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招聘网约车司机为名实施合同诈骗

发布时间:2022-11-02 16:31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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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紧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百姓民生、就业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群众为扩大经济收入来源,选择从事自由度较高的外卖、网约车行业。不法分子抓住群众再就业心理,盯上了网约车市场,伪装网约车平台,虚假广告引流,签订“陷阱”合同,实施诈骗,其行为影响恶劣,并存在较大涉稳风险,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简要案情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胡某伙同李某、姚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广州市鑫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联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宏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该团伙将上述公司伪装成网约车平台,通过互联网发布招聘广告,对外招聘网约车司机,许诺每天给司机固定的网约车业务量,且购买车辆的尾款贷款由公司偿还,在签订、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诱导司机进行网络贷款或信用贷款,收取款项后未按照协议约定购买汽车开展网约车业务,而是将款项非法占为己有。据核查,该案受害人达4000多人,涉案金额1.19亿元。

二、作案手法

(一)伪装网约车平台,虚假广告引流。不法分子通过注册或购买资质较好的空壳公司,将其包装成资本雄厚、合法正规的网约车平台。比如:注册资本较大、有参保人员、设置公司官网、设计LOGO等。之后,不法分子通过各类招聘网站、社交平台发布“零首付购车”、“一天工作8小时,日赚1000元”等虚假招聘广告,利用新手司机不了解市场行情的心理,吸引司机咨询面谈。但实际上,网约车市场饱和,难以达到工作8小时,日赚1000元的回报。

(二)编制话术诱导客户,签订“陷阱”合同。不法分子通过编制一套话术,许诺给予一定“福利”,诱导客户签订“陷阱”合同。在本案中,胡某等人抓住司机“低成本”购车心理,向司机承诺仅需缴纳首付款,其贷款将由公司偿还,并承诺给予司机一定网约车业务量,同时以向厂家申请较低的折扣为由,规定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采购。

(三)刻意制造各种障碍,诈骗司机购车款。不法分子为了达到诈骗的目的,避免司机群体过早维权,通过多种手段,让司机违约。在本案中,胡某等人收到购车款后,会组织司机进行资格考试,以考试不通过、资质不符等为由,让司机申请退款,并提供多种转换方案,如让司机将购车款转为购买公司股权,每月按1.5%回报率进行分红,以达到最大程度诈骗司机群体的购车款的目的。

三、防范对策

(一)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掌握主动权。情报先行,把工作重心由被动处置转移到主动排查上。加强对经济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为制定有针对的工作对策、及时消除隐患,防患未然赢得主动权。

(二)加强打击力度,以打促防。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联合监管,发现涉案线索,从快从重打击,维护网约车市场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对此类犯罪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防范教育,同时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使群众对一些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攻势保持警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因贪图“暴富”而上当受骗或遭受不法侵害,发现被骗能够及时报警,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