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6 16:55
信息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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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嵊泗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2号,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08115982@qq.com
嵊泗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