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决定:
王元龙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郑嵊同志任县公安局海防缉私大队政治教导员;
金瑜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浩彬同志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滕耀东同志任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主任,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周民栋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建军同志的县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免去郑志刚同志的县公安局海防缉私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车学军同志的县司法局菜园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二喜同志的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