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嵊泗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11:25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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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我市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11月12日0时起,我县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嵊人员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全县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场所码”现场查验工作,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确保“不漏一人”。省外人员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省内入嵊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嵊。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大型宴会暂停,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落实属地防控办报批制度。暂停跨省旅游活动。

三、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按规定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做好“场所码”“一扫三查”等各项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四、目前,我县生活物资货源充足、价格稳定、市场供应正常,市民朋友无需恐慌、无需囤物,请按需采购。


嵊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