄别临时救助困难类别、规范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区分救助审批管理权限、细化临时救助分类分档救助标准,切实发挥临时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过渡和衔接功能,提升临时救助的时效性与规范性。加强与医保平台数据的沟通,积极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与临时救助相补充的主动救助机制,有效整合救助资源,建立临时救助与乡镇扶贫基金相匹配的乡镇临时救助预备金机制。截至10月底,临时救助108人次22.83万元,其中:乡镇直接审批83人次9.49万元,县级审批25人次13.34万元,普惠型慰问救助795人次31.8万元(低保和低边)。

5、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切实统筹资源开展救助与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我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与联席会议的作用,有效整合我县多部门的救助和帮扶资源,实施精准慰问帮扶。2020年春节期全县各类慰问540人(户)次71.72万元,多部门统筹困难家庭大学生助学救助66名29.9万元。

6、落实全县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工作,协助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好全县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认真组织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县低收入群体不加补贴发放对象范围、标准的确定以及人员统计核对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工作的方案,9月底前及时做好第一批八类人群共计14047人702.35万元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7、加强政策培训与宣传,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救助经办能力。根据乡镇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讲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现场解决乡镇疑难问题,活用各项政策,提高救助工作经办人员政策理解能力,灌输为民解困的思想意识。

(二)传承“馨”文化——传递爱心,散发温暖,不断延伸社会关心关爱覆盖范围

1、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优质化服务能力。中心福利院在经过一年左右时间公建民营运用基础上,狠抓机构服务质量,积极加强与社会多方组织的协作,拓展适老化服务项目和各类助老活动,提升入住老人照护能力水平和服务满意度。积极推进护理楼改造项目,加强与卫健社保等部门的协商,筹划县级养老机构医养融合与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2、继续推进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适老化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提升居家养老助、配送餐服务能力。积极筹划、协调和指导嵊山镇和枸杞乡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跟踪项目建设完成进度、质量与第三方运营的落实,抓好五龙乡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管理运营试点工作,提前完成17户适老化家庭改造计划,进一步推进全县老年助餐和配送餐服务,实际开展配送餐服务15家,覆盖服务20个社区村,实际配送餐服务老年人260人左右。

3、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以及孤儿及困难儿童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和公布202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供养标准从14728元/年提高到15780元/年,认真落实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委托照料责任落实与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100%。进一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精神,及时落实我县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工作,查漏补遗,9月份另对2018年-2020年部分孤儿与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进行补发。目前,全县特困供养对象119户127人,发放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98.23,照料护理补贴17.2万元,孤儿及困境儿童61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40.57元。按程序办理孤儿收养8例。

4、加强本地养老护理队伍建设和人才挖掘储备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县的各种养老机构服务从业人员技能与上岗前培训,筹划地方性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嵊泗县怡乐为老服务队)参与五龙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试点,积极组建各乡镇东海渔嫂为老服务队伍,扩大社会参与养老服务队伍力量,改善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人员资源缺乏的囧状。

5、推进全县失能失智人员照护专区建设。联合县残联将五龙乡会城村托老所作为菜园镇敬老院的分院,改造成失能失智照护专区,解决全县失能失智老人的入住困难,计划投资295万元,床位由22张增加到44张以上,该项目已增补列入县政府重点实事项目,并完成项目的初步概算和初步设计方案。

(三)弘扬“辛”文化——真抓实干,密切配合,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多点发力,殡葬改革有序深入

(1)抓好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火化区内遗体火化率100%。截至目前,全县火化遗体402具,其中县殡仪馆235具、洋山殡仪馆51具、黄龙殡仪馆62具,马鞍殡仪馆54具。“身后事联办”平台运行平稳,群众对网上联办的意愿和接受度较高。截至目前,拨打96345参与身后事联办的共353例。

(2)启动嵊泗县生态树葬园区建设。根据《深化殡葬改革全省推行树葬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以树葬为切入口的节地生态安葬新模式,在龙山公墓南坡建设嵊泗县生态树葬安葬园区。规划面积12677平方米,总投资1650万元。设计墓位2885穴。8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9月份正式动工建设。已经完成山地清场、档土墙基础施工、广场平整等,完成主体工程约50%,完成投资600万元。

(3)启用马鞍殡仪馆,推进枸杞、嵊山火化扩面。4月27 日起,嵊山镇、枸杞乡两乡镇正式开展遗体火化,县民政局、县殡仪馆提前派驻人员到乡镇,积极配合乡镇做好火化扩面工作。一是对实施日零时前后死亡的人员进行排查,在实施日前半个月起将每日情况报乡民政办,做好动态汇总。根据排摸情况开展针对性巡逻值夜工作,严格时间界限,对零时以后死亡的按要求实施火化,做好亲属、朋友的思想工作。二是对接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并入全省殡葬工作运行机制。同步关停乡镇公益性墓地,启用枸杞(嵊山)骨灰纪念堂,实施生态葬法,除原有坟墓外,一律安葬骨灰纪念堂。三是对马鞍殡仪馆工作人员进行实操指导,确保遗体火化顺利进行。4月29日顺利实施枸杞乡第一例遗体火化,5月1日顺利实施嵊山镇第一例遗体火化,实现嵊泗县东部乡镇从“土葬”到“骨灰葬”的新变革。四是通过部门对接、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及时推行“身后事”联办平台,方便群众办事,做到“最多跑一次”。

(4)突出重点领域,稳妥开展违建坟墓拆迁。一是配合做好菜园镇青沙村石子岙坟墓拆迁工作。于1月初出台《嵊泗县青沙村石子岙坟墓拆迁实施方案》,启动青沙村坟墓整体拆迁工作。专门抽调人员成立青沙村石子岙坟墓拆迁工作专班,开展入户及签约工作。疫情期间克服困难,加快进度开展入户走访、签约和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71座坟墓313穴签订了拆迁协议并完成拆除,同步拆除51座78穴无主坟墓,放入生态墓地长乐陵园安葬。另有2户3座6穴坟墓未签约。二是全面推进“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由县领导带班,实地考察学习了宁波市象山县、鄞州区“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先进经验,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各乡镇对本辖区内“三沿五区”坟墓进行初步摸排。制定县“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初步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措施、安置方式、补偿标准、时间进度、成员单位职责等。对各乡镇进行专项调研,要求各乡镇在进一步排摸底数的基础上,精准制定乡镇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方案进行实地论证,督导各乡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多措并举,地名工作严谨推进

(1)以图、志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地名文化。一是完成《嵊泗县地名志》出版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以编排合理、体例统一、术语规范、用词严谨、图文并茂为编写目标,查阅历代《四明志》《崇明县志》《定海厅(县)志》等近30种古文献,经过“三校三审”,《嵊泗县地名志》正式出版。全书分综述、乡镇概况、非行政区域、人工建筑、名胜古迹、海域自然地理实体、陆域自然地理实体、专业部门、地名特产、地名故事、历史地名、地名管理等12编,共收录地名2170条,65万余字。二是编制出版三张挂图,即《嵊泗县地图》《菜园城区图》《泗礁山地图》。采用晕渲、分层设色等多种地图表现手法,更新了群众自治组织、交通设施、行政机关等地名,用地图语言反映了我县的地理风貌。同时制作礼盒装丝绸版《嵊泗县地图》,方便政务交流。

(2)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以回头看的形式,对不规范地名“零容忍”。清理违规使用海岛名称1处,变更小区名称1处。二是建立路牌长效维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团队对菜园城区路牌进行巡查维护,日常巡查每个月一次,特殊性天气前后增加巡查次数,确保路牌正常使用。同时,对城区54个路牌进行油漆保养。

(3)完成省、市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浙江省标准地名词典》(下卷)全省海域类、工矿企业类词条的编写和修改工作。共计407条,12万余字。二是完成《舟山市标准地名志》嵊泗部分释文稿初稿编写,及全市其他地名类别的编写和审稿工作。

3、多元革新,行政审批快速提效

目前,民政所涉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掌上办开通率为100%,14个民生事项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办,11个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窗口年度办理件2800件,网办率94%,即办率87%。

(1)夯实“四个基础”:夯实业务基础,明确改革目标——出台嵊泗县民政25条,推进民政“码上办”及数字化转型,审批材料精简140份,即办件事项比例73%;夯实力量基础,确保改革有人抓——民政局、乡镇民政助理员、社区(村)代办员三级联动,建立全县跑改工作群和工作例会制度,确保统一部署;夯实事项基础,确保改革有标准——在省市县三级目录基础上,继续拆分事项层级,精细到“一事一情形”,共计梳理出我局民政事项119项;夯实信息化基础,确保改革技术支撑——完成民政领域33类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梳理,共享民政数据条目从2018年的5项提升至25项。

(2)聚焦“三个一件事”:全面实施“婚育户一件事”改革,实现“一站式服务”,累积办理婚育户联办79件,办事群众材料提供减少70%,时间缩短60%以上,办理次数减为“最多跑一次”;稳步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通过办事员代跑、数据共享、部门协同等方式,优化办理流程,丧户办手续跑腿从至少5次精简至1通电话,办事材料从6件减少到1件(联办单),单例减免证明率达90%以上;试点开展“大救助一件事”改革,对各类救助事项跨部门进行整合,牵头教育、房管、医保等9家部门群团和水、电、煤、有线电视5家企业,先后实现“水电煤视”费用减免、低保低边、教育助学、医疗住房等共20个低保惠民事项32项业务联办。

(3)持续推进民政服务2.0迭代升级:端口迁移,实现从“定点办”到“多点办”“就近办”的转变;一网通办,实现从“线下办”到“线上办”的转变;全程代办,实现从“跑一次”到“跑零次”的转变;超前服务,实现事项从“群众申请”到“无感知办理”的转变。

(四)倡导“新”文化——明确责任,开拓进取,不断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1、高质量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对村社组织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五好两确保”换届目标,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切实抓好村(居)委会换届业务培训,以“线上直播+线下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乡镇、村社换届干部培训全覆盖。把准选民登记、村(居)民代表推选、委托投票、选举投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选举公告公示和业务流程,全力确保换届工作“一路绿灯”。截至目前,22个提前批圆满完成换届任务,登记选民35547人,投票率98.01%,推选产生村(居)委会班子成员103人,平均年龄39.1岁,大专及以上学历55人,占比53.4%,党员89人,占比86.4%,村社班子得以选优配强。

2、巩固深化村(社区)“基层减负”工作。根据上级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减负成果,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村(社区)减负深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从严从紧落实准入制度,切实规范县级各部门对村(社区)工作的指导。经梳理汇总,明确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43项,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44项,规范村挂牌4块、社区挂牌3块、服务标识牌8块,明确涉村(社区)考核评比4项、创建达标项目7项,调整取消村(社)证明20余项,明确盖章事项6项。联合纪委做到常抓常管,防止滋生反弹,2020年审批控制涉村(社区)新增项目为零。

3、提档升级城乡社区治理项目实践。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进一步创新社区体制机制,梳理总结菜园镇城市社区三事分流等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形成具有借鉴意义的实践成果,成功申报第三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同时,实施“幸福社区”建设。2020 年在菜园镇海滨社区及金平村创建“幸福社区”,组织开展跟踪指导和评估问效,积极策划实施家门口项目,实现我县为全市首个城市社区“幸福社区”全覆盖县区。

4、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根据省市要求,针对我县历年社工人数培育紧缺短板,积极会同组织、劳动、团委等部门组织发动机关干部、社区村干部及社会各界报名参加2020年度社工考试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经组织,本年度报考人员达近百人,培训人次达80余人。为有效推进社工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择优试点菜园镇、枸杞乡通过依托整合现有服务设施搭建设立乡镇社会工作站,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站点挂牌。截至目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为菜园镇、枸杞乡空巢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等社会工作服务10余次,服务人次达800余人。

5、以抓好规范建设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1)抓实常态化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成登记、变更、注销等常态化工作。2020年,共办理新增社会组织注册登记7家,变更28家,注销4家;规范社会组织日常性资料信息68份。(2)抓细常规性年检。对社会组织年检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做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调整事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解惑,2020年应年检社会组织共111家,其中社团94家,民非17家,不合格6家,拟注销5家;2020年全县8家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4家为复评,4家新参评3A和4A等级。(3)抓好专项性抽查。2020年由分管领导带班开展好双随机检查,抽取社会组织6家(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2020年又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对全县40家社会组织开展了专项财务审计,检查组分别进行了反馈和整改要求的传达,并将上述检查结果反馈给业务主管单位。

6、以抓好项目创投来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1)开展多样化扶持。2020年,我们按照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基层一线、服务居民群众的情况,对公益慈善类、文艺体育类、专业类、社区城乡类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下拨了20万的资金扶持,加快我县社会组织的发展。(2)举办公益性创投。为进一步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身社会服务事业,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及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向社会组织征集公益创投项目13个,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最终入围9个公益项目,项目资金共30万元,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了绩效评估,大大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7、以抓好统筹协调来提升社会组织品牌效益。(1)统筹举办社会组织培训班。2020年,县民政联合县两新工委、县文明办、团县委等部门举办社会组织培训班,课程涉及民法典、社会组织党建、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并邀请上级相关专家对如何开展好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进行系统性培训,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为打造我县社会组织品牌提供了有力保障。(2)统筹谋划“两中心”建设。2020年,统筹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中心建设,加快我县社会组织“两中心”建设,现已进行设计阶段;7个乡镇“两中心”已全部挂牌成立,“两中心”的建成为我县社会组织将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将进一步提高。(3)统筹推进“三社联动”。联合县政法委、县妇联统筹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治理服务模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东海渔嫂”队伍,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独特的作用。

(五)打造“星”文化——积极稳妥,扎实推进,不断落实退役军人各项社会保障

1、精心打造“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了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2020年完成了5家“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13家“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投入了34万元重点指导打造了五龙乡、花鸟乡和菜园镇东海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了我县具有海岛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一是结合离岛和拥军元素,实现了花鸟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老兵驿站”的特色,打造了离岛老兵的休憩基地,营造了老兵之家的温馨氛围。二是结合东海五渔村“研学游”特色,融入国防教育元素,植入军事素材,实现了五龙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党建引领”+“红色引擎”的特色品牌。三是借助东海社区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群众服务的优势,实现了菜园镇东海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退役军人的良好效益。

2、全面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1)突出党建引领,提升服务管理实效。坚持把抓好退役军人的党建工作作为重要突破口,推动退役军人管理工作整体提升。截至10月底,我县登记在册的退役军人为1907人,其中党员为828人,占退役军人总人数的43.4%,退役军人党员基本上覆盖了全县284个基层党组织和19个兼合式党支部。(2)借“最多跑一次”平台,升级退役军人“一件事”集成服务功能。积极打造“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尤其是在退役士兵接收一件事中,我局牵头协调各部门,采用定时定点定人联办服务,实现了全市军人退役8件事一窗办理的“零”突破。(3)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三服务”工作。及时关注困难退役军人和获得过特殊荣誉人员,并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3、努力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1)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为服务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一是严格按照优抚政策,按月发放优抚对象伤残抚恤金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截至10月底,共发放各类抚恤定补资金153万元,发放物价补贴7万元,为1名去世优抚对象发放丧葬费3690元。二是落实优抚医疗优待政策。实现医疗救助86人次27万元,组织全县8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免费短疗活动。三是及时发放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通过社会化形式,为42户现役军人家庭发放家庭优待金165万元。

(2)妥善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一是接收2020年退役士兵17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名(四级残疾军人优待抚恤保障),复学13人,报名参加培训3人。二是积极做好退役军人返乡迎接仪式,通过组织乡镇人武部、退役士兵家属赴李柱山码头迎接和集中欢迎2020年退役士兵荣耀返乡等活动,切实改变了以往热热闹闹去当兵,冷冷清清退伍的局面。三是全力做好2019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及时为20名2019年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5.9万元;8名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放培训经费6.5万元,9人复学,11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培训率达100%,就业率达到100%。2020年推荐就业岗位53个,推荐就业1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人。

(3)着力开展烈士褒扬工作,积极营造崇尚英烈良好社会风尚。疫情期间,依托网络优势,推行代祭、云祭等活动,为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纪念缅怀英烈提供便利。投入46万元对烈士陵园祭扫广场进行了修缮,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场所。进一步对全县境内烈士纪念旧址进行了排摸,尤其是对2000年期间整体迁移时的遗留问题进行了整顿,投入1.5万把黄龙岛上的19烈士抢险救灾事迹纪念碑迁移到县烈士陵园。

4、牢固树立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以向“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杨玉斌先进事迹学习为契机,开展“全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投身家乡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同时,常态化开展了送立功喜报、光荣牌悬挂、走访慰问等活动。9月,在县海洋文化中心举行了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表彰仪式,多家媒体刊登10位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尊崇军人的良好效应。

5、多措并举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1)牢固树立为兵服务理念,全面开展退役士兵各类档案、组织关系、社保接续关系核实转接等工作,主动落实其优抚待遇,建立退役军人个人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规范信访接待服务程序,完善工作配套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创新服务方式,引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军地联合调解等多种服务,设立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功能设施,提供民生法律咨询和人文关怀。同时依托“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认真做好了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稳控工作,严防发生退役军人群体性事件,确保“县内不聚、省市不去、网上不炒”。

6、围绕双拥模范县创建要求,增强抓好双拥工作紧迫感。围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要求,对全县双拥工作台账进行了查漏补缺,按照评分标准一条一条进行补充完善。结合嵊泗实际,着力抓好双拥工作机制,努力挖掘海岛双拥创新亮点。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不忘初心,深化民生保障兜底,强化民生福祉生活保障力。一是重点关注特殊困难人群救助,研究和制定特殊人群救助地方性救助政策。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多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简化救助群众申办手续,推进省级社会救助大体系建设。三是研究因病致贫困难对象自负非医疗报销范围内的临时救助。

(二)播撒爱心,重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尊老爱幼氛围感染力。一是继续探索资源整合方案,规范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化运营实效,指导开展海岛区域化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制定和出台全县养老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性养老事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三是加快完成全县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专区建设项目。四是发挥县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作用,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建立本地养老护理人力资源库,活跃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我县综合养老服务能力。五是建立完善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孤困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我县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

(三)下定决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强化公共事务全局把控力。一是稳妥推进“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各乡镇的实施方案,定期督导乡镇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完成生态树葬墓区建设。明年10月底之前完成树葬墓区建设,落实管理和经营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出售价格。完成原区域迁移坟墓出穴工作。11月底之前面向群众出售。三是加快推进花鸟乡火化扩面工作。以遗体外运到县火化殡仪馆的方式,计划于明年5月份花鸟乡实行火化。指导花鸟乡做好火化扩面方案,包括群众宣传、骨灰堂建设、船只码头落实、相关设备采购等。四是完成生态墓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设县级生态墓地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县所有生态墓地纳入信息化管理,规范购买流程、费用结算、祭扫查询等。五是进一步提升殡葬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拟组织各殡仪馆业务骨干,以座谈、实操、外出学习等形式,对殡仪服务流程、设备保养、突出事件应对等,进行业务培训。六是完成《嵊泗县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根据县域总体规划,拟由民政局地名研究所编制我县地名总体规划。七是完成地名审批系统数据采集。在省区划地名综合平台基础上,采集全县所有门牌数据,使文字数据与空间数据一一对接,实现门牌核对事项“跑零次”,为“智慧嵊泗”平台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八是更换菜园城区地名标志。一是因海岛特殊气候影响,现城区路牌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更换为单杆路牌。二是因住建局进行老旧小区风貌改造,芳麓园、丰田园、长春园等5个小区楼牌缺失,将组织人员重新安装。

(四)坚定信心,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三社联动集体创造力。一是加强基政业务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村社组织换届后,加强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完成村(居)自治组织代码证更换。指导乡镇做好全省村(社区)基层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涉及党组织、村(居)委会、社管会、村(居)监会及换届报表的数据录入和更新维护,提升社区治理“码”上决策水平。二是探索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激发村(居)民委员会的内生活力,逐步规范村(居)民自治的体制机制。结合“清廉村居”建设要求,指导乡镇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的监督落实;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基本要求,推动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建设,总结形成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城乡社区协商成果;完善两约修订,积极引导各村社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三是落实村社项目创建工作。坚持集聚民意为方向、居民需求为导向,积极对接省市,细化“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两年行动计划。针对实验任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创新实验内容。同时制定评估机制,抓好督查落实,力争第三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成功创建。2021年进一步扩大幸福社区品牌形象力,面向渔农村择优创建4家幸福社区。四是谋划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建设。积极引入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不断推进我县社会工作的发展。2021年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拟定出台《嵊泗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引进专业社工机构1家,设立乡镇社工站3家,管育并重切实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提升全县持证社工人数规模化,实现本土社工从业人员的实务能力的有效提升。五是进一步深化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常态化工作,完善信息登记,继续好社会组织业务类和党建类培训班,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和公信力。六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机制。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绩效评估机制,对每家社会组织要进行等级评估,加大对僵尸组织取缔力度。同时将出台社会组织经费补助和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要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化程度、专业化发展程度作为社会组织经费补助和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七是完成县社会组织“两中心”建设并实质性开展运作,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培育活动中心平台,做好全县社会组织的统筹协调、孵化培育、互动展示和引导参与。计划明年培育心理辅导、养老护理、海洋文化传承、旅游民宿发展等10支左右专业型的社会组织和专业领军人物。八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会同县财政等部门要在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县各部门资源,以“项目化”形式,推出我县社会组织有能力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再制定相应的目录,并统一由县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发包”,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竞标,组建评审小组,业务主管单位也作为评审单位,真正让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在这个平台上实现双向选择,并形成有序良性的竞争势态。九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引导其成立实体支部,尽量把社会组织带头人吸纳为党员,不断丰富活动载体,进一步提高党在社会领域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巩固和扩大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力。十是深化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按实际情况在乡镇级层面建立社会组织联合会或者服务中心并开展实质性运作,指导辖区内基层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五)秉承真心,完善退役军人保障,提升拥军优属社会影响力。一是聚焦服务体系作用发挥。全力督促乡镇、社区(村)完成高质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综合素质培训,打造一支讲政治、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队伍,提升服务品质。二是聚焦优抚解困规范深化。立足济难解困,在对象明确的基础上,做到程序规范、办事高效,体现尊崇优待;面向全体退役军人实现“八一”、春节两次走访慰问;建立退役军人关爱协会,让广大退役军人共享发展成果。三是聚焦就业创业服务提升。树立退役军人是人才资源的理念。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用足用好现有就业扶持政策,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成功率。四是聚焦风险矛盾攻坚化解。依托全县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增强部门联动,重视初访,及时回应诉求。落实工作责任,对历史疑难问题明确具体责任人,努力做好化解工作,既要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严守政策底线,坚决杜绝不合理诉求,严厉打击缠访、闹访、群体集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