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84W/2020-28321
 组配分类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枸杞乡
 生成日期 2021-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84W/2020-2832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枸杞乡

  • 成文日期:

    2020-03-05

  • 文号:

    枸乡政〔2020〕10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99F-2020-00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枸杞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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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枸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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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现将《枸杞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枸杞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有效巩固提升省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提高全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嵊泗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枸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统筹、监管并重为原则,坚持统筹全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垃圾三化、面上洁净、整洁有序、沿线美丽、品质塑造为目标,通过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群众参与,实现全乡环境管理规范化、工作常态化、环境长效化,不断提升总体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理顺环卫一体化机制,保持辖区道路及二边绿化带的整洁,严格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经常性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严禁乱栽乱种,乱堆乱放,乱写乱贴,乱拉乱晒,乱挂乱接现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有效治理房前屋后垃圾,彻底消除乱堆放现象;组织实施美丽庭院建设,规范庭院内物资堆放,严禁乱搭乱建现象,有效提升村落面貌;规范建筑垃圾倾倒,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规范居民养禽畜习惯,确保公共场所无禽畜乱窜。田间地头无各类积存垃圾、无露天粪坑。

(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科学布局垃圾桶放置点,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合理放置垃圾桶数量;建立垃圾桶及垃圾桶装车清洗制度,确保垃圾桶装车、垃圾桶干净整洁;全面完善公厕基础设施,杜绝旱厕现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洁,确保公厕环境良好,无异味;以村为单位,组建公共设施定期巡查队伍,确保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加大广场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严禁广场内乱设摊、乱堆杂物、乱停车辆等现象的发生。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垃圾三分类: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及终端处理:其他垃圾中餐饮店的餐厨垃圾直接送垃圾堆肥中心处理;其余其他垃圾转运至枸杞垃圾中转站二次细分,分拣出可回收垃圾由废品收购站收集,剩下的垃圾运送至嵊山焚烧厂焚烧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废品收购站上门收集,及时外运。有害垃圾采用积分兑换方法,每月定点定时在各村回收,集中转运至菜园处理。详见《枸杞乡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四)规范渔用物资管理。

渔用网具:长期堆放的渔用网具必须堆放在各村指定场地内,堆放整齐,不得占用道路及绿化;临时修补渔用网具只能在指定道路修补,完成后立即转移至规定场地内或随船带走,并及时清扫道路。

养殖物资:养殖泡沫、绳索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绿化,且放置于指定场地或公路边栅栏内;加快新型浮球研发并投入推广使用,逐步替代养殖泡沫;苗绳放入指定渔用场地,引导养殖户购买成品苗绳,在指定区域内修补苗绳,减少自行编织数量,减少附属垃圾的产生;制定公共区域养殖物资堆放空间标准,超标准部分由村合理收费,用于村集体开支。

渔用场地:对全乡渔用场地进行全面排查,对废旧物资、僵尸船、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规范渔用场地使用,明确堆放种类、堆放区域;村落实管理人员,确保渔用场地物尽其用,缓解全乡范围内渔用场地不足进而对环境卫生所带来的影响;成立养殖服务公司,提高养殖物资利用率和渔用场地空间利用率。

(五)规范养殖渔船管理。

严格按照《嵊泗县增养殖渔船管理办法》进行养殖渔船管理,所有养殖船只新建、维修必须入指定场地进行,新建船只进场须凭准造证,并向场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缴纳一定环境卫生清理押金;养殖渔船应持有效的养殖渔船船舶检验证书、渔船船舶所有权证书、登记证书,养殖渔船应由县海洋与渔业局统一编号;各村指定专人负责本村养殖渔船管理,养殖渔船应在村的统一安排下停放在指定位置;严格管理养殖渔船起吊、运输作业,规范相关人员准入、操作规程;养殖渔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一户一船,对养殖面积超过20亩以上的,允许拥有2艘养殖渔船;定期对各渔用场地内长期不使用的废旧船只进行清理,对停放时间超过半年的船只由村适当收费,用于村集体开支;乡政府对全乡所有船匠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县海洋渔业局对其进行培训上岗发证,杜绝无证上岗现象。详见《嵊泗县增养殖渔船管理办法》。

(六)加强水产加工企业排污管理。

水产企业必须做出环评,经第三方审核验收后,报环保部门审核备案;贻贝清洗黄水,提倡循环使用减少排量,排放须符合环保要求;贻贝蒸煮白水,提倡改进工艺,回收利用,做到零排放,排放须达环保要求;贻贝壳处理厂区内须先进行碎壳处理,减少运输体积,禁止运输途中跑冒滴漏,运输至指定区域倾倒,做到日产日清;厂区管理需做到清洁卫生,物资堆放整齐,无异味,符合行业管理要求。

(七)加强海上垃圾管理。

以海漂垃圾清理外包的方式组建一支保洁队伍,全面清理辖区海岸沿线海漂垃圾。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天清理二次,并将打捞及清理的垃圾存放到岸上指定地点,再由环卫所运到垃圾焚烧场或塑料回收点进行处理。乡渔农办牵头制定考核标准,每月定期不定期对海面垃圾清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八)加强车辆管理。

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明确类型标准,发放通行证实行机动车准入制;实行岛内车辆通行标志管理,加强车辆摆放管理,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分类停放;实施非营运车辆临时调用,缓解旅游旺季运力不足问题;建立与运管、综合执法部门的联治勤务,开展“非法营运、跑冒滴漏、超速超员、酒后驾驶”联合整治。

(九)加强绿化日常管理。

乡市政公司负责本乡公共区域绿化维护,完成辖区内绿化修剪、补种、养护等工作,村建立定期巡查制度,负责日常的检查,确保辖区内无缺株、死株、枯叶,无蔓生杂草等显现,杜绝行道树、绿化带上乱晒、乱堆放等现象发生。

(十)加强村规划建设管理。

加强规划引领,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实施工作制度。乡村控新管理按照“三改一拆”工作要求,建立乡、村、网格三级管理体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重点对民宿建房装修、厂房建设加强监管,完善防违控违工作机制,严控各类违建的发生。《详见枸杞乡防违控违管理办法》

(十一)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依托四个平台,明确联合执法范围,按照“乡镇主导、部门协调、条块联动、综合治理”的主导方针,建立乡镇统一指挥,部门共同参与、统盘布局,形成协同治理、联合执法、全域管控的联合执法机制。详见《枸杞乡联合执法管理办法》。

三、经费、人员保障。

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采取补助与奖励相结合,资金由县、乡财政保障。

1.日常管理经费。每个村按村人口规模安排25元/人/年工作经费,从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可根据村实际需要进行统筹调剂、配置,确保各村综合环境管理及各项整治工作的正常运作。

2.考核奖励。根据全年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执行;奖励资金从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中列支,可用于有关管理人员的绩酬奖励。

四、监督与考核。

(一)村的考核

1.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枸杞乡5个村。

2.考评内容

考评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嵊泗县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考评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和不合格(﹤70分)。

3.考评办法

建立督考组。督考组采取月督查、季暗查、年考核的方式,全面强化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1)实行月督查制度,由乡人大牵头,每月由督查考核组深入到村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并录制影像资料,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建立工作台账,以此作为对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效管理实绩考核的依据(具体考核内容附后)。

(2)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明察暗访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

(3)实行季暗查制度,由乡组织部门牵头,对考核项目进行不定时、定点暗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工作台账。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分。

(4)实行年终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对五个村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上报乡党委政府,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奖惩办法

结合每月检查评比和年度考评情况对村进行奖惩:

(1)县级奖励

对村集体奖励:综合月检查和年度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月检查占总分70%,年度考评占30%),考核结果在90分(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奖励基数5万元,再根据排名分别奖励4-5万元);80分(含)-90分奖励8万元(奖励基数4万元,再根据排名分别奖励1-4万元);70分(含)-80分不予奖励;70分以下核减环卫经费。月检查结果“优秀”(90分以上)的颁发流动红旗。年度流动红旗得数占总检查次数60%以上的,另行奖励4万元;占检查次数40%-60%(含40%,不含60%)的,另行奖励2万元;占检查次数20%-40%(含20%,不含40%)的,另行奖励1万元。

村集体班子和个人的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的村,一次性奖励班子5万元;年度考核良好的村,一次性奖励班子3万元;设立环卫治理进步奖,考核成绩比上年提高10%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1.5万元;连续3年排名第1的村,一次性奖励班子5万元。考核奖励金具体分配方案由村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考核奖励金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协调组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共同管理执行并直接打入个人账户。

个人举报奖励,凡投诉举报本乡各村范围内的下列问题,由县信访局根据属地管理和相关部门职责进行转办,由乡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对投诉举报人根据举报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内容范围主要包括:

①环境卫生保洁:无人管理的卫生死角,包括主街道的不同路段和不同区域以及边缘地段的卫生死角。保洁不到位的区域;建筑废弃物、有毒有害物、企业生产废弃物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物质随意倾倒或进入环卫设施;随意对垃圾进行焚烧;垃圾收集不及时,造成环境脏乱。

②园林绿化养护:绿地被侵占、堆放、搭棚、种菜等;园林树木缺株率严重;杂草、病虫害控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园路、桌椅、栏杆、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严重缺损。

③公共设施管理:公共设施更换、修复、排障等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展示馆、文化馆、室外文体活动场地被侵占;文体健身设施严重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

④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垃圾分类桶缺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无故停止运行。

⑤水体保洁:水面有较多漂浮物;水体周边有垃圾堆。

投诉举报要求上传实地拍摄的照片,并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投诉举报奖励资金每月核发一次,由综合组或乡政府通知投诉举报人领取。对同一地点同一问题投诉举报的,对首位投诉举报人奖励;投诉举报问题已由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处理,或已被新闻媒体曝光进入处置程序的,则不予奖励。

(2)乡级奖励

同上考核办法,年底考核结果在90分(含)以上的按所在村人口数对村集体奖励25元/人,年底考核结果在80分(含)以上的按所在村人口数对村集体奖励20元/人,年底考核结果在70分(含)以上的按所在村人口数对村集体奖励10元/人。

(3)惩罚

对在年度检查评比考核评分低于70分且被连续2次或累计3次曝光,或同一地点在月检查中被连续两次扣分的村:

①乡主要领导找村主要领导谈话。

②主要扣分点的村书记、主任做书面检讨,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对村书记、副书记和主任、副主任分别扣减5000元和3000元的奖金。

③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对督查成绩末3位的村,除班子主要领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外,次年的美丽海岛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不予安排。

(二)派驻机构的考核

1.考核主要对象:

综合执法局马鞍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嵊山分局、县海洋渔业局马鞍分局、交通局等具有执法资格的驻乡镇站点及其工作人员。

2.考核方式:

对派驻机构考核参照《嵊党政办发〔2017〕75号》文件(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日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考核激励

(1)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乡镇考核奖挂钩。

(2)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奖金两条线。工资由派驻单位发放,乡镇考核奖根据属地乡镇考核权重比例(嵊山、枸杞、花鸟分别占40%、30%、30%)发放。对明确工作所在乡镇的工作人员,所在乡镇考核按权重100%计算。

五、加强组织动员。

坚持“党建引领、网络发动、群众参与”的环境卫生工作原则,完善全民参与机制,努力把这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抓好抓实。

1.党员带头示范。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党员家庭户要率先做到门前三包、道地整洁、庭院美化。完善党员联系户制度,督促党员对联系群众户加强指导帮助。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先锋指数考评内容,各支部制定相应评价方法,积极开展星级评定,把环卫工作不到位的作为“不合格党员”评定考核考核内容之一。

2.代表发挥作用。各村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妇女代表等参与到环境卫生工作中来。动员代表面向网格群众加强宣传,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全乡和本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收集上报群众的合理意见、建议。对代表作用发挥明显的,优先考虑各类先进评选。

3.群团联动跟进。坚持发挥工、青、妇作用,各村要联合辖区企业,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各支部要指导妇代会、团支部建立好群团志愿队伍,挖掘一批积极性高、表率性强、责任心大的妇女、青年同志负责邻里环境卫生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志愿服务进村、进企业、进校园以及最美庭院创建等工作积极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来。

4.群众积极参与。各村要积极引导网格群众参与到整治、宣传、巡逻、监督、考核等工作中来。在支部指导下,通过组建群众志愿队伍,定期开展工作,以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和监督者。原则上每村组建不少于一支由普通群众为主组成的工作队伍。

5.建立“党员路长制”公示制度

对全乡16个主干道路段建立党员路长制管理模式,并进行挂牌公示。对每一个路段明确总路长、村民委员会主任路长、日常巡查员、城管执法人员、环卫保洁员和群众监督员,分别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公布投诉电话。其中总路长、村级路长、日常巡查员分别由相关党员同志担任,并纳入党员先锋指数考核范畴内。

6.推行“网格牌公示”制度。对全乡家庭户推行网格牌公示制度,网格牌按星级对每户家庭户美丽指数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垃圾分类、门前三包、美丽庭院建设等。由各村负责,每半年对每户家庭户进行星级评定,公示结果,按评定情况增减星级。党员家庭户再增加党员杞心指数评定,与党员作用发挥和联系户制度挂钩,增减星级。

六、加强宣传引导

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持之以恒地贯穿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始终,通过不同形式的示范创建和主题实践和活动,大力营造全民主动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1.启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从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四个方面评选标准入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计划一年开展两次评选,通过以奖代补政策引导渔农户主动参与创建,以创建促清洁、提品质,从最基本的清洁要求逐步提高,最终达到庭院协调美化的效果。

2.持续开展网格走访。每月开展一次全乡入户走访,制作各类宣传画册等,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各项政策以及阶段性取得的实效,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形成环境卫生常抓不懈的社会舆论氛围。

3.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每月组织一次针对在校儿童的环境卫生保护宣传倡议和体验参与活动,通过“小小志愿者”、“小手牵大手”等活动载体达到环境卫生从学校抓起,用学生来影响家长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整治。

4.设立曝光机制。每月集中力量组织拍摄一次环境卫生脏问题突出的家庭和不文明生产、生活行为的视频,整理后在乡中心区域LED屏进行滚动播放,以曝光促整改。

5.开展阶段性“最美环境人”评比活动。在每个时间段和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开展优秀人物评选,例如“最美环卫工人”、“最美净滩人”、“最美养殖户”等等,将评选结果进行广泛宣传,以典型力量引导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重新梳理各村村规民约。提炼好美丽枸杞公约,突出环境卫生方面的内容,在全乡各村进行宣传,逐步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卫意识。各村要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列入村本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列入对村班子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狠抓各项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落到实处。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健全相应的日常检查、考核和监督机制,促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不走过场,实实在在地反映出各村的日常工作情况,从根本上落实环境长效管理措施。

(三)精心宣传,广泛动员。各村要充分发挥城管志愿者、老年协会、网格团队等群众团体的作用,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定期通报窗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蓝海牧岛-美丽新枸杞”共建共享共管的良好氛围。

八、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4月6日起施行。

附件

枸杞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各村考核细则

分类

分值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得分

(8分)

2

组织机构

村有专门人员或兼职人员指导垃圾治理工作,没有的扣0.5分。按照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需求,制定村规民约,没有的扣1分;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机制,全年检查10次以上并有记录台账的得2分,每少1个月扣0.2分;明确责任,制定奖惩制度的得2分;检查和奖惩制度执行情况在村务公示窗口公开通报年不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0.6分。


2

保洁队伍

村设立站,没设立扣1分;制定保洁工作规范制度,没有的扣1分;保洁队伍稳定,以200:1配备,保洁人员明确工资标准并按时发放,没按要求配的扣1分,待遇不正常的扣2分。


2

资金保障

长效管理村集体筹资部分制定标准并收取达100%,没制定标准扣1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按统一收支原则做到专款专用,没有专款专用的扣2分。


2

工作制度

建立“门前屋后三包”、签订率95%以上,没有制度扣1分,签订率低于95%,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环境卫生责任区,道路认领保责制,联系户制度,每缺1个扣0.5分。


(92分)

40

沿路沿线发现白色污染或垃圾1处扣0.1分;水面有漂浮废弃物,每发现1处扣0.2分;堤防(海岸)、滩涂无生活、建筑垃圾,发现倾倒、填埋、焚烧垃圾的扣1分;辖区水环境良好,无排放废污水,每发现一处排污源扣1分;村内沟渠、水塘两侧及水面无垃圾、树挂和漂浮物,发现上述物的1处扣0.2分;垃圾箱、垃圾房满溢,每发现1处扣0.5分,建筑、企业生产垃圾入箱的扣1分,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扣3分,发现焚烧垃圾现象的,每处扣3分;农户墙院外乱贴乱画、私拉乱接的每处扣0.5分,房前屋后有垃圾或乱堆放,每发现一处扣0.5分,庭院杂乱每户扣0.5分;村内乱搭乱建、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秩序混乱的每处扣1分,发现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每处扣0.2分;无建筑垃圾(渣土、装潢垃圾)定点倾倒点(场所)扣2分;虽设置而未落实扣1分;公路沿线、海岸沿线、景点沿线、居民区山坡沿线发现倾倒建筑垃圾(渣土、装潢垃圾)1处扣1分;建筑垃圾(渣土、装潢垃圾)堆放时间超过一周(七天)扣1分;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杂草、无乱堆放和无畜禽外串,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垃圾收集、清运不及时扣2分。山体、边坡、边坎无堆积垃圾,每发现1处扣0.2分。


10

绿化

养护

行道树、绿化带上乱晾晒、乱堆放,绿地不整洁有明显杂物、白色污染(含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不能日产日清的每处扣0.5分;除草灭虫不及时造成杂草荒芜、病虫株数多的每处扣1分;绿化养护措施不及时,裸露土地大于1平方米的每处扣0.5分;园林树木修剪不及时,有明显枯枝死叉,行道树缺株率超过1%的每处扣1分。


10

公共

设施

管理

垃圾桶(房)设置不符合规定、外表不干净不整洁,每发现一处扣0.5分;垃圾桶(房)更换、维修不及时,每发现一个扣1分;垃圾清运车辆车体外部有严重污物、灰垢扣0.5分,运输未采取封闭措施扣2分;村内有露天粪缸和简易茅厕,每发现一处扣3分;公厕整体不洁净卫生扣0.5分,乱涂乱画扣0.5分,便池有污垢扣0.5分,水冲设施损坏、无水扣1分,没有洗手设施扣0.5分,化粪池粪水满溢扣1分;路灯、护栏、窨井盖、路牌(指示牌、公益性宣传牌)等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做好巡查、更换、修复、排障等工作,确保设施完好、正常使用,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1分;室外文体场地、设施和文化馆堂室廊管理维护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含乱晾晒、乱堆放)的,每处扣1分。


10

渔用物资堆放

农田环境管理

没有专用堆放渔用物资场地扣2分;各类渔用物资堆放无序、不整齐1处扣0.5分;乱占场地、乱散、杂堆放渔用物资扣0.5分;在公路沿线临时占道堆放渔用物资超过1天扣2分,在公路沿线进行渔需作业影响车辆运行畅通、安全扣2分;长期堆放的渔用物资没有加盖,影响美观,每处扣0.2分。主道路两侧农田布局整齐,田间无农作物秸秆、换季后产生的小棚、竹竿、棚膜、防虫网、遮阳网及有碍观瞻的驱鸟布杆等,无破损、老旧的农业设施,发现1处扣0.1分;田间地头无各类积存垃圾等,发现1处扣0.2分;田间地头无露天粪坑,在主道路两侧的每处扣2分,其他地段每处扣1分。


22

垃圾分类

管理

垃圾处置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每缺失1个环节扣2分;有可利用资源回收点,没有的扣1分;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兑换点,没有的扣2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齐全,能正常运行,设施不全扣0.5分,不能正常运行扣1分;垃圾房设置合理,设置不合理每处扣0.5分;有垃圾分类处理终端,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没有的扣3分,终端处理点运行不规范或环境脏乱的扣2分;抽查5户,检查垃圾分类知晓率、投放准确率,每不合格一户扣0.5分;抽查5个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每发现1个容器未分类或分类不准确的扣0.5分;发现混装混运没有进行分类运输的扣3分;检查垃圾分类情况统计台账及公示情况,未达要求的扣2分。



其他

被媒体暗访曝光的村,每出现1个(次)暗访曝光点扣2分。对村在环卫工作和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典型创新做法予以适当加分,其中被市级及以上录用的信息或经验做法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领导批示县级主要领导每个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最多不超过10分。被省级表彰的每个加5分,被市级表彰的每个加3分,同样荣誉以最高表彰为准,不重复加分。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