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嵊泗县应急供水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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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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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嵊泗县应急供水预案》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嵊泗县应急供水预案


嵊泗县水利局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嵊泗县应急供水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抗旱应急响应,提升区域水资源调控以及供水水源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抗旱期间供水工作有序进行,编制嵊泗县应急供水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舟山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嵊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抗旱应急响应启动后或特殊情况出现,对嵊泗县泗礁本岛采取的原水保障以及管网供水应急保障措施,外岛乡镇可参照执行。

(四)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城乡联网供水与分区应急供水相结合,开源节流相结合。

二、基本情况

(一)供水水源

1.本地水源

我县主要饮用水水库14座 (包含备用水库),正常库容为166.7万方。

全县主要饮用水水库

序号

区域

水库名称

正常库容(万方)

备注

1

本岛

小关岙水库

45.5


2

基湖水库

27.8


3

长弄堂水库

24.9


4

宫山水库

10.8


5

杨家坑水库

4.5

备用

6

长坑水库

4.3

备用

7

金鸡岙水库

9.9

备用

本岛合计

127.7


8

黄龙

峙坑山塘

4.8


9

大茶园水库

3.5


10

嵊山

大玉湾水库

10.2


11

枸杞

干斜水库

9


12

洋山

外云鹅山塘

5


13

花鸟

大水坑山塘

5


14

小石龙山塘

1.5


外岛合计

39


嵊泗县总计

166.7



2.海水淡化

嵊泗县目前有四家公共供水海水淡化厂,设计总规模为 2.15万t/d,分别为嵊泗本岛1万t/d、洋山岛0.4万t/d、嵊山岛0.3万t/d、枸杞岛0.4万t/d、花鸟500t/d。因多年运行经改造提升,现状本岛海水淡化厂日供水能力为0.8万t/d,洋山岛0.35万方/d、嵊山岛0.25万方/d、枸杞岛0.35万t/d。

(二)原水供应原则

正常供水期优先使用本地水,抗旱期优先使用淡化水,合理调配区域间本地饮用水源与海水淡化水,强化水源保障。

1.供水对象

嵊泗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城乡生活用水、公共用水、工业用水和城镇必要的其它用水主要由公共供水企业供给。

2.供水体系

全县共有供水企业5家,总供水规模为4.8万吨/日。其中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下辖基湖水厂、菜园水厂、海水淡化厂和黄龙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3.1万方;大洋自来水厂下辖洋山水厂和海水淡化厂,设计日供水能力0.5万方;嵊山嵊泗碧海供水厂下辖嵊山水厂和海水淡化厂,设计日供水能力0.6万方;枸杞乡自来水厂下辖枸杞水厂和海水淡化厂,设计日供水能力0.5万方;花鸟乡自来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0.1万方。


我县现有水厂统计表

供水企业

供水车间

供水区域

设计供水能

(万吨/日)

县自来水

有限公司

基湖水厂

本岛、金平、黄龙

1

菜园水厂

1

海水淡化厂

1

黄龙水厂

0.1

大洋自来水厂

洋山水厂

大洋山岛

0.1

海水淡化厂

0.4

嵊泗碧海供水厂

嵊山水厂

嵊山岛

0.3

海水淡化厂

0.3

枸杞乡自来水厂

枸杞水厂

枸杞岛

0.1

海水淡化厂

0.4

花鸟自来水厂

花鸟水厂

花鸟岛

0.05

海水淡化厂

0.05


目前全县区域日均供水约1.78万吨,高峰期日供水量1.82 万吨。

三、应急供水方案

根据《舟山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嵊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嵊泗县供水区域水资源供应情况,结合抗旱实际,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供用水方案,将嵊泗县供水区域应急供用水分为四级响应等级:Ⅳ级供用水响应(预警抗旱期)、Ⅲ级供用水响应(限制抗旱期)、Ⅱ级供用水响应(紧急抗旱期)、Ⅰ级供用水响应(非常抗旱期)。嵊泗县供水区域应急供用水方案启动后,各水源需服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调度。

(一)Ⅳ级供用水响应:县防指启动抗旱Ⅳ级响应后,区域供水水库蓄水率低于30% (含),且大于25%,随即启动Ⅳ级供用水响应,供用水调度进入预警抗旱期。

加强对水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各水源需服从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饮用水源水库原则上不允许用作他途,因特殊情况确需放水的,须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同时各职能部门加强饮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暂停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景观用水,利用再生水替代;暂停饮用水源地自备取水户的取水许可。县节水办、各乡镇要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树立节约用水意识。

(二)Ⅲ级供用水响应:县防指启动抗旱Ⅲ级响应后,区域供水水库蓄水率低于25% (含),且大于21%,随即启动Ⅲ级供用水响应,供用水调度进入限制抗旱期。

1.原水调度保障方案:

加强水库与海水淡化调度配合等工作,水库水量监测频次保持1日1测,海水淡化设备日常巡查频次提高到正常频次的1.2 倍。

2.自来水限供调度方案:

在Ⅳ级供用水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限供措施。

(1)暂停对洗浴、洗车、游泳池经营业、码头用水、洗砂等五大特殊用水行业供水;

(2)对我县低效率用水大户(D类企业)进行限水供应, 按上年度的月供水量压减50%供水量(保留50%);对亩均税收收入2万以下企业参照执行;

(3)对年用水量1万方以上的非低效率用水大户和服务业等按上年度的月供水量压减20%供水量(保留80%);

(4)机关、事业等用水单位按上年度的月供水量压减 20%供水量(保留80%)。

(三)Ⅱ级供用水响应:县防指启动抗旱Ⅱ级响应后,区域供水水库蓄水率低于20%(含),且大于17%;随即启动Ⅱ级供用水响应,供用水调度进入紧急抗旱期。

1.原水调度保障方案:

加强水库与海水淡化调度配合等工作,水库水量监测频次保持1日1测,海水淡化设备日常巡查频次提高到正常频次的1.5倍。

2.自来水限供调度方案:

在Ⅲ级预警基础上采取以下限供措施。

(1)对我县1万方以上企业和服务业进行限水,按上年度的月供水量压减50%供水量(保留50%);对D类企业和亩均税收收入3万以下企业参照执行;

(2)机关、事业等用水单位按上年度的月供水量压减50%供水量(保留50%);

(3)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实行多方案限时限供措施。

(四)Ⅰ级供用水响应:县防指启动抗旱Ⅰ级响应后,区域供水水库蓄水率低于17%(含);抗旱启动Ⅰ级响应,供用水调度进入非常抗旱期。

1.原水调度保障方案:加强水库与海水淡化调度配合等工作,水库水量监测频次保持1日2测,海水淡化设备日常巡查频次提高到正常频次的2倍。启用临时供水设施;同时组织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适时启动人工降雨、沈家湾码头装水等措施。

2.自来水限供调度方案:在Ⅱ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限供措施。

(1)对年用水1万方以上企业和服务业,按上一年度的月供水量压减60%供水量(保留40%);

(2)对我县低效率用水大户(D类企业)进行暂停供水;对亩均税收收入5万以下企业参照执行;

(3)机关、事业等用水单位按上年度的月供水量压减60%供水量(保留40%);

(4)区域实行多方案的限时限供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旱情响应等级,各乡镇、各供水单位等要统一思想,落实好相关措施,做好行业节水用水工作指导以及相关政策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最大限度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二是加强方案落实。根据供用水的响应级别,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制定区域供水调度及限供限压方案,经县水利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同意实施。各有关取用水户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与调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各乡镇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做好用水户的管理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用水方案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供用水应急方案有效实施。

四是加强抗旱节水宣传。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 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旱情动态信息,宣传抗旱经验做法。加强全民节水宣传,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大力营造节水、爱水、惜水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