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92P/2021-28335 |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五龙乡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92P/2021-28335
土地
五龙乡
2021-09-26
五政字〔2019〕28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2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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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五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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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可以更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细化五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用地安排,具体引导安排边礁村村域内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各类用地的实施,强化各类土地用途管制。科学指导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优化边礁村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升农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边礁村打造全省唯一的色彩艺术村,构建多彩渔村、闲适生活的完整业态体系做好土地平台工作。
第二条 规划范围
包括嵊泗县五龙乡边礁村全村域,总面积为 207.09 公顷。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17 年,目标年 2035 年。
第四条 规划基础数据
以 1:2000 地形图数据为底图,参考 2017 年土地现状变更图、遥感影像图、农转用及土地整治报批资料,结合实地踏勘并经嵊泗县国土资源局认定,作为本规划的基础数据。规划地类依据《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编制原则
1.保护优先,底线思维。坚持底线安全的思维,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空间(强化连片)、生态四位一体保护。
2.空间整合,总量控制。强化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充分发挥流量空间促进国土空间整合、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耕地保护水平和土地需求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规划促进节地的龙头作用,更有效促进存量土地内涵挖潜、盘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化目标。
3.全域统筹,有序推进。以划定功能区为空间单元,将“山、海、田、沙、村、林、路”作为一个整体,将耕地保护、美丽渔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综合整治等各专项工作有机整合,有序、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4.注重调查,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入村入户调查,摸清边礁村土地利用现状,充分了解农村发展问题和诉求,因地制宜开展用地安排。
5.公众参与,保障权益。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坚持边礁村村民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民真正参与到规划编制各个环节,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六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政策文件
主要为十九大报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部令第 72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 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 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7〕246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 号)等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
3.技术标准
主要为自然资源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等相关技术标准。
4.上位规划
主要为《嵊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嵊泗县五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等相关上位规划。
第二章 土地利用目标
第七条 空间格局优化目标
坚持保护优先、底线思维,空间整合、总量控制的理念,严格落实五龙乡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交通和水系为依托,合理划分各类功能区,优化边礁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建设嵊泗县居住品质优良、公共设施完备、风貌和谐有机,以海岛乡村休闲旅游功能为支柱、以涉渔产业为特色的生活着的山海度假渔村,构筑农村生产集约高效、农居生活特色传承、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
第八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实施最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边礁村规划期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6.12 公顷;至 2035 年,边礁村内耕地保有面积不低于 11.51 公顷。
第九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态的理念,维系村域绿网生态功能,加强萍水漾等主干河流水系的保护和修复,改善宜居生活区居住环境,突出山海度假渔村生态景观风貌。规划期间,边礁村突出保护 11.51 公顷现有耕地生态本底功能,保持村域范围内 49.50 公顷生态公益林、0.8 公顷的坑塘水面等重要生态用地动态平衡。
第十条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按照总量控制原则,边礁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至 2035 年控制在 26.44 公顷。按照“以人定地”的原则,合理确定“人均”和“户均”村庄建设用地标准,边礁村户均农村居民点和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分别从 2017 年的 336.49 平方米和 135.83 平方米下降到 2035 年 333.44 平方米和 134.60 平方米。
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边礁村共有 2.85 公顷建设用地指标用以保障建设发展,其中除了本村流量指标为 1.47 公顷外,尚需县乡额外统筹 1.38 公顷规划预留指标和计划指标(或者农整挂钩指标)。
第三章 村域空间和结构优化
第十二条 空间和结构优化策略
按“优化、集聚、整合、提升”的总体优化策略,实现边礁村村域空间格局优化目标。“优化”为强化村庄建设用地内部优化空间,按“先拆旧后建新”的原则,将零星散乱分布的村庄点进行撤并整治,实现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产生“流量”指标优先保障农村新农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用地需求。
“集聚”为合理规划引导,规划期内农户搬迁集聚至宜居生活区,并合理配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地,实现村域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村庄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整合”为根据现状产业布局,结合村域规划目标和实际,整合村域资源,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引导村域产业发展。
“提升”为以划定功能分区为单元实施全域土地整治,全面优化村域“山、海、田、沙、村、林、路”和旅游产业平台空间布局,实现产业发展空间(强化连片)、生态四位一体更有效保护。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
合理控制村域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在优化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基础上,按照“以人定地”的原则,通过合理引导,集中居住,实现边礁村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更优,规划期末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6.44 公顷。
第十四条 功能分区划定
规划在对外交通用地和廊道落实基础上,根据边礁村用地特点,总体构建十大村域功能分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淡水水源涵养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渔民居住生活区、便民综合服务区、海岛民宿休闲区、旅游集散中心区、风景旅游观光区、沙滩风情度假区、高山蔬菜种植区,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边六线以东 526 国道以西、渔民居住生活区集中在 526 国道和高南线之间,海岛民宿休闲区集中在沿边路北侧,高山蔬菜种植区集中在南朝阳山东北麓,便民综合服务区集中在五龙乡政府附近,生态公益林环绕在边礁村北部,
淡水水源涵养区位于龙滨山庄路西,沙滩风情度假区位于边礁村南侧,风景旅游观光区主要是和尚套景区,具体详见功能区分区图。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边礁村农业用地、城镇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和生态用地分别从 2017 年的 29.92 公顷、0.00 公顷、25.26 公顷、5.68 公顷和 145.87 公顷调整到 2035 年的 25.03 公顷、0.00 公顷、26.44 公顷、6.01 公顷和 149.61 公顷,用地比例相应从 14.45%、0.00%、12.37%、2.74%和 70.44%调整到 12.09%、0.00%、12.77%、2.90%和 72.24%。
农业用地中,耕地从 2017 年的 29.92 公顷减少到 2035 年的 25.03 公顷,主要是商品林升级至生态公益林,统计口径从农业用地到生态用地。
本村不涉及城镇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从 2017 年的 25.26 公顷调整到 2035 年的 22.15 公顷,其中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内交通用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景观与绿化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分别从 2017 年的 17.23 公顷、1.35 公顷、0.07 公顷、2.10 公顷、1.46 公顷调整到 2035 年的 17.54 公顷、1.44 公顷、0.07 公顷、1.34 公顷、1.61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从 2017 年的 5.68 公顷调整到 2035 年的 6.04 公顷,其中对外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风景名胜用地分别从 2017 年的 2.71 公顷、0.18公顷、2.8 公顷调整到 2035 年的 2.93 公顷、0.00 公顷 3.08 公顷,不涉及采矿用地和特殊用地。
生态用地从 2017 年的 145.87 公顷调整到 2035 年的 149.61 公顷,其中生态林、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分别从 2017 年的 49.50 公顷 0 公顷和 96.37 公顷调整到2035 年的 69.72 公顷、0 公顷和 79.89 公顷。
第四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边礁村规划期内落实五龙乡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6.12 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面积不低于 11.51 公顷,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和空间四位一体保护。
第十七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边礁村村域形成四大耕地集中片区和三大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耕地集中片区分布在村域西边六线西侧河 526 国道东侧、南朝阳南东北麓;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分布在 526 国道西侧,自北向南分成 3 个片区。
第十八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整治工程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边礁村已建成高标准农田 6.53 公顷,规划期间新增耕地中有 1.21 公顷按照高标准农田标准建设。
第十九条 耕地质量提升
规划期间,边礁村通过休耕轮作、深耕(15 公分以上)等农业耕作方式,加强农田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整个边礁村尚有 9.35 公顷的旱地,其中南朝阳北麓和和尚套附近的旱地因高程和水源问题,无法实施“旱改水”工程建设,规划期仅对 5.62 公顷的旱地进行“旱地改水田”质量提升工作,提高耕地中水田比例。
第二十条 耕地补充指标产生和使用
边礁村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在通过完善现有耕地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现有耕地的产能,不涉产生及占用耕地指标。
第二十一条 分类管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按国家永久基本农田管制要求进行管理。6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十二条 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边礁村村域总体以交通线沿线绿化为依托,构建“一心两脉四带”山体绿脉为主体的带状生态空间格局,形成“山环村、村饶海、海抱山”山海村相融的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其中“一心”位于村委会旁公园绿心,“两脉四带”为边礁村内西侧啸虎岗山体绿脉、南朝阳山体绿脉、李五线绿化带、菜五线绿化带、沙滩景观带和边礁村东侧和尚套礁石景观带。
第二十三条 耕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坚持沿海山地地区耕地是最大的生态本底资源理念,充分挖掘边礁村海岛农业生态的优势,在立足农业生产的经济功能外,将优美的绿色农业空间向观光、休闲、旅游、养生等价值功能方向拓展,发挥其生态景观功能。
发挥全域土地整治的平台作用,保护边礁村特色海岛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农田生态设施建设,特别保护好沿海山地地带特有农田生态系统,增强沿海山地地带农田基础生态功能。
积极开展边礁村生态设施建设,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中适当考虑泥埂和土质沟渠,混凝土预制沟渠中设计部分镂空等措施,减少对农田微生物活动的阻断,促进土壤微生物生态和农田生态不断改善。
第二十四条 绿网保护规划
以山体绿脉为依托,保护边礁村山体、道路两侧及各类公共绿地。建立绿道养护责任机制,对边礁村内绿道定期开展施肥、病虫害管理、剪枝等养护措施,确保绿道生长,正常发挥其景观生态功能。
第二十五条 水系保护规划
保持良好的滨水环境,重点对边礁村内道路两侧小型水环境进行清理。拆除二、三类建筑,杜绝各类污水直排河道,清除河旁杂草垃圾;并做好滨水环境的绿化,结合水系可以栽种一些睡莲、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既美化环境又净化水质。
第二十六条 居住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规划
规划期内,加强村民住宅设计引导,重点做好农房外立面色彩控制协调和农房建筑立面修复工作,构建以沿海涉渔风情格调为主的居住景观风貌。强化边礁村内农居点集聚区内绿化整治工作,继续完善道路绿化,结合河道整治开辟社区公共绿地,并强化居民宅院绿化的建设和引导,构建绿网成荫的良好居住环境。
加强边礁村内环卫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规划目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着重农居点集聚区内环境卫生工作,重点做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生活污水入网等工作。
第六章 农村居民点规划
第二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等级体系和布局
边礁村规划总体形成渔民居住生活区。渔民居住生活区位于边礁村的中部,526 国道与高南线之间,边礁宜居生活区建设用地 22.01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2.85 公顷。其中新建农户主要集中安置在 526 国道与高南线交界线南侧。
第二十八条 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
在现状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基础上,边礁村充分利用“流量”空间和存量建设用地,按“规模适度、服务配套、布置合理、方便使用”原则,进一步优化配置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边礁村内公共和基础设施已经完善,规划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合理布局活动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等,不再新增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用地。
第二十九条 居民区引导建设
通过流量空间,合理保障宜居生活区用地规模,满足边礁村农户整治搬迁需求。结合现状,引导农户建房形式、建筑风格等协调统一。按村庄建设标准,进一步做好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修缮,吸引农户集聚。规划期内重点做好综合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电房、公交停靠点、公共厕所等建设和修缮。
第七章 产业用地布局规划
第三十条 产业用地布局
根据边礁村现状产业特点,规划全村产业布局总体形成旅游、生态和粮食区三大片区。粮食区位于居民区西侧、边六线和 526 国道之间区域,区内主要以水稻-小 麦-蔬菜轮作为主,是全村粮食生产的集中区。旅游区主要位于村域南侧沿海区域和村东和尚套景区,区内安排海岛民宿、旅游集散、观光栈道、沙滩风情等相关的旅游用地。生态区位于村域北部和村内的淡水水源,结合区内资源发展特色农林产业。
第三十一条 分区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因地制宜,根据边礁村各功能分区区位、定位和现状农业种植结构特点等,分类引导,采用多元化方式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应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与高山蔬菜种植区一起,通过流转、农户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较大去片连片耕种,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发展海岛小农场特色经济。
第三十二条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
考虑规划期内高山蔬菜种植区、基本保护区等部分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空间尚未完全定位,规划预留 0.2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用以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空间。
第三十三条 旅游用地规划
结合边礁村自身特色,以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为主要方向,打造集景区观光、渔俗体验、海鲜美食、色彩艺术、度假休闲、养生旅游、游艇会展为一体的海岛风情特色村落,继续发扬东海色彩艺术村主题思路。规划用地保障主要以改造现状闲置、空置宅基地为主,并通过预留流量空间保障部分不定位配套设施用地空间。
第八章 建设用地流量空间规划
第三十四条 流量空间规模
规划期间通过建设用地整理产生流量空间 1.47 顷,其中通过农村居民点复垦产生 1.34 公顷,通过经营型建设用地复垦 0.13 公顷。
第三十五条 村域流量空间布局
以建设用地复垦为基础产生流量空间,边礁村内建设用地流量产生地块分布在各个自然村。
本村集体使用流量空间 2.39 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建设 2.39 公顷、村级产业建设 0.26 公顷、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预留 0.2 公顷。流量空间使用地块主要用于 526 国道和高南线交界地带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占用。
第三十六条 节余流量空间使用
边礁村流量指标本村全部用掉后,仍需要县乡统筹 1.38 公顷(规划预留和计划指标)支持本村全域整治工作。
第三十七条 流量空间使用管制规则
流量空间使用按照“先复垦后建新”的原则实施,本规划划定流量空间使用地块纳入村庄扩展边界,待复垦地块验收后,允许带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建新地块用地空间。边礁村使用后节余流量空间可有偿调剂到村域外,若调剂地块涉及村未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调剂地块须符合所在乡级土地利用规划;调剂地块涉及村已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允许带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建新地块用地空间。
第九章 推进全域土地整治规划
第三十八条 土地整治目标
以边礁村内产业功能布局为主导,划分若干土地整治区,按具体各土地整治区分片有序全面优化农村“山、海、田、沙、村、林、路”和产业平台空间布局。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农用地整理、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规划新增耕地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同步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基础设施配套,并适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优。将零星散乱分布的 “低散弱”工业用地及废弃工矿用地等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按复耕、复绿、处置、腾退等类型进行分类整治,将产生
“流量”指标用于村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用地安排,最终实现耕地“四位一体”保护更有效、农村建设用地更集约和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更完善的土地整治目标。
第三十九条 土地整治潜力
根据调查分析,边礁村内可实施“旱地改水田”项目潜力 5.62 公顷,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 1.82 公顷。
第四十条 土地整治分区
规划以划定的村域功能分区为基础,同步划分 10 个土地整治区,与整体功能区保持一致。
第四十一条 整治工程平面布局引导
1.土地平整工程
主要涉及粮食生产土地整治区和低丘缓坡土地整治区。土地平整中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其中部分相对零星碎小图斑需保证土层厚度在60厘米以上。此外,耕地表层有30厘米的熟土层,复垦为水田还要有15厘米以上的犁地层,耕作层中无碎石,以改善表土结构,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根据实际地形地貌,平整后田块粮食生产土地整治区应以以条田形式为主,低丘缓坡土地整治区应以梯田形式为主。
粮食生产土地整治区:土地平整工程为耕作田块设计,要确定田块方向、田块长度、田块宽度、田面高程和田块高差;条田长度以100~300m为主,宽度以30~80m为主;条田内部采用格田形式,格田长度应视条田宽度而定,格田田埂高度宜为 20cm~40cm,埂顶宽为 20cm~40cm,田埂应用土修筑夯实。
低丘缓坡土地整治区:土地平整工程为耕作田块设计,田块方向应符合当地农业种植习惯,梯田(地)应根据地形地貌和灌排条件,结合沟渠和道路的布局,以道路和沟渠为骨架划分耕作区,耕作区形状宜为矩形或正方形,四面或三面通路,路旁与渠道结合,在耕作区内,梯田(地)田块沿等高线布局,即长边方向顺等高线布置,梯田(地)田面长度主要根据地形地貌条件而定,兼顾机械耕作的要求,田面长度宜为 25m~200m,田面宽度主要考虑地形、坡度及土层厚度等因素。
2.灌溉与排水工程
农业灌溉以现有河道、水库及沟渠为水源,灌排结合,灌溉方式为提水灌溉为主,排水以自排方式为主,按明沟(渠)布置。需根据不同功能区特点,分别设计灌溉渠道和排水沟。
粮食生产土地整治区:灌溉与排水工程为灌溉渠道和排水沟设计。灌溉渠道以明渠为主,明渠适用于田间输配水斗渠和农渠工程。灌溉渠道的设置应依斗渠、农渠顺序,采用 2 级固定渠道布置,各级渠道宜相互垂直;明渠采用防渗衬砌处理,渠道断面形式采用矩形;排水沟采用明沟,明沟排水适用于田间输排水工程,田间末级固定沟道应依农沟、斗沟顺序设置,采用 2 级固定排水明沟布置,各级排水明沟宜相互垂直布置,排水线路宜短而直;排水沟结合灌溉渠道和田间道路进行布置,地形平坦的地区采用灌排相间的双向排水形式,排水沟断面形式采用矩形。
排水沟采用明沟,明沟排水适用于田间输排水工程,排水沟结合灌溉渠道和田间道路进行布置,排水沟断面形式采用矩形。
3.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布置应结合项目区内灌溉排水设施合理布置,主要布局形式以“排-路-渠”为主。
根据区内特点,粮食生产土地整治区:田间道路工程按主要功能和使用特点,分为田间道和生产路,本次主要以规划生产路为主,生产路布置应综合考虑田块、农渠与农沟之间的协调配合,宜布置在田块长边方向。生产路宽度为1.0~3.0m。生产路面面层采用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路面层厚度宜为0.15m~0.25m,基层填筑厚度为0.15m~0.20m。 低丘缓坡土地整治区:田间道路工程按主要功能和使用特点,分为田间道和生产路,本次主要以规划生产路为主,生产路布置应综合考虑田块、农渠与农沟之间的协调配合,梯田(地)区布置生产路,应按具体地形,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生产路宽度为1.0~3.0m。生产路面面层采用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路面层厚度宜为0.15m~0.25m,基层填筑厚度为0.15m~0.20m。
第四十二条 分区引导土地整治
以边礁村村域田间道、主干渠构建为基础,按各功能区不同特点分区引导土地整治方向,并以划定的 10 个土地整治区为单元,具体推进边礁村全域土地整治。
其中粮食生产区内主要推进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总体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以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粮食生产基地为目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将区域内零星农村居民点、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零星园地、坑塘水面等开发为耕地,对农村道路和沟渠优化布局和整治,以适应大型机械进场耕作的要求;实施耕地质量提升、“旱改水”等工程,改善区域内耕地的耕作层厚度、土壤肥力和灌溉条件等。宜居生活区内主要建设城乡一体化新社区,严格按标准建设,完善新社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涵养区主要对山体、水体等生态
空间实施全域保护,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东山农田林网建设,加强小流域治理工作;扩大林地规模及覆盖率,防止地表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污水流入河道和水库;发展依靠林木为主的特色农林产业,提升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旅游观光区内主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整治现有无序开发建设的现状,实现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在利用的过程中,实施生态建设。从而实现依托生态环境发展旅游、以旅游产业支持生态涵养投入的良性循环。产业集聚区主要通过转变用地方式,提升节地水平,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前提下进行集聚区开发,整治现有无序开发建设的现状,实现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海域沿线生态环境,提升周边水环境质量,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第十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
第四十三条 村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通过推进全域土地整治,边礁村实施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增量化”,规划期末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6.44 公顷,较现状增加 0.82%。
通过合理布局,边礁村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显著优化,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农村居民点图斑数由 37 个缩并至 22 个,图斑数下降比例达到 43%,集聚度更高。经营性建设用地图斑数保持不变。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含经营性建设用地)从现状的 135.83 平方米下降到 134.60 平方米,户均农村居民点规模由 336.49 平方米下降至 333.44 平方米。
第四十四条 产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通过政策引导,将边礁村内零散船舶修造、加工企业用地通过增减挂钩形式向村域外工业平台集聚,规划实施期间,现状 0.74 公顷“低散弱”工业企业中全部通过整治退出或盘活予以利用。
第四十五条 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充分衔接上级规划,落实上级规划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边礁村村域实际,合理安排村域基础设施用地,避免与上级规划矛盾,重复建设,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因地制宜,合理布置田间基础设施。通通过工程设计,合理布置暗沟暗渠,缩减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须严格按相关规范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规模。
第四十六条 农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旱改水”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通过深耕、轮作等方式,边礁村内平均耕地质量等别及粮食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边礁村规划期末流转率达到 95%以上,并根据划定功能分区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及产出效率,增加边礁村内农业产值。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 组织保障
本规划批准后,由边礁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后实施,作为指导边礁村内土地利用的重要指引;嵊泗县国土资源局做好该规划实施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十八条 资金保障机制
通过争取“五水共治”、土地整治、耕地保护补偿、水利建设等上级资金,优先保障落实本规划实施前期资金投入。
通过积极开拓“增减挂”节余指标和耕地补充节余指标市场交易,将节余的流量空间指标和耕地补充节余指标调节到城镇等其它区域使用,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资金需求。
第四十九条 完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
创新农村土地利用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全面推进土地利用村民民主管理,将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纳入村规民约。配套完善相关国土资源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村级土地事务公开制度、土地动态巡回检查制度等各项土地利用村民主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上墙,接受村民监督。建立农村民主管理,明确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充分尊重和体现农民意愿。
第五十条 分时序安排用地
边礁村土地利用规划批复后,需及时编制边礁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方案,秉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合理安排各土地整治分区整治时序,指导规划方案确定各项目整治分年度实施计划和安排,确保规划有序实施。
第五十一条 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和评估
按照严格规划空间、指标管控及工程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村规划实施项目的全程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以实施结果为目标导向,创新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总结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编制和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促进边礁村土地利用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