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2-0005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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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8009004/202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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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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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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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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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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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引领嵊泗民宿产业能级提升和发展方式优化,促进海岛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县全域旅游发展,有效加快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提质增效;以及按照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的审查意见,对2020年8月7日出台的《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嵊政发〔2020〕9号)中“民宿经营信用体系”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

二、实施依据

《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依据为《浙江省乡村民宿提质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浙文旅资源〔2019〕21号)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发展定制旅游精品项目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嵊政发〔2018〕18号)。

三、制定过程

《意见》由县文旅局起草,经过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四、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从健全四大体系建设、构建民宿新三元架构、培育“民宿+”模式、推进“四大项目”建设,多维度推动民宿产业规范化、集群化、融合化、品质化发展;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加大资金保障、落实土地保障、强化评价激励,全面构建鼓励支持民宿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五、实施日期

《意见》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原《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嵊泗县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嵊政发〔2020〕9号)废止。


咨询人: 兰琼英                                                    咨询电话:1375804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