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0:07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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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管理,确保改造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系统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及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圆满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建设单位组织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责任全覆盖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和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二)强化改造前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省建设厅办公室在2021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排查的通知》要求,改造前对老旧小区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对纳入改造计划的建筑本体、公共空间和存量资源进行专业测量和安全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改造方案设计中需综合考虑建筑本体和公共空间现状,以及老旧小区所处位置、交通条件、居民出行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前制定应急方案。

(三)加强改造中施工现场管控

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培训,严格管理施工现场人员进出,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专业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动用机械,操作前全面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施工现场内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不得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并做好安全警戒标志和消防措施。对具备封闭条件的小区,做到封闭性安全防护;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合理规划出通行区和作业区域。

(四)规范项目改造环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全面加强项目各项施工环节规范性,重点关注隐蔽工程、脚手架搭建、基坑支护、有限空间作业和施工用电等安全事故高发环节。

1.隐蔽工程施工。在离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消防管道、市政供水承压等管道2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在管线单位现场监管下进行施工,施工前对管线位置进行详细标明,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对隐蔽工程改造前中后全过程留痕。

2.脚手架搭建。脚手架搭建必须由专业从业人员进行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搭建前对脚手架的脚手板、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搭建后对脚手架的牢固性和安全性能进行分段评估,测试在强风、雷暴等恶劣环境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台账。脚手架拆除时,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性防护,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查。

3.基坑支护。坑槽开挖时综合考虑安全坡度、排水等要求,提前做好临近建筑物安全检查,制定出现危险沉降情况时的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在边沿处按标准设立防护栏杆。施工单位需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基础施工支护方案。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并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查。

4.有限空间作业。加强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专项安全培训,对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方位评估,事先做好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施工前对有限空间内部进行全方位检查,了解内部实际情况,当作业条件异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立即终止作业,组织人员安全撤离。根据作业方案实际需要,准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监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5.施工用电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用电管理,按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临时配电室按规定做到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的“四防一通”要求。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五)加强疫情防控

在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全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由建设单位总牵头,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审查、其他参建单位配合,共同织牢织密项目疫情防控网。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项”,督促参建单位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

2.强化人员管控。做好进场人员排查,实施“一人一档”防疫管理和实名制管理,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外省来浙人员社区报告制度等,可封闭施工项目减少与居民日常活动接触。

3.加强卫生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毒杀菌处理,严格会议活动举办、用餐制度管理,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配备足够的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满足日常需求。

(六)做好信访息访息诉工作

随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群众利益诉求越来越高,改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各地要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一是要加强排查梳理,制定信访突出问题清单。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热点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存在的矛盾聚焦点,按月汇总,及时有效地做好针对性的化解工作,把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着眼治本清源,进一步压实主体主管两个责任。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牵头单位主管责任,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对居民改造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提高分析研判及化解处置能力,及时沟通解决,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工作安排

(一)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整治行动。

(二)排查隐患、从严整治。围绕安全生产整治各项重点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8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治工作,报送安全生产整治进展情况(附件1);10月底前组织一轮“回头看”。

(三)信访建档,案件清零。牵头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主动融入清零专项行动。一方面推动积案化解,建立信访案件处置台账,按月报送信访问题处理清单(附件2),另一方面强化调研与统筹协调,做好顶层设计,全力破解基层政策性难题。

(四)巩固提升,总结推广。各地要持续开展整治行动,采取监督检查、工作提示、约谈警示、晾晒通报等方式,巩固安全生产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行动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