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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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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771917538L/2017-28247

  • 主题分类:

    海洋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17-05-09

  • 文号:

    浙政函〔201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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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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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

发布时间:2021-09-2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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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区划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确立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优化配置嵊泗县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各种涉海活动, 加强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成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需求,按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技术要求编制《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作为全县海洋开发、保护与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第二条 区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0.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11.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12.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5〕42 号)

13.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国函〔2010〕38 号)

14.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国函〔2011〕19 号)

15.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国函〔2012〕163 号)

16.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 年) (2016 年5 月修订)》(国函

﹝2012﹞163号)(国海管字﹝2016﹞221号)

17.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国函〔2013〕15 号)

18.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 17108-2006)

19. 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国海发〔2007〕18 号)

2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2015-2020 年)的通知(国海发〔2015〕8 号)

21.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关于印发《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国海管〔2013〕8 号)

22. 国家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

〔2013〕747 号)

23. 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浙政发〔2011〕48 号)

24. 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政发〔2011〕308 号)

25.  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改版)(浙政函〔2014〕135 号)

26.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浙政函〔2014〕136 号)

27. 浙江省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浙发改规划〔2013〕1126 号)

28.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编报新一轮市县级(区域性)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浙海渔规〔2014〕2 号)

29.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更新和报批舟山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浙海渔规﹝2016﹞7号)

30. 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第三条 区划目标

(一)海域管理调控作用得到增强

海域管理的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不断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的整体控制作用明显增强,海域开发和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逐步健全, 海域招拍挂政策进一步落实,海域的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近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施严格的海洋生态保护政策,为控制海洋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提供技术保障。至2020 年,全县重点海域主要污染物排海量得到初步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入海排污口,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三)渔业用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大力保护重要渔业水域、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加强生态修复和资源恢复力度,加大人工鱼礁建设投入,优化休渔期制度和禁渔区制度,重点保障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用海需求。至 2020 年,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得到有效保护,渔场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近海生物多样性增加,渔业捕捞能力和捕捞产量与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大体相适应;设置养殖区 3 个,总面积为 176.62 平方千米;设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1 处,面积为 90.86 平方千米。

(四)围填海规模得到合理控制

坚持滩涂围垦开发和保护并举,严格按照海洋生态保护的要求,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到围填海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降低海域、海岸线消耗强度,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优化全县围填海结构类型、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增强海域使用规划对围填海的控制作用。至 2020 年,建设用围填海规模符合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先保障嵊泗县重大项目建设用海。

(五)海域后备空间资源得到保留

进一步强化对保留区的管理,严格实施阶段性开发限制,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逐步建立岸线保护利用、岸线利用控制指标、占用总量控制、保护红线等制度,强化海域海岸线资源存量管理和精细化配置。至 2020 年,全县海域保留区面积达 695.60 平方千米。

(六)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

重点对全县自然景观受损严重、生态功能退化、防灾能力减弱以及利用效率低下的海域海岸带进行整治修复。至 2020 年,对约 27.092 千米的海岸线进行分类型、分功能、分阶段地整治和修复。

第四条 区划原则

(一)因海制宜,科学规划

根据不同海域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明确不同海域的主导功能,科学规划与配置各行业用海,合理控制各类建设用海规模,保障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海,促进集约节约用海。

(二)保护环境,协调利用

充分认识海洋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循“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综合评价海域开发利用的适宜性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类功能区,促进海洋保护和利用的协调发展。

(三)重点保障,合理布局

加强传统渔业水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使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水平得到有效恢复;促进海域使用空间结构和海洋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使得重点涉海建设项目、水产养殖、增殖等渔业用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四)统筹海陆,分类管理

根据海岛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保护利用现状,结合相邻海洋空间和资源特点,统筹协调海岛、海洋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严格保护海岛岸线和滩涂资源,切实保障河口海域防洪安全;对海洋、海岛的保护利用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

(五)维护权益,保障安全

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核心,加强领海基点及周边海域的监管和保护,体现主权;加强航道、锚地建设,严格保护海上公益性设施,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海底管线安全。

第五条 区划范围

本区划范围介于东经 121°30′~123°24′,北纬 30°24′~30°57′之间。北界沿浙沪分界线经花鸟山北面向东延伸至领海外部界限;东界至领海外部界限;西界位于滩浒山岛与嘉兴市的王盘山岛之间,与上海金山嘴相望;南界至浪岗山列岛至白节山岛一线,与岱山海域相连。区划总面积 7343.64 平方千米,其中海域面积7262.51 平方千米,陆域(海岛)面积 81.13 平方千米。

第六条 分类体系

根据《浙江省市县级(区域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分为 8 个一级类和 22 个二级类。在《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针对舟山市嵊泗县海域所划分的 21 个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基础上,结合嵊泗县海域区位、自然环境、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和今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本区划将全县海域进一步划分为 9 个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和 22 个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共计 31 个海洋基本功能区,基本功能区分类统计如表 1 所示。

表 1 嵊泗县海洋基本功能区分类统计表

一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

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

代码

代码

数量(个)

备注

1

农渔业区

1.2

养殖区

3

/

1.4

捕捞区

1

/

1.5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1

/

1.6

渔业基础设施区

1

/

2

港口航运区

2.1

港口区

4

/

2.2

航道区

3

/

2.3

锚地区

6

/

3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

/

5

本次区划未划分二级类

5

旅游休闲娱乐区

5.1

风景旅游区

1

/

5.2

文体休闲娱乐区

1

/

6

海洋保护区

/

/

1

包括 个一级类未划分

6.2

海洋特别保护区

1

7

特殊利用区

/

/

1

本次区划未划分二级类

8

保留区

/

/

2

本次区划未划分二级类

合计

31

/

第七条 区划成果

1.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文本;

2.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登记表;

3.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图件。

第二章 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八条 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一)地理概况

嵊泗县位于浙江省沿海北部,地处长江口南端,杭州湾外缘的舟山群岛北部。地理位置介于东经 121°30′~123°24′、北纬 30°24′~30°57′之间,北与上海市相连, 南与岱山县相连,西与嘉兴市交界,东至领海外部界限。县境东西长约 180 千米,

南北宽 23~91 千米,由 631 个岛屿组成,其中有居民海岛 28 个,无居民海岛 603

个,海岛总面积为 81.13 平方千米。

(二)区位条件

嵊泗县位于我国经济、科技、文化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顶端,地处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处,背靠沪杭甬大城市群,与上海的浦东芦潮港海港新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已成为经济一体化的区域,是南北海运和江海联运的集疏运枢纽;嵊泗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的建港自然条件,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配套深水港建设的最理想之地,进出长江口的国际航线穿过县境, 是我国走向世界的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港口,是长江三角洲乃至华东地区对外交流的重要物流中转基地,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第九条 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一)自然环境

1、 地质特征

嵊泗列岛是天台山主脉向东北延伸入海而形成的,地质构造上处于华南褶皱系的次级构造单元新昌-定海-花鸟山断隆的东北部边缘。诸岛地质条件相似,岩层以花岗岩为主。列岛属低缓丘陵地区,全县低丘土层瘠薄且多露岩。

2、 气候条件

全县年平均气温为 15.9 摄氏度,年变化小,一年中最冷月为 1 月份,月平均气温为 5.2 摄氏度,最热月为 8 月份,月平均气温为 26.8 摄氏度。全年总辐射量约在 4216~4363 兆焦尔/平方米之间。全县日照时数平均为 1940.6~2096.9 小时之间。年均降水量约为 980.1 毫米,年均相对湿度为 80%。年平均风速为 7.1 米/秒, 从地域分布看,全县风速的变化为东北高,西南低。盛行风向的季节变化,充分反映了境内明显的季风气候。

3、 海洋水文

嵊泗海域表层多年平均水温在 17~19 摄氏度之间,表层水温月平均最高、最低分别出现在 8 月和 2 月。海域盐度变化和分布取决于以长江、钱塘江等的陆地径流为主形成的沿岸低盐水和以台湾暖流为主的外海高盐水的盛衰强弱,总体上年平均值界于 12.02~29.10 之间,每年在 7 月和 10 月出现两个低值。冬季水域基本为低盐水控制,夏季水平梯度较大,东南部明显高于西北部水域。

嵊泗海域的泥沙主要来源于长江等河流输沙、大陆架悬浮物质被涨潮流携带而来及海区沉积物的再悬浮。含沙量一般在 0.02~0.5 千克/立方米,其分布变化的基本特征:西部高、东部低;含沙量自北至南渐次增加;含沙量冬季高、夏季低; 大潮含沙量一般高于小潮;岛屿四周近岸水域大于其周围海区。

4、 海域环境

嵊泗海域位于长江、钱塘江的入海交汇处,通过江河入海的大陆污染源控制了嵊泗海域水质状况。嵊泗近岸海域环境总体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全海域无一类海水水质区,主要超标因子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营养盐类。局部海域石油类及部分重金属污染也较严重,其主要来源为海上航船和船舶含油污水的排放。目前嵊泗近岸海域环境主要问题是水域普遍呈现富营养化,并伴随有赤潮发生。

5、 海洋灾害

嵊泗县自然灾害主要有热带气旋(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大风、暴雨、强冷空气、雾、干旱等气象灾害,以及风暴潮等海洋灾害。

(二)资源条件

1、 海洋生物资源

嵊泗县是海洋生物繁殖的集中区域,共有经济鱼类 96 种,虾蟹类 34 种,海藻类 118 种,还有软体动物及贝类,其中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鲳鱼等经济价值较高。嵊泗海域渔场中的嵊山渔场被誉为“天然的海上鱼库”。由于前些年捕捞过度和海洋环境污染等的影响,渔业资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资源衰退严重。另外嵊泗海域是进行浅海养殖的理想场所,已成为浙江省主要贻贝养殖区,绿华

养殖区已成为舟山市主要的深水网箱养殖区之一。

2、 港口岸线资源

嵊泗县具有丰富的深水岸线资源和优越的建港自然条件,主要有洋山港区、泗礁港区和绿华山港区。嵊泗适宜开发的深水岸段有 9 处,总长 46.5 千米,其中水深超过 15 米、20 米的可利用岸线分别为 36.5 千米、10 千米,目前深水岸线已开发利用 15 千米,尚有 70%岸线未利用开发。

3、 航道锚地资源

嵊泗县航道资源十分丰富,全县海域在 5 座灯塔(花鸟、白节、半洋礁、大戢山、唐脑山灯塔)和 26 座灯桩的导航下,形成航道网络,主要港区进港航道水深在-20 米以下,25~30 万吨级船舶可全天候进出港口。同时境内有适宜各类船舶锚泊避风的大小锚地 10 余个。除已开辟的锚地外,嵊泗县海域还有不少适宜开辟为锚地的海域资源。

4、 海岛资源

嵊泗县拥有海岛 631 个,其中有居民海岛 28 个,无居民海岛 603 个。嵊泗县各海岛的面积普遍较小,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的海岛总数为 381 个,全县海岛总面积约81.13 平方千米。海岛从杭州湾口自西向东直至领海基线,呈链状分布, 且各自拥有不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

5、 滩涂资源

潮间带是开发国土、扩大生产与生活空间的重要后备资源。嵊泗县现有潮间带资源共约有 21.41 平方千米。全县的海涂以泥质为主,主要分布在一些陆域面积较大的海岛近岸及岬角海湾内,呈半月形或条带状,单片面积均较小。

6、 旅游资源

嵊泗列岛集海岛风光和渔乡风情于一体,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列岛型风景名胜区,岛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列岛海域辽阔,岛礁星罗棋布,岬角礁岩众多, 沙滩连绵,自然风光独特。岛内人文景观众多,渔乡风情浓郁,海岛气候宜人。全列岛风景名胜区可划分为泗礁、花鸟-绿华、枸杞-嵊山、洋山四大景区。

7、 可再生能源

嵊泗县的海洋能资源主要有风能和波浪能,较为丰富。其中风能密度为 0.33千瓦/平方米,年有效风时频率为 89%。嵊山区段波浪能理论功率 45.61 万千瓦,年平均能流密度 2.76 千瓦/平方米。

第十条 开发利用现状

(一)岸线利用现状

嵊泗县是舟山市辖区内的纯海岛县,至 2012 年底,统计共有海岛岸线 457.226千米。其中人工岸线 90.411 千米,自然岸线 366.815 千米(砂砾质岸线 8.678 千米,基岩岸线 358.137 千米)。

(二)海域使用现状

至 2012 年底,嵊泗县海域使用已登记备案的用海共有 151 宗,用海总面积为1470.2537 公顷,具体统计数据如表 2 所示。

表 2 2012 年底嵊泗县各类海域使用情况统计表

代码

用海类型

用海项目(宗)

用海面积(公顷)

占全县用海面积比例(%

1

渔业用海

74

1036.9484

70.53

2

工业用海

9

7.5240

0.51

3

交通运输用海

48

360.8743

24.55

4

旅游娱乐用海

1

10.0670

0.68

5

海底工程用海

17

20.4000

1.39

6

造地工程用海

1

34.2670

2.33

7

特殊用海

1

0.1730

0.01

合计

151

1470.2537

100

(三)经济发展现状

2012 年全县完成海洋经济总产出 119.97 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 52.26 亿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 16.9%和 15.3%。海洋经济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 79.3%。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65.91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6.09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9.99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39.84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8.0%、34.2%和 7.0%。

2012 年全县港口货物吞吐量 9249.57 万吨,比上年增长 5.0%,占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的 31.8%。其中马迹山港货物吞吐量 6128.17 万吨,增长 0.2%;绿华港货物吞吐量2326.38 万吨,增长21.5%;洋山申港货物吞吐量361.68 万吨,增长10.6%。

年末全县拥有港口泊位 48 个,其中生产性泊位 39 个,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 9 个。

(四)重大用海项目

2012 年起,嵊泗县的重大用海项目主要有嵊泗中心渔港区(新港区)扩建工程、洋山大岙避风港防波堤工程、浙江小洋山北侧围垦工程、洋山石油储运项目三期工程、舟山马迹山中转码头三期工程、马关围填海工程、大洋山西侧围垦工程等。

第十一条 面临的形势

(一)用海需求进一步增大

随着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等国家级战略的全面实施,嵊泗作为舟山的海洋大县,将着力构建特色海洋产业体系,因此对当地海洋资源的利用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大。港口物流方面,在依托现在有港口的前提下,将积极拓展港口物流配套设施,增加港口泊位建设,用海需要将有明显增加。临港工业方面,将集中建设泗礁山岛、嵊山岛两大渔港经济区,加快大洋山西侧围垦,积极推进洋山修造船基地建设,也有大量的用海需求。海洋旅游方面,将打造列岛型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建设高端旅游综合体,同样有大量的用海需求。现代渔业方面,主要是浅海养殖对用海需求也有明显增加。

(二)海洋产业结构和层次有待提升

嵊泗县港口物流、水产品精深加工、船舶修造等临港产业尚处于提升阶段, 总体竞争力不强,产业集聚效应尚未充分体现,缺乏龙头企业和较完整产业链。渔业作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转产转业空间小,渔民增收难度加大;传统工业缺乏活力,产业转型困难较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缓慢。旅游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缺乏不受季节影响的中高端旅游产品以及与周边海岛旅游差异性项目和品牌。

(三)海域使用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目前违法用海情况依然存在,未依法办理相关用海手续即开始用海,影响海域科学开发和利用;部分体制机制尚不能完全适应新一轮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需要,相关涉海规划尚未及时修编,与功能区划尚未能统筹协调;海域使用审批制度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有待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海域使用监视监测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还未能对实际工作形成强有力的支撑。需要创新行政

管理和海洋管理体制,构建保障海洋功能区划有效实施的法律法规体系。

(四)海洋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嵊泗海域环境总体水质状况不容乐观。由于地处长江和钱塘江交汇处,其水质质量状况主要受江河入海的大陆污染源控制。而上游地区仍有大量高污染、高耗能的重化工企业沿江河布局,因此每年排出的污染物使得嵊泗县海域海水水质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无机氮和磷酸盐超标严重。加之此前对海洋渔业资源无节制的捕捞,近年来当地海洋生物生存环境不断萎缩,一些重要经济鱼、虾、蟹、贝类,其产卵、育肥或越冬场所逐渐消失,许多珍稀生物濒临绝迹。亟需加强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改善海洋环境质量状况, 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环境功能,实现海洋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五)海洋自然灾害频发,防灾减灾形势严峻

嵊泗县海域位于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海域中,是海洋自然灾害最为频发、严重的区域之一,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抗拒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海洋防灾减灾网有待完善。各种海洋性自然灾害中风暴潮、赤潮是对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主要灾害,海洋环境预报监测体系和海洋信息系统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六)陆域资源约束

嵊泗县作为一个纯海岛县,土地资源十分匮乏,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下,实现海洋经济发展,对嵊泗县集约用海、合理配置海域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合理安排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的前提下,需改变嵊泗传统的分散、粗放的用海方式, 实行集中适度规模开发,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海。

第三章 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总体布局

(一)海洋发展定位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决议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保持“以港兴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生态立县”的总战略定力,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嵊泗先导区,充分发挥嵊泗在新区接轨上海的桥头堡作用。加快发展蓝色海洋经济, 加强海洋生态和环境保护,精心打造特色美丽海岛。

(二)海洋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嵊泗县区域和资源优势,全面实施海洋、海岛综合开发,以港口物流、海洋旅游为主导,筹备建设小洋山江海联运信息服务中心,加快培育航运服务业,不断壮大临港工业,稳步发展现代渔业,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的领域和深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生态经济,不断优化海洋生态环境,注重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使嵊泗县成为浙江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推动全县海洋海岛综合开发迈向新阶段,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海岛”。

(三)开发与保护重点

开发重点体现在以大小洋山岛为主的港航物流核心圈,打造浙沪港航合作先行区;保护重点体现在以泗礁岛为核心的嵊泗渔业和旅游岛群及以马鞍列岛为核心的重点海洋生态岛群。

第十三条 海洋基本功能分区概述

本区划按照《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和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依据嵊泗县海域区位、自然环境特点、自然资源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将全县海域划分为 31 个海洋基本功能区(如表 3 所示),均为近海基本功能区,无海岸基本功能区。

表 3 嵊泗县海洋基本功能区统计表

功能区类型

基本功能区统计


备注

代码

一级类名称

二级类名称

数量(个)

面积(公顷)

占用海岛岸线(千米)



1



农渔业区

养殖区

3

17662

34.457

/

捕捞区

1

541077

99.925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1

9086

0

/

渔业基础设施区

1

598

5.777

/



2



港口航运区

港口区

4

5584

51.899

/

航道区

3

1106

0

/

锚地区

6

4935

0.213

/

3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

5

4238

72.205

/


4


旅游休闲娱乐区

风景旅游区

1

2970

36.755

/

文体休闲娱乐区

1

1114

14.903

/



5




海洋保护区


/


1


48602


0

其中东海水产种质资源海洋保护区

(嵊泗)未

划分二级类


海洋特别保护区


1


19419


141.092

6

特殊利用区

/

1

300

0

/

7

保留区

/

2

69560

0

/

合计

31

726251

457.226

/

第十四条 农渔业区

本区划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农渔业区二级类 6 个,面积 568423 公顷,占用岸线 140.159 千米。包括:(1)泗礁山北、大黄龙、白节山等养殖区 3 个,面积17662 公顷,占用岸线 34.457 千米;(2)嵊泗捕捞区,面积 541077 公顷,占用岸线 99.925 千米;(3)大戢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 9086 公顷,不占用岸线;

(4)嵊泗渔业基础设施区,面积 598 公顷,占用岸线 5.777 千米。

农渔业区要保障渔民生活生存依赖的传统用海;除渔业基础设施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科学规划与建设养殖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海洋牧场,扩大放流规模,规范资源管理;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 严格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严格实行禁渔休渔制度;合理规划养殖规模、密度和结构,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积极防治海水污染,禁止在规定的养殖区、增殖区和捕捞区内进行有碍渔业生产或污染水域环境的活动。

养殖区要重点保障养殖用海,在不影响养殖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捕捞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除渔业基础设施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及其栖息场所;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捕捞区要重点保障捕捞用海,在不影响渔业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交通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除渔业基础设施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严格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严格实行禁渔休渔制度;开展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功能区内已有用海活动管理,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保护领海基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以及产卵、索饵育肥、洄游栖息场所;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要重点保障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用海,在不影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用海前提下,兼容捕捞用海和交通运输用海;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开展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加强海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严格保护区域内水产资源、产卵亲体和幼鱼等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修复; 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渔业基础设施区要重点保障渔业基础设施用海,在不影响农渔业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交通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除渔业基础设施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维护自然岸线,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整治修复功能区内因海岸侵蚀、石料开采等因素造成破坏的自然和人工岸线。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以及产卵、索饵育肥、洄游栖息场所;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海

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第十五条 港口航运区

本区划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港口航运区二级类 13 个,面积 11625 公顷,占用岸线 52.122 千米。包括:(1)洋山、马迹山、大小黄龙南、绿华山南等港口区

4 个,面积 5584 公顷,占用岸线 51.899 千米;(2)洋山港区、漕泾东、绿华山港区等航道区 3 个,面积 1106 公顷,不占用岸线;(3)洋山港区、大洋山南、马迹山南、小黄龙西、大黄龙南、绿华山南等锚地区 6 个,面积 4935 公顷,占用岸线0.213 千米。

港口航运区要进一步优化港口资源整合,加快建设江海联运核心枢纽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港航配套服务中心,加强港口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和集疏运体系,扩大港口吞吐能力,着力提升港口服务功能。禁止在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以及公布的航路内进行与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严禁在规划港口航运区内建设其他永久性设施;加强港口综合治理,减少对周边功能区环境影响;改善港口航运区水动力和泥沙冲淤环境。

港口区要重点保障港口用海,在不影响港口航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工业用海和城镇建设用海,其中洋山港口区还兼容旅游娱乐用海,马迹山港口区和大小黄龙南港口区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优化港区平面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其中马迹山港口区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工程设计方案,着重优化非透水构筑物及围填海平面布局;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环境,加强港区环境动态监测;整治修复港区内因海岸侵蚀、石料开采、围海造地等因素造成破坏的自然和人工岸线;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其中洋山港口区应严格保护杭州湾湾口水域生态系统,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退化;绿华山南港口区应严格限制开发方式,控制开发强度,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退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四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其中马迹山港口区和绿华山南港口区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航道区要重点保障航道,除航道建设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航道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环境,加强航道区环境动态监测;禁止在航道区内进行与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锚地区要重点保障锚地,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锚地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禁止在锚地区内进行与港口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第十六条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本区划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5 个,面积 4238 公顷,占用岸线 72.205 千米。包括小洋山、大洋山、青沙、马关、黄龙等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要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容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其中小洋山和大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要重点保障工业、城镇、港口用海;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格执行围填海年度计划,严格围填海建设项目审查,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将海洋环境整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提倡和鼓励由海岸向海延伸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人工岛式和多突堤式围填海,由大面积整体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多区块组团式围填海;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区内水域面积不得少于功能区面积的 12%,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 围填海应遵循减少占用自然岸线、延长人工岸线长度、提升景观效果的原则;建设用海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可能导致地形、滩涂及海洋环境破坏的要提出整治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积极引导用海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提高防洪功能, 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其中小洋山和大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应严格保护杭州湾湾口水域生态系统;应减小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强岛、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第十七条 旅游休闲娱乐区

本区划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旅游休闲娱乐区二级类 2 个,面积 4084 公顷,占用岸线 51.658 千米。包括泗礁风景旅游区、徐公岛文体休闲娱乐区。

旅游休闲娱乐区要坚持旅游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开展城镇周边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加强自然景观和旅游景点的保护,严格控制占用海岛海岸线和沿海防护林;因地制宜建设旅游区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禁止直接排海,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放置。

风景旅游区要重点保障旅游娱乐用海,在不影响旅游娱乐基本功能前提下, 兼容交通运输用海,在泗礁北可适当兼容为旅游配套的城镇建设用海;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禁止建设与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保持重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完整性和原生性;整治修复功能区内因海岸侵蚀、石料开采等因素造成破坏的自然和人工岸线;合理控制旅游开发强度,科学确定游客容量,使旅游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严格保护区域内景观资源和沙滩资源;不应破坏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沙滩和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项目和人工设施,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文体休闲娱乐区要重点保障旅游娱乐用海,在不影响旅游娱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交通运输用海,在未开放前兼容养殖用海;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禁止建设与旅游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保持重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完整性和原生性;整治修复功能区内因海岸侵蚀、石料开采等因素造成破坏的自然和人工岸线;合理控制旅游开发强度,科学确定游客容量,使旅游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严格保护徐公岛景观资源和沙滩资源;不应破坏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沙滩和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项目和人工设施,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第十八条 海洋保护区

本区划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海洋保护区一级类 1  个、二级类 1  个,面积68021 公顷,占用岸线 141.092 千米。包括:(1)东海水产种质资源海洋保护区(嵊泗海域)1  个,面积 19419  公顷,不占用岸线;(2)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1个,面积 48602 公顷,占用岸线 141.092 千米。

海洋保护区要重点保障保护区用海,在不影响整体保护区基本功能前提下, 除核心区外,兼容旅游娱乐功能、科研教学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和渔业用海;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以保护特定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对已受到损害和破坏的海域资源与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对海洋保护区内的用海活动,进行海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严格保护区域内带鱼产卵亲体和幼鱼等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修复;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特别保护区要重点保障保护区用海,在不影响整体保护区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旅游娱乐功能、科研教学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和渔业用海,但需严格控制养殖规模;除保护区内城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整治修复功能区内因海岸侵蚀、石料开采等因素造成破坏的自然和人工岸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对海洋保护区内的用海活动,进行海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严格保护区域内人工渔场建设和岛礁性珍贵种类增殖放流,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修复;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第十九条 特殊利用区

本区划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特殊利用区 1 个,面积 300 公顷,不占用岸线。包括金鸡山特殊利用区。

特殊利用区要重点保障废物倾倒用海,限制其他用海功能,具体范围和面积以科学选划论证后为准;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加强倾倒活动的管理,把倾倒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对航道、锚地、养殖等功能区的干扰降低到最小程度; 加强倾倒区环境的监测、监视和检查工作,根据倾倒区环境质量的变化及时作出继续倾倒或关闭的决定;防止改变海洋水动力环境条件,避免对海岛、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产生影响,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四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第二十条 保留区

本区划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保留区 2 个,面积 69560 公顷,不占用岸线。包括马鞍列岛保留区、东海保留区(嵊泗海域)。

保留区要保留原有用海活动,作为相邻海洋保护区的缓冲海域,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在未论证开发功能前,可兼容渔业用海、航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区划期严禁随意开发,确需改变海域自然属性进行开发利用的,应首先并按程序报批修改本《区划》,调整保留区功能,并按程序报批。马鞍列岛保留区应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以及产卵、索饵育肥、洄游栖息场所,东海保留区(嵊泗海域)应严格保护区域内带鱼产卵亲体和幼鱼等海洋生物资源;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第四章 专题区划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 海岛岸线专题

海岸线是稀缺的海域空间战略资源,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海洋综合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加强海岛岸线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关于“切实加强自然岸线保护” 和《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关于“严格保护海岸线”的要求, 依据嵊泗县现有海岛岸线基本情况,落实整治修复岸线指标,提出到 2020 年的应保留海岛自然岸线长度。

第二十二条 整治修复岸线

根据《浙江省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落实省海洋功能区划指标分解方案》要求, 至 2020 年,舟山市需整治修复岸线长度不少于 92 千米,其中嵊泗县需整治修复

岸线长度为 27.092 千米,主要分为 25 段(见表 4-1)。

表 4-1  需整治修复岸线一览表

序号

所在海岛

岸线坐标

岸线分类

岸线长度(米

所在功能区


1



大黄龙岛

东经122°33′47″,北纬30°40′28″

东经122°34′13″,北纬30°40′03″

人工岸线

931




大黄龙养殖区

基岩岸线

371


2

东经122°34′17″,北纬30°39′29″

东经122°34′39″,北纬30°39′38″

人工岸线

450

基岩岸线

412


3


小梅子岛

东经122°34′13″,北纬30°40′29″

东经122°34′23″,北纬30°40′20″

人工岸线

378

基岩岸线

88


4


泗礁山岛

东经122°25′23″,北纬30°44′30″

东经122°25′27″,北纬30°44′41″


基岩岸线


385









嵊泗捕捞区


5




北鼎星岛

东经122°23′12″,北纬30°45′12″

东经122°23′28″,北纬30°45′33″

人工岸线

531

基岩岸线

2071


6

东经122°23′16″,北纬30°45′06″

东经122°23′11″,北纬30°44′50″

人工岸线

97

基岩岸线

497


7

东经122°23′22″,北纬30°45′07″

东经122°23′22″,北纬30°45′00″

人工岸线

162

基岩岸线

146


8


金鸡山岛

东经122°26′52″,北纬30°45′33″

东经122°27′14″,北纬30°45′25″


基岩岸线


746


9


小黄龙岛

东经122°32′17″,北纬30°39′39″

东经122°32′22″,北纬30°39′40″


基岩岸线


160

10

颗珠山

东经122°01′03″,北纬30°39′37″

人工岸线

588




东经122°01′23″,北纬30°39′36″





11


双连山岛

整岛修复,海岛中心坐标(东经

121°59′32″,北纬 30°35′27″

人工岸线

396

基岩岸线

1722


12



泗礁山岛

东经122°25′27″,北纬30°44′41″

东经122°25′57″,北纬30°44′37″


基岩岸线


1026





嵊泗渔业基础设施区


13

东经122°26′20″,北纬30°44′43″

东经122°26′29″,北纬30°44′48″

砂砾质岸线

41

基岩岸线

328


14


大毛峰岛

东经122°26′38″,北纬30°46′09″

东经122°26′43″,北纬30°45′51″


基岩岸线


670


15


金鸡山岛

东经122°26′53″,北纬30°45′28″

东经122°26′52″,北纬30°45′33″


基岩岸线


188


16


大山塘岛

东经122°01′11″,北纬30°35′36″

东经122°01′51″,北纬30°35′43″

人工岸线

1731


洋山港口区

基岩岸线

69


17


马迹山岛

东经122°24′20″,北纬30°40′27″

东经122°25′15″,北纬30°41′10″

人工岸线

1362

马迹山港口

基岩岸线

1010


18



大黄龙岛

东经122°32′56″,北纬30°39′15″

东经122°32′59″,北纬30°39′12″


基岩岸线


125




大小黄龙南港口区


19

东经122°33′22″,北纬30°39′14″

东经122°33′37″,北纬30°39′01″


基岩岸线


688


20


小黄龙岛

东经122°31′45″,北纬30°40′27″

东经122°32′17″,北纬30°39′39″

人工岸线

1096

基岩岸线

3575


21



泗礁山岛

东经122°27′22″,北纬30°41′33″

东经122°27′35″,北纬30°41′47″


基岩岸线


931


泗礁风景旅游区


22

东经122°30′03″,北纬30°42′02″

东经122°30′17″,北纬30°41′59″


基岩岸线


398


23



徐公岛

东经122°16′59″,北纬30°39′03″

东经122°17′05″,北纬30°38′45″

人工岸线

183


徐公岛文体休闲娱乐区

基岩岸线

1272


24

东经122°16′40″,北纬30°38′22″

东经122°17′20″,北纬30°38′31″


基岩岸线


1705


25


花鸟山岛


东经122°40′51″,北纬30°50′38″东经122°41′04″,北纬30°50′26″

人工岸线

359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

基岩岸线

204

合计

27092


嵊泗县要积极落实整治修复岸线指标,对典型的有价值的受损海岸线进行整治修复,减轻海岸侵蚀、崩塌对海岛和岛上设施的破坏;筹划、编制相关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海域海岛使用金项目的支持;切实加强对现状海岸线变化的动态监测,特别是深水岸线、海岸沙滩的监管,重点监控重要开发利用区域、滨海旅游、城镇建设等用海区,有效落实海岛及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措施,保护好海岛独特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

第二十三条 应保留自然岸线

以省区划下发的基准年海岸线数据为基础,结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舟山市嵊泗县海岛保护规划(2014-2020 年)》以及嵊泗县自然环境特点、开发利用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到 2020 年,全县应保留自然岸

线长度为 324.793 千米,其中主要海岛应保留自然岸线 190.163 千米,见表 4-2。需重点保护自然岸线长度为 144.902 千米,岸线分布见表 4-3。

表 4-2  主要海岛应保留自然岸线一览表

序号

所在海岛

岸线类型

所在功能区

岸线长度(米)

合计(米)





1





泗礁山岛


砂砾质岸线

嵊泗捕捞区


6173





31580

泗礁风景旅游区

马关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5407

嵊泗渔业基础设施区

马迹山港口区

马关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泗礁风景旅游区


2


枸杞岛

砂砾质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1121


19544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18423


3


花鸟山

砂砾质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33


14455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14422

4

嵊山岛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14510

14510


5


西绿华岛

砂砾质岸线

绿华山南港口区

121


7886


基岩岸线

绿华山南港口区


7765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6


东绿华岛

砂砾质岸线

绿华山南港口区

65


7825


基岩岸线

绿华山南港口区


7760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7

壁下山岛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7252

7252


8


大黄龙岛

砂砾质岸线

大黄龙养殖区

100


8097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7997

9

白节山岛

基岩岸线

白节山养殖区

4901

4901

10

滩浒山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4653

4653

11

徐公岛

基岩岸线

徐公岛文体休闲娱乐区

5289

5289


12


大洋山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7166


7166

洋山港口区

大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13

白节半边山岛

基岩岸线

白节山养殖区

3950

3950

14

南鼎星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3856

3856

15

中奎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3533

3533

16

虎啸蛇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3506

3506

17

大盘山岛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3289

3289

18

北鼎星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965

2965

19

大白山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907

2907


20


东库山岛

砂砾质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183


2769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2586

21

张其山岛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2656

2656

22

柱住山岛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2600

2600

23

外马廊山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540

2540

24

求子山岛

基岩岸线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2520

2520


25


筲箕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284


2284

洋山港口区


26


金鸡山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317


2317

嵊泗渔业基础设施区

27

菜园后小山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169

2169

28

小白节山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023

2023

29

马迹山岛

基岩岸线

马迹山港口区

3654

3654


30


小洋山岛


基岩岸线

小洋山港口区


5164


5164

小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31


西马鞍岛


基岩岸线

嵊泗捕捞区


2303


2303

大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合计

190163

190163

注:主要海岛指应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大于 2000 米以上的海岛

表 4-3  需重点保护自然岸线一览表

所在位置

岸线类型

岸线长

(米

所在功能区

坐标

备注


1

泗礁山

北侧


砂砾质岸线


1914


泗礁风景旅游区

(东经 122°27′58″,北纬 30°43′07″)

(东经 122°28′58″,北纬 30°42′45″)



2

泗礁山

南侧


砂砾质岸线


3182

泗礁风景旅游

区、嵊泗捕捞区

(东经 122°28′02″,北纬 30°42′08″)

(东经 122°31′15″,北纬 30°42′16″)



3


马鞍列岛

砂砾质岸线

1230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西至东经 122°35'36",南至北纬

30°41'26",东至东经 122°50'02",北至北纬 30°51'51"


四至坐标

基岩岸线

127161


4


浪岗山列岛


基岩岸线


9011


嵊泗捕捞区

西至东经 122°55'32",南至北纬

30°25'40",东至东经 122°56'31",北至北纬 30°26'36"


四至坐标


5


嵊泗海礁岛群


基岩岸线


2404


嵊泗捕捞区

西至东经 123°08'25",南至北纬

30°43'32",东至东经 123°09'44",北至北纬 30°44'11"


四至坐标

合计

144902




注,需重点保护自然岸线对象仅为已明确的岸线类型,坐标范围内的其他岸线类型除外

嵊泗县需建立健全海岸线统筹协调运行机制,负责辖区内海岸线的协调管理工作,强化海洋综合协调管理职能,提升海岸带保护执法能力,加强领海基点及周边海域的监管和保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管理, 加快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行海岸线空间管制制度,实现海岸线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开展应保留自然岸线保护工作,严格限制开发应保留自然岸线, 有效保护海岸线自然属性和海洋原始景观;对需要利用自然岸线进行重大项目建设的,通过整治修复、新建具有生态功能的岸线达到占补平衡,确保自然岸线保有长度;规范海岸线保护与利用项目管理,加强现场监督,对项目利用海岸线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海岸线红线保护制度,探索建立海岸线收储、有偿供应和转让制度,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制度,加强海岸线资源动态监管,开展海岸线资源状况分析与潜力评估。

第五章 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区划实施管理

(一)发挥区划的整体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

强化海洋功能区划自上而下的控制性作用,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必须与省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保持一致。区划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 不得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海域范围和功能。从严控制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本区划批准实施后,因公共利益、国防安全或者进行大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产业规划或政策性文件等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 海域资源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修改本区划的,由嵊泗县海洋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经嵊泗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区划实施后,应严格遵循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不得通过审批、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

(二)加强区划实施的部门协调

海洋功能区划是编制各级各类涉海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制定海洋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政策的基本平台。嵊泗县人民政府制定涉海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编制涉海规划时,应当征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渔业、盐业、交通、旅游、可再生能源、海底电缆管道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港口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在区划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从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的全局出发,加强与宁波市的沟通与协作,特别是在港口规划和深水岸线的开发、港口生产秩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秩序、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等方面,应加强与宁波市的协调管理工作,更好地整合宁波—舟山港的港口资源,提高港口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十五条 海域使用管理

(一)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

条例》,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不断完善以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的功能管制制度。海洋功能区划范围内的一切用海活动都应遵循本规划,严格禁止任何行业、部门、个人未经批准,违法使用海域。同时尊重用海现状,积极妥善地做好原区划与本区划的衔接,对现有不符合本区划的已批用海开发项目,应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功能区兼容功能和对相邻海洋功能区的影响,并逐步予以调整到位。对不符合且不兼容本规划海洋功能区要求的未批拟用海新项目,海洋主管部门应坚决不予办理海域使用手续。用海项目可能涉及军事用海的,应预先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二)完善海域权属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认真开展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完善海域使用权属登记和管理制度,规范海域使用秩序,维护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完善出让制度,降低行政成本,简化操作流程, 提高海域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证海域招拍挂制度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从而充分发挥市场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海域资源配置, 提升海域资源价值。完善审批和出让制度,降低行政成本,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海域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证海域招拍挂制度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加快促进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完善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这三种流转方式,规范具体操作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全面实行属地登记发证制度。

(三)统筹管理海陆开发与保护

严格遵循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兼顾海域海岛资源,结合海域区位和开发现状,科学规划海域功能定位、管理要求和生态保护目标,妥善协调海陆关系,有效发挥海岛在海洋开发利用中的“桥头堡”作用, 促进海陆开发与保护朝着可持续性方向发展。

(四)协调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与用海需求的关系

切实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繁育空间和生态环境,各类工程建设可能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的,应进行工程建设对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项目建设要切实协调好与用海利益相关

者关系,尤其要做好涉及渔业用海的渔民转产转业和补偿工作,维护渔民利益和渔区和谐稳定;强化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大力推动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项目,严格保护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禁止在该类水域开展海砂开采、废弃物倾倒、围填海工程等对海洋生态环境有较大破坏性的用海活动。

(五)开展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

根据本区划确定的需要进行海岸带整治修复的岸段,结合破损岸段的成因、开发利用现状和所在海域功能定位,进行分类、统计,之后制定和实施富有针对性的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计划。其中大小洋山岛及其周边海岛,主要为石料开采之后进行围填海建设,因此此类岸线后期整治修复目标基本上为建设人工岸线(标准海堤);而泗礁山岛及其周边海岛主要位于旅游休闲娱乐区,因此其岸线整治修复目标主要为恢复自然景观岸带;另外部分需要整治修复的岸段位于围填海区域内,可能在围填海工程实施后灭失,所以在具体制定整治修复计划时需要区别对待。在全面开展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争取国家对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的资金支持。

第二十六条 海洋环境保护

(一)发挥海洋功能区划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约束作用

坚持把海洋功能区划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据。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审批海洋(岸)工程建设项目、选划海洋倾废区和各类海洋保护区等,都必须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对达不到新一轮海洋能区划规定的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已审批开发利用项目,应制定并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补救措施,限期进行整治修复,同时施行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机制;对达不到本区划规定要求的拟建开发利用项目, 则应有针对性的调整项目用海方式和规模,并优化施工方案和工艺,从严审批项目用海,最大限度的减少开发利用活动对海岛地形、岸滩、植被及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加强海洋环境管理、监测和风险防范

坚持海陆统筹的发展理念,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产业在沿海布局,严格把控工业项目入驻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完善涉海部门年度联合执法制度,以防治入海污染物为重点,加强对陆源排污口、海洋工程、违

规倾废、船舶及海上养殖区生活垃圾排海污染等联合执法检查,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严把审批环节、落实追究问责、加强监督管理,并着力提高用海单位治污减污能力。完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提高监测能力,开展专项监测和重大涉海工程监测评价。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健全海洋环境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通报。完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制定海域防灾减灾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基础能力建设

(一)海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海域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切实提高海域管理人才的专业素养。提高海域使用论证及资质管理的水平,重点对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影响大的用海活动进行严格把关。海域使用论证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二)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现代科技手段,结合一定频率的现场勘察,对海洋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系统地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海域使用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尤其是岸线、滩涂开发利用及其环境污染状况。建立起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继续提升县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建设用海实时监控系统,对全县海域实施全覆盖、立体化、高精度监视监测,重点对围填海项目进行监视监测和分析评价, 切实提高区划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条 监督检查与执法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嵊泗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县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情况,依据海洋功能区划,规范各种用海活动,制定重点海域整治计划,提高海域使用效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对区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二)从严查处违反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行为

要结合行政、法律和经济措施,调整、限制不合理的海洋开发活动,不断完善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逐步实现海洋功能区的目标管理。对于不按海洋功能区

划批准使用海域的,批准文件无效,收回非法使用的海域;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要采取补救措施,限期进行整治和修复;对于不按区划规定非法使用海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大海洋联合执法力度

加大海洋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海洋、港航、海事、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整合联合执法队伍。依据本区划,重点查处违规围填海、超面积用海、擅自改变海域使用用途、破坏海洋环境和资源等非法用海行为,保证海洋功能区划的有效执行。加快推进海洋综合执法基地建设,通过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整顿和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建立健全海洋开发违法举报制度,广泛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二十九条 法制建设与宣传

(一)加强法制建设

积极推进《浙江省无居民海岛管理办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贯彻执行海洋环保、海域管理、海岛保护与开发等相关规章制度,为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提供更加完备、有效的法制保障,确保海洋功能区划得到有效执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等与海洋功能区划相关的条例、规定等配套规章制度,为实施海洋功能区划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上也要加强对自身队伍的教育和培训;要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海洋功能区划的宣传工作,向用海者和社会各界普及海洋功能区划知识,提高全民的区划意识,提高各类用海者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的自觉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区划效力

本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十一条 区划附件

登记表、图件为区划文本的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嵊泗县海洋基本功能区索引表

近海基本功能区类型


功能区名称


功能区代码


功能区序号

一级类

二级类





农渔业区


养殖区

泗礁山北养殖区

B1-5-1

1

大黄龙养殖区

B1-5-2

2

白节山养殖区

B1-5-3

3

捕捞区

嵊泗捕捞区

B1-5-4

4

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

大戢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B1-5-5

5

渔业基础设施区

嵊泗渔业基础设施区

B1-5-6

6








港口航运区



港口区

洋山港口区

B2-1-1

7

马迹山港口区

B2-4-1

8

大小黄龙南港口区

B2-6-1

9

绿华山南港口区

B2-8-1

10


航道区

洋山港区航道区

B2-1-2

11

漕泾东航道区

B2-2-1

12

绿华山港区航道区

B2-8-2

13




锚地区

洋山港区锚地区

B2-1-3

14

大洋山南锚地区

B2-2-2

15

马迹山南锚地区

B2-3-1

16

小黄龙西锚地区

B2-5-1

17

大黄龙南锚地区

B2-7-1

18

绿华山南锚地区

B2-8-3

19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小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B3-1

20

大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B3-2

21

青沙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B3-3

22

马关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B3-4

23

黄龙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B3-5

24


旅游休闲娱乐区

风景旅游区

泗礁风景旅游区

B5-3-1

25

文体休闲娱乐区

徐公岛文体休闲娱乐区

B5-2-1

26


海洋保护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B6-3-1

27

东海水产种质资源海洋保护区

(嵊泗海域)

B6-12

28

特殊利用区

金鸡山特殊利用区

B7-4

29


保留区


马鞍列岛保留区

B8-3

30

东海保留区(嵊泗海域)

B8-12

31

嵊泗县近海基本功能区登记表

功能区序号:[1]


功能区名称

泗礁山北养殖区


 

 

功能区类型

养殖区

功能区代码

B1-5-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嵊泗农渔业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1-5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泗礁山岛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19'11.394",南至北纬 30°45'0.221"

东至东经 122°29'27.172",北至北纬 30°49'51.772"

面积(公顷)

10184

岸线长度(米)

1578,全部为基岩岸线

 

 

开发利用现状

 

 

有渔业作业和海上通航活动。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养殖用海,在不影响养殖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捕捞用海、交

通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1578 米。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及其栖息场所;不应造成外来物种

侵害,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功能区序号:[2]

功能区名称

大黄龙养殖区

 

 

 

 

功能区位置图

功能区类型

养殖区

功能区代码

B1-5-2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嵊泗农渔业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1-5

 

地理范围

大黄龙岛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2°33'13.436",南至北纬 30°38'6.506"

东至东经 122°36'27.084",北至北纬 30°41'51.618"

 

面积(公顷)

 

2501

 

岸线长度(米)

16156,其中人工岸线 2652,砂

砾质岸线 100,基岩岸线 13404

 

 

开发利用现状

有一定的浅海养殖活动,兼有海岛观光旅游开发活动;海域范围内有已确权养殖用海 2 宗,泊位若干;大黄龙岛沿岸有废弃采石场 2 处,小梅

子岛沿岸有废弃采石场 1 处;大黄龙岛东南部沿岸有交通码头 1 座和渔

用场地 块。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养殖用海,在不影响养殖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捕捞用海、交

通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

 

 

 

 

 

 

功能区范围图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12632 米。

 

 

 

整治修复

整治修复岸线 2630 米,岸线坐标分别为大黄龙岛自东经 122°33′47″, 北纬 30°4028)至(东经 122°3413,北纬 30°4003、自(东经

122°3417″,北纬 30°3929″东经 122°3439″,北纬 30°3938″)、小梅子岛自东经 122°34′13″,北纬 30°40′29″东经 122°34′23″

北纬 30°4020″)。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及其栖息场所;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

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功能区序号:[3]

功能区名称

白节山养殖区


 

 

功能区类型

养殖区

功能区代码

B1-5-3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嵊泗农渔业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1-5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白节山岛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2°23'40.062",南至北纬 30°33'57.753"

东至东经 122°32'52.920",北至北纬 30°38'54.985"

面积(公顷)

4977

岸线长度(米)

16723,全部为基岩岸线

 

 

开发利用现状

 

 

现状有渔业捕捞活动。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养殖用海,在不影响养殖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捕捞用海、交

通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16723 米。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及其栖息场所;不应造成外来物种

侵害,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功能区序号:[4]


功能区名称

嵊泗捕捞区



功能区类型

捕捞区

功能区代码

B1-5-4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嵊泗农渔业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1-5


 

 

地理范围

嵊泗县近海海域(西至东经 121°30'22.052",南至北纬 30°23'44.070",东至东经 123°23'40.628",北至北纬 30°57'15.762"

 

功能区位置图

面积(公顷)

541077

岸线长度

(米)

99925,其中人工岸线 8657,砂砾质岸线 1305,基岩岸线 89963

 

 

开发利用现状

为重要的渔场和渔业作业海域;海域西部和中部建有测风塔若干,小洋山至上海的东海大桥 座;海域东部存在领海基点;分布有众多航道、锚地、海底管线,存在多座群众性渔港和车客渡码头;部分海域有海岛旅游开发和船舶工业

活动。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捕捞用海,在不影响渔业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交通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除渔业基础设施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85232 米。


 

 

 

 

 

整治修复

开展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工作;整治修复岸线 7501 米,岸线坐标分别为泗礁山岛自东经 122°2523,北纬 30°4430东经 122527″,北纬 30°4441″)、北鼎星岛自(东经 122°23′12″,北纬 30°45′12″)至(东经 122°23′28″,北纬

30°4533″、自东经 122°2316″,北纬 30°4506至(东经 122°2311,北 30°4450、自东经 122°2322,北纬 30°4507)至东经 122°2322,北纬 30°4500、金鸡山岛自(东经 122°2652,北纬 30°4533″)至(东经

122°2714,北纬 30°4525、小黄龙岛自东经 123217″,北纬 30°3939至(东经 122°3222,北纬 30°3940、颗珠山自(东经 122°0103,北纬

30°3937)至东经 122°0123,北纬 30°3936、双连山岛中心坐标(东经

121°5932,北纬 30°3527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以及产卵、索饵育肥、洄游栖息场所;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

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

 

环境保护

积极防治海水污染,禁止在规定的捕捞区内进行有碍渔业生产或污染水域环境

的活动;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严格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严格

实行禁渔休渔制度;加强功能区内已有用海活动管理,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保护领海基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功能区序号:[5]

功能区名称

大戢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功能区类型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功能区代码

B1-5-5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嵊泗农渔业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1-5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大戢洋海域(西至东经 122°10'7.948",南至北 30°41'32.404",东至东经

122°16'12.873",北至北纬 30°49'30.630"

面积(公顷)

9086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有渔业捕捞活动和海上通航活动。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用海,在不影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用海前

提下,兼容捕捞用海和交通运输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开展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区域内水产资源、产卵亲体和幼鱼等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修复;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

 

环境保护

积极防治海水污染,禁止在规定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进行污染水域环

境的活动;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

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加强海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



功能区序号:[6]

功能区名称

嵊泗渔业基础设施区


 

 

功能区类型

渔业基础设施区

功能区代码

B1-5-6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嵊泗农渔业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1-5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泗礁山岛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25'26.050",南至北纬 30°44'37.176"

东至东经 122°26'58.353",北至北纬 30°46'10.980"

面积(公顷)

598

岸线长度

5777,其中人工岸线 414,砂砾

质岸线 41,基岩岸线 5322

 

 

开发利用现状

为国家一级渔港嵊泗中心渔港西北侧扩建中的新港区所在地,是舟山远洋渔业的主要基地,渔港外围已建 座防波堤;海域范围内有小型群众性渔港 处,渔港配置防波堤兼作渔船靠泊使用座,渔业泊位若干;泗

礁山岛沿岸有采石场 处,大毛峰岛沿岸有采石场 处。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渔业基础设施用海,在不影响渔业区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交通

运输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1931 米。


 

 

 

 

 

整治修复

维护自然岸线,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整治修复岸线 2253 米,岸线坐标分别为泗礁山岛自东经 122°25′27″,北纬 30°44′41″东经 122°25′57″, 北纬 30°4437、自东经 122°2620,北纬 30°4443)至东经 122°2629,北纬 30°4448、大毛峰岛自(东经 122°2638,北纬 30°4609)至(东经 122°2643,北纬 30°4551、金鸡山岛自东经 122°2653,北纬

30°4528)至东经 122°2652,北纬 30°4533)。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以及产卵、索饵育肥、洄游栖息场所;

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

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功能区序号:[7]


功能区名称

洋山港口区



功能区类型

港口区

功能区代码

B2-1-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洋山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1


 

地理范围

小洋山岛南侧与大洋山岛北侧之间海域西至东经 122°0'43.160",南至北

纬 30°34'55.527",东至东经 122°9'13.436",北至北纬 30°39'39.044"

功能区位置图

 

面积(公顷)

 

2941

 

岸线长度(

23089,其中人工岸线 14541,砂

砾质岸线 90,基岩岸线 8458

 

 

 

 

开发利用现状

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深水港区,分为四个区域;东区依托原沈家湾岛为能源作业港区,建有液化天然气和成品油储罐、海底输气干线、专用码头; 北区和西区依托小洋山岛为集装箱装卸区,已建集装箱深水泊位长约 5.6 公里;南区依托大洋山岛发展航运交通、城市生活和旅游服务;海域范围内敷有多条管线,沈家湾岛东侧建有防波堤 1 座,货运、石料、渔业泊位

若干,车客渡码头 座。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港口用海,在不影响港口航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工业用海、

城镇建设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8134 米。


 

整治修复

整治修复岸线 1800 米,岸线坐标为大山塘岛自(东经 122°01′11″,北纬

30°3536)至东经 122°0151,北纬 30°3543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杭州湾湾口水域生态系统,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退化;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

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四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

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其它管理要求

优化港区平面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

环境,加强港区环境动态监测;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8]


功能区名称

马迹山港口区



功能区类型

港口区

功能区代码

B2-4-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马迹山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4


 

地理范围

马迹山岛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2°22'49.374",南至北纬 30°39'58.945"

东至东经 122°25'53.291",北至北纬 30°41'35.255"

 

功能区位置图

 

面积(公顷)

 

1173

 

岸线长度(米)

11204 ,其中人工岸线

4418,基岩岸线 6786

 

 

 

 

开发利用现状

依托马迹山岛建有国内最大的铁矿石海上中转、存储基地;港区目前已完成一期和二期建设,三期工程筹建中;目前一期建有 25 万兼靠 30 

吨级卸船码头和 3.5 万吨级装船码头各 1 座;二期建有 30 万吨级卸船泊

位 1 个,5 万吨级、1 万吨级装船泊位各 1 个,并形成 32 公顷矿石堆场;

海域范围内有已确权用海 宗,涉及一期和二期的码头泊位和后缘填海造地。泗礁山岛与马迹山岛之间建有跨海大桥。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港口用海,在不影响港口航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工业用海,

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6310 米。


 

整治修复

整治修复岸线 2372 米,岸线坐标为马迹山岛自(东经 122°24′20″,北纬

30°4027)至东经 122°2515,北纬 30°4110)。

功能区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

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优化港区平面布局,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工程设计方案,着重优化非

透水构筑物及围填海平面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环境,加强港区环境动态监测。



功能区序号:[9]


功能区名称

大小黄龙南港口区


 

 

功能区类型

港口区

功能区代码

B2-6-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大小黄龙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6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大小黄龙岛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2°30'54.485",南至北纬 30°37'46.931"

东至东经 122°34'26.236",北至北纬 30°40'39.848"

 

面积(公顷)

 

850

 

岸线长度(米)

9196 ,其中人工岸线 

1096,基岩岸线 8100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以零散的浅海养殖和近洋捕捞作业为主。大黄龙岛沿岸有采石场 4

处,简易泊位 4 个;小黄龙岛陆域现为采石场整岛开采,沿岸有养殖

用海 宗,码头用海 宗,共 泊位。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港口用海,在不影响港口航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工业用海、

城镇建设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整治修复

整治修复岸线 5484 米,岸线坐标分别为大黄龙岛自东经 122°32′56″, 北纬 30°3915东经 122°3259,北纬 30°3912、自东经 122°3322,北纬 30°3914东经 122°3337,北纬 30°3901″、小黄龙岛自(东

 122°3145,北纬 30°4027东经 122°3217,北纬 30°3939)。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

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四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其它管理要求

优化港区平面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

淤环境,加强港区环境动态监测。




功能区序号:[10]


功能区名称

绿华山南港口区



功能区类型

港口区

功能区代码

B2-8-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绿华山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8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绿华山岛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36'17.314",南至北纬 30°48'24.000"

东至东经 122°39'26.549",北至北纬 30°49'28.404"

 

面积(公顷)

 

620

 

岸线长度

8410,其中人工岸线 647,砂砾

质岸线 185,基岩岸线 7578

 

 

开发利用现状

有浅海养殖,水水中转等开发活动,兼有海岛观光旅游活动;海域范围内有已确权养殖用海 宗,小型群众性渔港 处,敷有绿华至花鸟和泗礁至绿华通信电缆,西绿华岛南侧海上建有绿华海上散货减载平台,主

要涉及铁矿、煤炭、粮食等大宗散货水水中转。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港口用海,在不影响港口航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7467 米。


 

 

整治修复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限制开发方式,控制开发强度,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退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

止海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优化港区平面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

淤环境,加强港区环境动态监测;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11]


功能区名称

洋山港区航道区



功能区类型

航道区

功能区代码

B2-1-2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洋山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1


 

地理范围

小洋山岛与大洋山岛之间海域(西至东经 122°0'44.324",南至北纬

30°35'3.724",东至东经 122°7'20.523",北至北纬 30°38'34.473"

功能区位置图

面积(公顷)

594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包括洋山港中转西航道和洋山港进港航道。洋山港中转西航道为西北方向船舶进出洋山港口区通航使用,是洋山中转西航道部分航段,航道宽度 500~800 米,水深 15~20 米,设计为 10 万吨级双向通航,南侧紧邻洋山小型避风锚地;洋山港进港航道为东南方向船舶进出洋山港口区主航道,是洋山港区进港航道部分航段,航道宽度 650~1500 米,水深约 20 米,设计为 15 万吨级双向通航;海域东南侧有薄刀嘴至大洋山海底电缆

通过。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航道,兼容港口和锚地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除航道建设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航道区内建设其它永久

性设施。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功能区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杭州湾湾口水域生态系统,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退化;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

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环境,加强航道区环境动态监测;禁止在航

道区内进行与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12]

功能区名称

漕泾东航道区


 

 

功能区类型

航道区

功能区代码

B2-2-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大洋山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2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大洋山岛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2'15.000",南至北纬 30°32'36.000", 东至东经 122°4'18.000",北至北纬 30°33'37.431"

面积(公顷)

374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为大洋山岛南侧海域主要过经航道,是漕泾东航道部分航段,航道宽度 1

海里,水深 10~12 米,向东接于金山航道。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锚地。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能区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

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环境,加强航道区环境动态监测;禁止进行

与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13]

功能区名称

绿华山港区航道区


 

 

功能区类型

航道区

功能区代码

B2-8-2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绿华山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8

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绿华山岛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37'38.237",南至北纬 30°45'0.000"

东至东经 122°38'16.000",北至北纬 30°45'44.850"

面积(公顷)

138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为东、南方向船舶进出绿华山港区和绿华山南锚地区通航使用,是

绿华进出港航道部分航段,航道宽度 1000~1500 米,水深约 20 米,设计为 15 万吨级双向通航。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航道。



 

用海方式控制

除航道建设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航道区内建设其它永久

性设施。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防止典型生态系统消失、破坏和退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 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

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环境,加强航道区环境动态监测;禁止在航

道区内进行与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14]


功能区名称

洋山港区锚地区


 

 

功能区类型

锚地区

功能区代码

B2-1-3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洋山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1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小洋山岛南侧与大洋山岛北侧之间海域(西至东经 122°0'45.215",南至北纬 30°36'25.000",东至东经 122°2'43.000",北至北纬 30°37'44.928"

面积(公顷)

265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位于洋山港范围内,是洋山小型避风锚地部分水域,主要为 1~2 万吨级船舶提供避风水域,水深 10~20 米,最大可容纳 艘船舶。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锚地,兼容港口和航道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锚地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杭州湾湾口水域生态系统,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

退化;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禁止在锚地区内进行与港口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15]

功能区名称

大洋山南锚地区


 

 

功能区类型

锚地区

功能区代码

B2-2-2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大洋山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2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大洋山岛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2'31.337",南至北纬 30°33'0.136",东至东经 122°4'18.000",北至北纬 30°34'3.000"

面积(公顷)

363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为 10 万及以下吨级船舶提供待泊、避风水域,水深 13~20 米,最大可容纳 艘船舶,南侧紧邻漕泾东航道。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锚地。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锚地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

 

功能区范围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邻

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

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禁止在锚地区内进行与港口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16]


功能区名称

马迹山南锚地区


 

 

功能区类型

锚地区

功能区代码

B2-3-1

 

功能区位置图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马迹山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3

 

地理范围

马迹山岛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22'37.000",南至北纬 30°37'25.000", 东至东经 122°24'17.000",北至北纬 30°39'15.000"

面积(公顷)

446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为 3.5 万吨级船舶提供待泊水域,水深 12~30 米,最大可容纳 艘船舶。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锚地。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锚地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功能区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

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禁止在锚地区内进行与港口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17]


功能区名称

小黄龙西锚地区


 

 

功能区类型

锚地区

功能区代码

B2-5-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小黄龙西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5

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小黄龙岛西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29'9.000",南至北纬 30°39'22.000", 东至东经 122°30'48.000",北至北纬 30°40'26.000"

面积(公顷)

520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为 5~10 万吨级船舶提供待泊、避风水域,水深 5~11 米,最大可容纳 艘船舶。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锚地。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锚地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

 

功能区范围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

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禁止在锚地区内进行与港口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18]

功能区名称

大黄龙南锚地区

 

 

 

功能区位置图

功能区类型

锚地区

功能区代码

B2-7-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大黄龙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7

 

地理范围

大黄龙岛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31'56.000",南至北纬 30°36'24.000"

东至东经 122°36'34.000",北至北纬 30°37'33.000"

面积(公顷)

956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为 15 万及以下吨级船舶提供待泊水域,水深 22 米,最大可容纳 10

艘船舶。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锚地。

 

 

 

功能区范围图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锚地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不应对毗

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禁止在锚地区内进行与港口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19]


功能区名称

绿华山南锚地区


 

 

功能区类型

锚地区

功能区代码

B2-8-3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绿华山南港口航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2-8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绿华山岛南部海域(西至东经 122°35'59.000",南至北纬 30°45'0.000", 东至东经 122°38'52.000",北至北纬 30°48'24.000"

面积(公顷)

2385

岸线长度(米)

213,全部为基岩岸线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为 15 万吨级船舶提供过泊、避风水域,水深 18~50 米,最大可容纳

35 艘船舶。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锚地,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禁在锚地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


 

整治修复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保持水深。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防止典型生态系统消失、破坏和退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 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

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禁止在锚地区内进行与港口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功能区序号:[20]


功能区名称

小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类型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代码

B3-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小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3-1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小洋山岛北侧海域(西至东经 122°0'43.160",南至北纬 30°36'12.339"

东至东经 122°8'39.255",北至北纬 30°39'39.044"

 

面积(公顷)

 

1964

 

岸线长度(米

33263,其中人工岸线 17366,砂砾

质岸线 80,基岩岸线 15817

 

开发利用现状

海域南侧依托的小洋山港陆域部分已完成了前三期建设,北侧大围垦已部分动工,规划布置港口区、仓储物流区、商贸服务区、航运综合配套

服务区、保税物流拓展区、生活休闲配套服务区等。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工业、城镇、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5365 米。



 

整治修复

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鼓励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和长度,将海洋环境整

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杭州湾湾口水域生态系统,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应减小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强岛、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

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功能区范围图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区内水域面积不得少于功能区面积的 12%,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提高防洪功能;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

测。


功能区序号:[21]


功能区名称

大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类型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代码

B3-2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大洋山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3-2


 

地理范围

大洋山岛附近围垦区域西至东经 122°0'47.644",南至北纬 30°33'55.922"

东至东经 122°8'3.032",北至北纬 30°35'45.848"

能区位置图

 

面积(公顷)

 

1088

 

岸线长度(米)

14406,其中人工岸线 7181

基岩岸线 7225

 

 

开发利用现状

目前大贴饼岛至大洋山岛、东侧外后门岛至大洋山岛的填海项目已开始实施,主要用于港口建设、船舶修造等临港产业和城镇建设用地;海域范围内双连山岛、大山塘岛、小山塘北岛、蒲帽山岛均有采石场(整岛

开采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工业、城镇、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6695 米。



 

整治修复

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鼓励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和长度,将海洋环境整

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杭州湾湾口水域生态系统,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应减小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强岛、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

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功能区范围图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区内水域面积不得少于功能区面积的 12%,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提高防洪功能;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

测。


功能区序号:[22]


功能区名称

青沙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类型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代码

B3-3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青沙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3-3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泗礁山岛西侧青沙围垦区域(西至东经 122°25'22.256",南至北纬

30°42'2.501",东至东经 122°26'26.932",北至北纬 30°44'33.787"

 

面积(公顷)

 

592

岸线长度

(米)

8390,其中人工岸线 6042,砂

砾质岸线 353,基岩岸线 1995

 

开发利用现状

以浅海养殖为主,海域范围内大部分区域还处于自然状态;有已确权用海 宗,其中养殖用海 宗,小型群众性渔港 处,配置防波堤 座,

北部敷有嵊泗至大洋山通信电缆;有客运码头和渔业码头各 座。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容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

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1994 米。


 

 

 

整治修复

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鼓励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和长度,将海洋环境整

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功能区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应减小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

强岛、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 提高防洪功能;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

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23]

功能区名称

马关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类型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代码

B3-4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马关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3-4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泗礁山岛南马关围垦区域西至东经 122°25'35.823" ,南至北纬

30°41'7.220",东至东经 122°27'22.209",北至北纬 30°42'4.349"

 

面积(公顷)

 

314

 

岸线长度(米)

8969,其中人工岸线 3936,砂

砾质岸线 463,基岩岸线 4570

 

 

开发利用现状

 

已确权用海 宗,其中有围填海用海 宗,防波堤 座,小型群众性渔

港 处,泊位若干。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容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

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1983 米。


 

 

 

整治修复

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鼓励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和长度,将海洋环境整

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功能区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应减小对

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强岛、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 提高防洪功能;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

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



功能区序号:[24]


功能区名称

黄龙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类型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功能区代码

B3-5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黄龙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3-5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大黄龙岛西侧海域(西至东经 122°31'44.509",南至北纬 30°39'19.773"

东至东经 122°33'16.261",北至北纬 30°40'37.505"

 

面积(公顷)

 

280

 

岸线长度(米)

7177,其中人工岸线 3987,砂

砾质岸线 56,基岩岸线 3134

 

 

开发利用现状

以浅海养殖为主,海域范围内有已确权用海 宗,其中养殖用海 宗,

小型群众性渔港 处,配置防波堤 座,中部敷有泗礁至黄龙通信电缆和输电电缆,泊位若干;小黄龙岛沿岸为石料开采,大黄龙岛沿岸建有车客渡码头 座和渔业基础设施若干。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容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

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整治修复

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鼓励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和长度,将海洋环境整

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功能区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应减小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

强岛、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 提高防洪功能;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

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25]


功能区名称

泗礁风景旅游区



功能区类型

旅游休闲娱乐区

功能区代码

B5-3-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泗礁旅游休闲娱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5-3


 

地理范围

泗礁山岛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2°26'29.232",南至北纬 30°40'57.618"

东至东经 122°33'11.130",北至北纬 30°44'59.737"

功能区位置图

 

面积(公顷)

 

2970

 

岸线长度

36755,其中人工岸线 8895,砂

砾质岸线 4669,基岩岸线 23191

 

 

 

开发利用现状

目前该区域自西向东主要包括了泗礁中心渔港老港区、东海度假村海上娱乐区、基湖海滨娱乐区、东侧沿海自然岸线、南部南长涂海上乐园娱乐区等风光较为秀丽滨海景观。主要开展观光旅游、养生度假、水上娱乐活动等;海域范围内有已确权用海约 30 宗,包括小型群众性渔港、码

头、海底管线等。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旅游娱乐用海,在不影响旅游娱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交通

运输用海,在泗礁北可适当兼容为旅游配套的城镇建设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禁止建设与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无关的永久性

建筑物;保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26513 米。


 

 

 

 

整治修复

保持重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完整性和原生性;整治修复岸线 1329 米, 岸线坐标分别为泗礁山岛自东经 122°27′22″,北纬 30°41′33″(东 122°2735″,北纬 30°4147″、自东经 122°3003,北纬 30°4202″

至(东经 122°3017″,北纬 30°4159″)。

功能区范围图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区域内景观资源和沙滩资源;不应破坏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占

用海岸线、沙滩和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项目和人工设施,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合理控制旅游开发强度,科学确定游客容量,使旅游设施建设与生态环

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26]


功能区名称

徐公岛文体休闲娱乐区

 

 

 

 

 

功能区位置图

功能区类型

旅游休闲娱乐区

功能区代码

B5-2-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徐公岛旅游休闲娱乐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5-2

 

地理范围

徐公岛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2°15'53.015",南至北纬 30°37'26.578",东

至东经 122°18'18.286",北至北纬 30°40'13.977"

 

面积(公顷)

 

1114

 

岸线长度(米)

14903,其中人工岸线

183,基岩岸线 14720

 

 

开发利用现状

规划以徐公岛为中心的附近海域进行全面开发,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基地, 目前对徐公岛及其沿岸的施工建设已开始进行;海域范围内有已确权用海 4 宗,其中有防波堤 2 座,客运码头 1 座,海域西部有泗礁至薄刀嘴

输电电缆通过。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旅游娱乐用海,在不影响旅游娱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交通

运输用海,在未开发前兼容养殖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禁止建设与旅游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保

留自然岸线长度共 11744 米。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保持重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完整性和原生性;整治修复岸线 3160 米, 岸线坐标分别为徐公岛自东经 122°16′59″,北纬 30°39′03″)至东经

122°1705″,北纬 30°3845、自东经 122°1640″,北纬 30°3822″)至

东经 122°1720″,北纬 30°3831″)。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徐公岛景观资源和沙滩资源;不应破坏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沙滩和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项目和人工设施,妥善处理生活垃

圾,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其它管理要求

合理控制旅游开发强度,科学确定游客容量,使旅游设施建设与生态环

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27]


功能区名称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功能区类型

海洋特别保护区

功能区代码

B6-3-1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马鞍列岛海洋保护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6-3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马鞍列岛周边海域西至东经 122°34'3.941",南至北纬 30°36'41.382",东

至东经 122°52'49.003",北至北纬 30°52'7.903"

面积(公顷)

48602

岸线长

141092,其中人工岸线 10396,砂

砾质岸线 1336,基岩岸线 129360

 

 

开发利用现状

为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环境优越,鱼类、虾类、蟹类等海洋生物资源丰富,主要以浅海养殖和海岛观光旅游为主;海域范围内有已确权用海约 80 宗,包括养殖用海、小型群众性渔港、码头、海底管

线等;三横山岛附近海域布置有人工鱼礁。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保护区用海,在不影响整体保护区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旅游娱乐功能、科研教学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和渔业用海,但需严格控制养殖规

模。



 

用海方式控制

除保护区内城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留自

然岸线长度共 130492 米。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开展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工作;整治修复岸线 563 米,岸线坐标为花鸟山岛

东经 122°4051″,北纬 30°5038″)至东经 122°4104″,北纬 30°5026″)。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区域内人工渔场建设和岛礁性珍贵种类增殖放流,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修复;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保护自然景观。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

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对海洋保护区内的用海活动,进行海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保

护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安全。




功能区序号:[28]


功能区名称

东海水产种质资源海洋保护区(嵊泗海域)



功能区类型

海洋保护区

功能区代码

B6-12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东海水产种质资源海洋保护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6-12


 

 

地理范围

舟山市靠近领海外部界线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3°6′11.135″,南至北纬

30°23′44.246″,东至东经 123°19′7.477″,北至北纬 30°29′59.434″

功能区位置图

面积(公顷)

19419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为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每年 4 月 16 日至 9 月 16 日,主要保护对象有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鲐、鲹、灰鲳、银鲳、鳓、蓝点马鲛等重要经济鱼类;目前,主要开发利用活动是非保护期海洋捕捞活动和春季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主要放流品种有岱衢族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及受精卵、日本黄姑鱼、

黑鲷等;同时也作为渔业捕捞和船舶通航海域。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保护区用海,在不影响整体保护区基本功能前提下,除核心区

外,兼容旅游娱乐功能、科研教学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和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区域内带鱼产卵亲体和幼鱼等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修

复;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

准进行管理;对海洋保护区内的用海活动,进行海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



功能区序号:[29]

功能区名称

金鸡山特殊利用区


 

 

 

功能区类型

特殊利用区

功能区代码

B7-4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金鸡山特殊利用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7-4

功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金鸡山礁附近海域(西至东经 122°28'10.150",南至北纬 30°45'23.554"

东至东经 122°29'25.589",北至北纬 30°46'12.443"

面积(公顷)

300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接纳菜园镇城区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海。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重点保障污水海洋处置用海,限制其他用海功能,具体范围和面积以科

学选划论证后为准。


 

 

 

用海方式控制

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防止改变海洋水动力环境条件,避免对海岛、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

产生影响,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四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其它管理要求

加强倾倒区环境的监测、监视和检查工作,根据倾倒区环境质量的变化

及时作出继续倾倒或关闭的决定。



功能区序号:[30]


功能区名称

马鞍列岛保留区


 

 

功能区类型

保留区

功能区代码

B8-3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马鞍列岛保留区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8-3

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马鞍列岛海洋保护区外围海域(西至东经 122°32'53.909",南至北纬

30°32'38.681",东至东经 122°58'55.999",北至北纬 30°57'15.750"

面积(公顷)

60771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为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外围缓冲海域,同时作为渔业捕捞和船舶通行的海域。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保留原有用海活动;在未论证开发功能前,可兼容渔业用海、航道用海

和旅游娱乐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作为相邻海洋保护区的缓冲海域,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鱼、虾、蟹等多种水产资源以及产卵、索饵育肥、洄游栖息场所;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区划期严禁随意开发,确需改变海域自然属性进行开发利用的,应首先

并按程序报批修改本《区划》,调整保留区功能。



功能区序号:[31]


功能区名称

东海保留区(嵊泗海域)


 

 

功能区类型

保留区

功能区代码

B8-12


所属一级类功能区名称

东海保留区(嵊泗)

一级类功能区代码

B8-12

能区位置图

 

地理范围

东海水产种质资源海洋保护区外围海域西至东经 123°4′18.291″,南至

北纬 30°23′44.193″,东至东经 123°19′41.193″,北至北纬 30°31′25.513″

面积(公顷)

8789

岸线长度(米)

 

开发利用现状

 

位于“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有渔业捕捞和船舶通航活动。

 

 

海域管理要求

 

用途管制

保留原有用海活动;在未论证开发功能前,可兼容渔业用海、航道用海

和旅游娱乐用海。


 

 

 

用海方式控制

作为相邻海洋保护区的缓冲海域,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功能区范围图

整治修复


 

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

重点目标

严格保护区域内带鱼产卵亲体和幼鱼等海洋生物资源;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环境保护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其它管理要求

区划期严禁随意开发,确需改变海域自然属性进行开发利用的,应首先

并按程序报批修改本《区划》,调整保留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