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8 14:26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我单位现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委审办报〔2021〕5号)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不严谨;
(二)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连续三年未完成;
(三)工程项目未及时结(决)算;
(四)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未补助到位;
(五)大额宣传品管理不到位;
(六)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
(七)编外人员使用不规范;
(八)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截留非税收入;
2.未及时收取资产出租收入。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1.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
2.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监管;
3.进一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重点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不严谨的整改
1.在党组会议上局主要领导再次进行了强调,要求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的范围、标准、形式、程序和方法。
2.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并实行票决程序。
3.加强督促检查,纪检组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跟踪制,使决策事项真正做到透明化。
(二)关于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连续三年未完成问题整改
下一步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我局的资源,通过网络扩大对外招商的影响力,争取每个月有班子成员带队去省内外招商引资,积极完成招商引资目标责任。
(三)关于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问题整改
1.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精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合理安排好预算资金使用,保证资金利用最大化。
2.下一步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杜绝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进行政府采购现象的发生。
(四)关于工程项目未及时结(决)算问题整改
截至2021年7月底,仍有菜园海水淡化厂后矿化处理等22个已完工但未结(决)算工程项目指标余额290.55万元滞留在基建账户。目前2个账户已上缴财政,7个账户转新基建账套,还有13个账户已上缴县代管资金专户。
(五)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未补助到位的整改
2018年1月,县农业农村局拨付2017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2万元,其中拨付黄龙乡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4.3万元补贴资金。截至审计日,4.3万元补贴资金仍滞留于县农业农村局账户。现已跟财政对接要求财政收回资金相关事宜。
(六)大额宣传品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对宣传品设计制作以及入库的管理,必须清点数量,核对单价,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工作。
二是规范宣传品发放环节的管理,发放时必须造册登记,要求申领人签字。
三是规定对多余宣传品的处理办法,要求多余的调查宣传品必须交由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清点库存工作。
四是明确检查和监督职责,由局办公室对各科室调查宣传品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洪光裕同志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其他问题的整改
1.关于编外人员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
(1)现已将在县畜牧中心任职的两位同志分别做了合理的安排,其中跟一位同志已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位同志马上可以办退休手续。
(2)接下去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对编外人员使用进行整改。
2.关于下属单位截留非税收入问题的整改
县水技站将2018年收取的基湖水库土地租赁费用0.5万元直接记入单位收入,用于日常支出,未上缴至县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现已将土地租赁费用0.5万元已上缴财政。
3.未及时收取资产出租收入的说明
该合同租期从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租赁费用为1.50万元。
在该租赁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县里主要领导对蔬菜自给的重视。因此于2021年初提前解除了与该承租人的土地租赁关系,并对土地上的种植物逐步予以清退处理。该合同是由出租人嵊泗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因政策需要中途主动要求解除,给承租人带来了一定经济损失,因此不再向承租人征收土地和房屋租赁费用。
(八)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
原嵊泗县农林水利局(原嵊泗县土地管理局)与嵊泗县地方工业供销公司在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125号合建乡镇企业大楼时所欠下的债务37万元。现经局党组审议同意,报县财政局核销。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步措施
1.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下一步加强对宣传品设计制作以及入库的管理,必须清点数量,核对单价,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工作.要求多余的调查宣传品必须交由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清点库存工作。
2.在加强下属单位监管方面,下一步对下属单位非税收问题,局里要加强监管,并督促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强化政府非税收管理,杜绝截留非税收问题。
3.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下一步完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及时清理事实清楚的往来款项,对账龄较长且有争议的往来款项,要逐一核实,对接财政部门,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我局主要负责人王国平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